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經濟困難,不能支付智慧財產權糾紛處理和訴訟費用的中國公民和法人,特別是具有較大影響的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及無能力支付糾紛處理和訴訟費用的中國當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資助;組織提供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申請授權的程式與法律狀態、糾紛處理智慧財產權侵權判定及賠償額估算和訴訟諮詢等服務,並推介服務機構;對疑難智慧財產權案件、濫用智慧財產權和不侵權訴訟的案件,組織研討論證並提供諮詢意見;為自治區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輸出組織提供智慧財產權分析論證和智慧財產權預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