占用區間

占用區間:系指(1)區間內已進入列車。(2)區間已被列車取得占用的許可(包括準許時間內未收回的出站、 跟蹤調車憑證)。(3)封鎖的區間(屬於《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265、第302、第310條的情況下除外)。(4)區間內有停留或溜入的機車車輛、施工作業車輛。列車發出後溜入的亦算。(5)發出進入正線的列車而區間內道岔向岔線開通。(6)鄰線已進入禁止在區間交會的列車。

[英] occupied section
系指(1)區間內已進入列車。(2)區間已被列車取得占用的許可(包括準許時間內未收回的出站、跟蹤調車憑證)。(3)封鎖的區間(屬於《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第265、第302、第310條的情況下除外)。(4)區間內有停留或溜入的機車車輛、施工作業車輛。列車發出後溜入的亦算。(5)發出進入正線的列車而區間內道岔向岔線開通。(6)鄰線已進入禁止在區間交會的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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