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府三旗

清代鑲黃、正黃正白包衣三旗,統隸於內務府, 故合稱“內務府三旗”, 簡稱 “內三旗”。內務府初轄鑲黃、正黃包衣二旗,順治八年(1651),正白旗收歸天子自將,歸隸內務府,遂成“內務府三旗” 之制。其初三旗共設包衣滿洲佐領九個,旗鼓佐領(亦稱包衣漢軍佐領)十二個,管領二十個,正黃旗包衣朝鮮佐領一個。康熙十六年(1677),三旗各編為五個參領,每參領設包衣驍騎參領一人領之。康熙三十四年,三旗增編包衣佐領十三,管領十,每旗額定包衣滿洲佐領五,旗鼓佐領六,管領十,正黃旗包衣朝鮮佐領二。乾隆二十五年(1760),又將遷居京城的維吾爾人編成回子佐領一,隸於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此後三旗編制未再變更,直至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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