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

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

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Association of Photoelectric infornation industry of Optics valley簡稱APOCN)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於2014年初,由一批光電子信息產業的中小企業自願發起成立的,民政部批准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是政府部門在光電產業管理上的參謀和助手,由信息產業部歸口管理,接受信息產業部的業務指導和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AssociationofPhotoelectricinfornationindustryofOpticsvalley簡稱APOCN)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於2014年初,由一批光電子信息產業的中小企業自願發起成立的,民政部批准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是政府部門在光電產業管理上的參謀和助手,由信息產業部歸口管理,接受信息產業部的業務指導和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聯盟簡介

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是全國從事光電信息產業的企業聯盟,在自願的基礎上,以全國光電產業中小企業為主要會員,同時吸收國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以及光電產業知名人士聯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聯盟目的:

搭建產業與政府對接、與金融對接、與資本對接、與行業對接的橋樑,企業抱團發展,承擔社會責任,制定中國標準進而影響世界。

聯盟責任:

創造中國光電子行業的世界地位,組織光電公益、慈善活動。

聯盟使命:

1.通過聯盟及時獲得政府資訊,向政府提供產業報告,給政府提對的建議,抱團突破產業困境、貿易壁壘、專利柵欄等限制;
2.通過集聚光電子行業的力量,抱團請行業專家、技術專家、管理專家、金融專家進行產業協作,形成光電信息產業新的商業模式,產業模式和管理模式,凝聚行業創新精神,圍爐取暖,抱團取勝;
3.抱團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輔助聯盟內企業通過多種方式獲得銀行信貸及資本支持,促進產業鏈的協作;
4.集中聯盟會員單位的志氣,團結一致,抱團領軍世界。

聯盟組織結構

會員大會、委員會、理事會、董事會、顧問團、主席、秘書長及相關職能部門和功能部門。

主席:

王肇中
華工科技正源光子技術有限公司首席科學家
法國國家科學院光子與納米結構實驗室主任研究員名譽研究員

副主席單位:

武漢華工正源光子技術有限公司
武漢盛華微系統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陽新宏洋電子有限公司
武漢新特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武漢飛恩微電子有限公司
武漢盛勢光電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武漢森睿光電貿易代理有限公司
武漢盛泰通光電信息產品服務有限公司
武漢興業勝創業孵化有限公司
武漢通聯高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秘書長:

楊春華
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
獲選武漢市高端人才引進“3551人才計畫”
現任武漢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秘書長

聯盟活動

2013年

10月20日由武漢光電國家實驗室、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聯合主辦,“中國光谷·首屆光電子信息產業創新商業模式峰會”在武漢光谷紐賓凱國際酒店成功舉辦;峰會現場,大部分光電行業企業家們加入聯盟,為中國光電產業建立起了一支強大的生力軍。
11月15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秘書長楊春華先生參與由東湖高新區管委會組織的“光通信產業發展座談會”,探討武漢東湖高新區光通信產業發展。
12月1日中國光谷光電信息產業l聯盟籌備大會成功揭幕,不僅百位聯盟創始會員齊聚武漢光電國家實驗室,多位政府領導、金融專家和行業專家也出席本次大會並建言獻策。
12月7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與盛勢通光電商學院聯合舉辦企業行銷內訓公開課--“狼性突圍”,聯盟秘書長楊春華先生也在現場參與全程的互動。
12月11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參與國家智慧城市、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政府採購對接會,號召光電子企業抱團發展,突破銷售壁壘,貿易壁壘,專利壁壘,搭建企業與政府對接、行業對接、資本對接的橋樑,帶領光電子產業領軍世界。
12月20日由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主辦,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協辦的“4G政策座談會”在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舉行,與會企業結合4G發展的趨勢和產業政策展開了討論交流,聯盟秘書長鼓勵參會的企業通過協會的平台抱團發展,助力光電子產業的發展。
12月26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與投資促進局聯合主辦與招商局的對接會,無錫德思普科技有限公司總裁—李科弈現場介紹DSP項目相關資料,聯盟秘書長闡述通過協會引進項目,結合光電產業政策開發項目,從而促進光谷光電子全產業鏈的建設。

