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區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及節能減排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
(三)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事業項目的收集、篩選、評估等前期工作,負責全區項目的申請、備案、核准、審批等工作。
(四)負責做好投資規劃,爭取國家、省、市財力對全區各項事業的投資支持。對國家投資項目實行稽查和監控。
(五)參與全區各項事業的改革工作。對各項事業的改革方案進行備案和批覆。
(六)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的招標、投標工作。
(七)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區服務業發展。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推廣,對建築節能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全面推廣“禁實”工作。
節約資源,防止污染,全面推廣使用散裝水泥。
(八)按照國防教育委員會的要求,負責全區交通戰備、經濟
動員及信息動員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科技發展的方針與政策;擬定全區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十)組織編制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措施。
(十二)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開發與推廣工作;組織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認定的推薦工作。
(十三)組織擬定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方法,促進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負責科技下鄉與科技扶貧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科技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及科技工作規劃和政策制定工作,指導落實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十五)負責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推動節能減排和現代服務業科技發展工作。
(十六)貫徹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與規章;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管理工作。
(十七)配合上級部門做好震情預測、預報工作,做好震後的安全評估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價格、收費改革的方針政策。
(十九)負責監測、分析價格變動情況,及時進行市場價格預警並提出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建議。
(二十)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反價格壟斷和價格、收費標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價格誠信體系建設。
(二十一)監督國家和省制定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建立和實施價格聽證制度。
(二十二)監督檢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受理價格投訴、舉報。
(二十三)組織對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指導價格評估、鑑證、認證工作。
(二十四)承辦區政府、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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