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活動流程規範通則

倡議(建議)徵集、歸納整理、內容公示1、倡議發起:歡迎群友及任何愛心人士提出符合本群愛心奉獻基本宗旨的公益活動倡議,其倡議可以在群內公開發布亦可單獨通過群管理員個人提出;倡議應針對本群公益特點、優勢,具有宣揚愛心奉獻精神、關注弱勢群體、幫助他人扶貧濟困的基本精神;特別鼓勵以愛心順風車群為主體的公益慈善活動倡議,使得愛心順風車活動能夠擴大宣傳、擴大影響力。 2、倡議的歸納整理:每項倡議提出後,管理團隊中當天群內值班人員應予以收存,並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團隊主管人員(分工負責活動統籌人員);主管人員收到倡議後應對其做基本可行性評估,同時及時通告團隊其它成員進行會商(網路或者實際會面形式均可),會商結果(採納或者不採納)及其因由三日內在群內(或單獨給個人)進行告知;如果決定採納但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事項,可以在管理團隊內部繼續完成或者在群內發布徵求項目完善告知書,收集群友智慧使得活動盡善盡美。 3、倡議內容的公示:經過管理團隊集思廣益並歸納整理完善後的公益活動倡議,作為活動最終實施方案在群內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活動名稱;(2)、活動時間、地點;(3)、活動宗旨和達到的目的;(4)、活動主體(以本群單獨開展還是同其它群體共同開展);(5)、活動受益對象基本情況;(6)、活動中錢、物的收集渠道、管理方式,支配方式,具體賬目的公布方式;(7)、活動組織者在本次活動中的基本分工及其聯繫方式;(8)、活動的宣傳推廣;(9)、活動事後向捐贈人的匯報和總結;(10)、特別事項的特別說明;二、活動的具體實施1、每次公益慈善活動的實施採用項目負責制,由管理團隊根據某個成員能力、時間等因素推舉其負責該項活動的實施,其他成員協助項目負責人的工作並有所分工;2、項目實施負責人應制定實施該項活動具體細則並告知所有參與活動相關人員,對相關錢、物的登記、保管、使用、分發落實專人負責,對活動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評估並採取應急預案;3、項目實施負責人對於活動實施的地點、行車路線等應做預先考察;對於人員的召集、分散活動應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人員安全放在第一,讓每個參與者心中有數避免失誤;4、項目實施負責人對於活動過程中相關文字、圖像資料的記錄、保存、編輯應預先落實到人,便於事後整理、傳達給其他未能到場的愛心奉獻人士,也便於以後宣傳推廣愛心奉獻精神;三、公益活動應遵循的幾個原則1、透明原則:公益活動是陽光型的活動,所以從開始到結束都應該在陽光下運行,只有陽光的才是健康的、才能是持續不斷發展的;2、自願原則:只有自願的才是發自內心的,也才是最珍貴的;堅持自願參與、量力而行、自願奉獻精神是保證公益活動健康發展的基本途徑;3、義務原則:有了透明、自願的基礎,義務就成了不求物質回報只求精神愉快、幫助他人的滿足感並且升華人生意義的必然條件;4、平等原則:對於每一個參與愛心奉獻的人士來說,同仁之間以及愛心奉獻和接受者雙方沒有社會地位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奉獻精神上人格的統一;5、謹慎原則:儘量周密策劃細緻做事,抱著如履薄冰心態做每一件善事,避免不必要的失誤和傷害,讓公益慈善事業影響最大化、愛心功利主義最大化;6、廣泛原則:力爭讓儘可能多的愛心人士參與公益活動,使愛心事業具有普遍意義,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廣性;7、信諾原則:誠信守諾是愛心奉獻活動的基石;對於捐贈者意願的遵守承諾是對捐贈者愛心的尊重,對於受捐者的遵守誠信亦是對受捐者人格的尊重;8、包容原則:愛心奉獻活動中遇見的委屈、不理解等社會情態是對每一個愛心奉獻者意志和承受力的考驗,只有寬廣的包容心才能滴水入海、有容

鄭州愛心順風車群公益活動流程規範通則
一、 倡議(建議)徵集、歸納整理、內容公示
1、倡議發起:歡迎群友及任何愛心人士提出符合本群愛心奉獻基本宗旨的公益活動倡議,其倡議可以在群內公開發布亦可單獨通過群管理員個人提出;倡議應針對本群公益特點、優勢,具有宣揚愛心奉獻精神、關注弱勢群體、幫助他人扶貧濟困的基本精神;特別鼓勵以愛心順風車群為主體的公益慈善活動倡議,使得愛心順風車活動能夠擴大宣傳、擴大影響力。
