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根據北流市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按上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北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擬訂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全市縣鄉公路和全市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負責全市縣鄉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道路運政管理;負責交通運輸通訊、導航的行業管理。
(五)協同有關部門規劃、管理公路沿線開發區的建設設施,規範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六)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的行業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七)指導交通行業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維護道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八)負責道路運輸(含出租汽車運輸、汽車租賃業和城市公車行業)、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汽車維修市場、機動車輛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九)負責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實施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 按規定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和管理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指導本市交通運輸系統的精神文明、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 負責行業的涉外工作,指導行業利用外資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二) 監督檢查各下屬單位依法行使行政審批權。
(十三) 推進城市計程車、公車等客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備註
(十四) 承辦市政府和玉林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