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區交通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行業的法律、法規;根據國家、省、市、區的總體部署,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公路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全區公路交通行業發展的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二)負責全區公路交通運輸(含客貨運輸市場、汽車技術檢測、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市場、搬運裝卸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行業管理;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貨運輸的銜接協調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對關係救災、搶險、戰備等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
(三)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客貨運輸價格;負責營業性客貨運輸停車場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管理全區交通專業企業的安全生產。
(四)負責全區出租汽車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汽車出入境運輸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全區列養公路的日常養護和綠化工作;公路交通數據採集和管理、公路行業統計工作及信息調查上報工作。
(六)負責全區公路交通建設行業管理;維護交通建設行業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的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監督全區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實施;負責全區公路設施的維護、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科技政策;指導實施交通行業計量、質量、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制訂全區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全區交通行業科技創新和進步。
(八)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交通特許經營企業的管理;建立健全規範的交通行業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體系;監督管理全區交通行業國有資產。
(九)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和勞動衛生工作。
(十)管理、指導全區公路工程定額;管理並監督全區幹線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使用。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執行涉及交通的有關地方經濟政策。
(十二)負責全區交通戰備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及市局、市處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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