2014年

1月10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陪同中國銀行領導及專家深入聯盟會員單位調研,通過此次調研更加明確的了解了各個會員單位的金融需求和政策方向,產業需求,同時明確了通過聯盟實現會員企業的抱團發展,突破光電子產業的金融壁壘,助力光電子行業的發展。
2月28日-3月1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武漢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聯合主辦,峰會現場,深圳市、武漢市政府領導、金融界、光電行業專家及500多家光電企業盛大出席。聯盟”秘書長楊春華先生致辭中講到,未來的中國將是資源整合的時代,企業發展靠單打獨鬥已難以為繼。“圍爐取暖、抱團取勝”才是制勝的法寶,讓我們一起抱團,讓中國的光電產業影響世界!”。
3月6日武漢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理事大順利召開,決議通過了武漢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協會章程(草案);協會組織機構設定及辦公場所;第一屆理事會、主和會費收取標準。
3月15日光谷光電信息產業聯盟主辦”共築師生情,共懷感恩心“-實踐家教育集團諮詢項目“光電產業平台”成功落地方案奉獻暨2014年湖北BSE會議,聯盟秘書長-楊春華介紹並完整奉獻了“光電產業創新商業模式”成功案例和已成功整合的資源。

聯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聯盟名稱:武漢光谷光電中小企業產業聯盟(以下簡稱本聯盟);英文名為:WuhanOpticsValleyAssociationof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inOptoelectronicsIndustry。
第二條本聯盟是由以下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而組成的非營利性、行業性、地方性法人社會團體:
(一)從事光電子信息技術研究、開發、服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從事光電信息產品生產製造的企業;
(三)與光電信息產業相關的組織和個人。
第三條本聯盟宗旨: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對上協助政府,對下服務企業,做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忠實紐帶和可靠橋樑,促進本行業的不斷發展。
第四條本聯盟接受指導單位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武漢社會發展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聯盟的辦公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山大道1號軟體產業三期C3棟5樓。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聯盟的業務範圍:
(一)把握行業現狀,對本行業內各企業不斷進行動態調查,並對重點企業建立會員檔案;
(二)制定行業規則,為政府巨觀調控提供諮詢意見,協調和促進本行業的發展;
(三)為會員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為會員企業在政策上謀優惠,在經營上謀市場,在設備技改上提供專家意見,在完善管理體制和質量體系認證上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本行業的高新技術項目上馬,推動傳統產品更新換代,解答會員企業的各種業務諮詢;
(四)圍繞政府工作開展活動,為政府提供本行業的資料;
(五)編印會刊;
(六)開展本行業內各種專業技能培訓;
(七)開辦本行業內各類專業市場,舉辦各種展覽展銷活動;
(八)開展本行業在國內外的廣泛交流,建立行業聯絡網。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聯盟的會員有: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聯盟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願加入本聯盟;
(二)擁護本聯盟的章程;
(三)願意參加本聯盟的有關活動,能夠履行聯盟章程規定的各項義務;
(四)在光電信息產業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的個人和單位;
(五)單位會員須持有合法的工商或社團註冊登記證件。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經秘書處審核通過;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發放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聯盟的活動;
(三)獲得本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聯盟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聯盟章程,執行本聯盟的決議;
(二)維護本聯盟的合法權益和行業形象;
(三)完成本聯盟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聯盟,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聯盟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聯盟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聯盟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過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不超過1年。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依照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聯盟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領導本聯盟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確立會員吸納(除名)的規範;
(六)制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等的標準;
(七)審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原則上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開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理事會會議由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主席委託副主席或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條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聯盟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或對行業有促進性、互補性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對聯盟工作有較大熱情和責任心。
第二十一條本聯盟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4年,任期不超過兩屆;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如離職,需用1年時間來進行相關事項的交接;秘書長為專職。
第二十二條本聯盟主席、副主席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對為本聯盟做出特殊貢獻的離任主席、副主席,和對本聯盟給予大力支持和關懷的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本聯盟根據其貢獻大小頒予榮譽主席稱號,榮譽稱號須由理事會提名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聯盟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本聯盟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聯盟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督察聯盟各項重大工作執行情況;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提名秘書長人選。
第二十五條本聯盟副主席行使下列職權:研究行業發展新動向,提出聯盟服務會員新舉措;督導辦事機構日常工作;主席授權時行使授權的各項主席職權。
第二十六條本聯盟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會員的吸納或除名;
(二)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各大機構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經濟實體的設立並協調其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
(五)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本聯盟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各項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本聯盟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代表會員單位的個人會員不再收取年費。會員入會時按相關年費標準交納入會費,不再交納當年年費。
第二十九條本聯盟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本聯盟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三十一條本聯盟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聯盟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本聯盟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聯盟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本聯盟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對本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本聯盟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社團登記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和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聯盟因故須終止時,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本聯盟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本聯盟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其它活動。
第四十一條本聯盟經社團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本聯盟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機關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聯盟章程經2014年3月6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聯盟。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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