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五、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六、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及全縣經濟和社會管理有關事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和審核指導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文稿及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公文。
三、負責縣人民政府各種會議會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組織安排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
四、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給縣人民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五、處理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報送縣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六、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七、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落實情況。
八、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工作調查研究、諮詢建議、方案論證和跟蹤反饋,為縣人民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九、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收集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及各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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