2、倡議的歸納整理:每項倡議提出後,管理團隊中當天群內值班人員應予以收存,並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團隊主管人員(分工負責活動統籌人員);主管人員收到倡議後應對其做基本可行性評估,同時及時通告團隊其它成員進行會商(網路或者實際會面形式均可),會商結果(採納或者不採納)及其因由三日內在群內(或單獨給個人)進行告知;如果決定採納但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事項,可以在管理團隊內部繼續完成或者在群內發布徵求項目完善告知書,收集群友智慧使得活動盡善盡美。
3、倡議內容的公示:經過管理團隊集思廣益並歸納整理完善後的公益活動倡議,作為活動最終實施方案在群內予以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活動名稱;(2)、活動時間、地點;(3)、活動宗旨和達到的目的;(4)、活動主體(以本群單獨開展還是同其它群體共同開展);(5)、活動受益對象基本情況;(6)、活動中錢、物的收集渠道、管理方式,支配方式,具體賬目的公布方式;(7)、活動組織者在本次活動中的基本分工及其聯繫方式;(8)、活動的宣傳推廣;(9)、活動事後向捐贈人的匯報和總結;(10)、特別事項的特別說明;
二、活動的具體實施
1、每次公益慈善活動的實施採用項目負責制,由管理團隊根據某個成員能力、時間等因素推舉其負責該項活動的實施,其他成員協助項目負責人的工作並有所分工;
2、項目實施負責人應制定實施該項活動具體細則並告知所有參與活動相關人員,對相關錢、物的登記、保管、使用、分發落實專人負責,對活動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評估並採取應急預案;
3、項目實施負責人對於活動實施的地點、行車路線等應做預先考察;對於人員的召集、分散活動應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人員安全放在第一,讓每個參與者心中有數避免失誤;
4、項目實施負責人對於活動過程中相關文字、圖像資料的記錄、保存、編輯應預先落實到人,便於事後整理、傳達給其他未能到場的愛心奉獻人士,也便於以後宣傳推廣愛心奉獻精神;
三、公益活動應遵循的幾個原則
1、透明原則:公益活動是陽光型的活動,所以從開始到結束都應該在陽光下運行,只有陽光的才是健康的、才能是持續不斷發展的;
2、自願原則:只有自願的才是發自內心的,也才是最珍貴的;堅持自願參與、量力而行、自願奉獻精神是保證公益活動健康發展的基本途徑;
3、義務原則:有了透明、自願的基礎,義務就成了不求物質回報只求精神愉快、幫助他人的滿足感並且升華人生意義的必然條件;
4、平等原則:對於每一個參與愛心奉獻的人士來說,同仁之間以及愛心奉獻和接受者雙方沒有社會地位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奉獻精神上人格的統一;
5、謹慎原則:儘量周密策劃細緻做事,抱著如履薄冰心態做每一件善事,避免不必要的失誤和傷害,讓公益慈善事業影響最大化、愛心功利主義最大化;
6、廣泛原則:力爭讓儘可能多的愛心人士參與公益活動,使愛心事業具有普遍意義,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廣性;
7、信諾原則:誠信守諾是愛心奉獻活動的基石;對於捐贈者意願的遵守承諾是對捐贈者愛心的尊重,對於受捐者的遵守誠信亦是對受捐者人格的尊重;
8、包容原則:愛心奉獻活動中遇見的委屈、不理解等社會情態是對每一個愛心奉獻者意志和承受力的考驗,只有寬廣的包容心才能滴水入海、有容乃大;
9、規範化原則:建立規範的愛心公益活動流程可以節省人力物力並避免混亂,以最少愛心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愛心產出,也是保證透明原則實現的重要一環;
10、不違法原則:依據法不禁止即可行原則,可以採用任何不違法的方式來實現愛心的奉獻,以此讓愛心奉獻精神在更廣泛的領域在不同的社會階層生根、開花結果。
201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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