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彩事業[扶貧開發]

光彩事業[扶貧開發]
光彩事業[扶貧開發]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光彩事業是以廣大非公有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家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它以自覺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義利兼顧為原則,將西部大開發作為重點,面向"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以項目投資為中心,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發展貿易,並通過包括捐贈在內的多種方式促進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進步,共謀利益,共享文明安樂,以先富帶未富,促進共同富裕。

內容

光彩事業以扶貧開發為重點,面向”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以項目投資為中心,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發展貿易,並通過包括捐贈在內的多種方式促進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進步。

宗旨

以廣大非公有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家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配合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與“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共求發展,共謀利益,共享文明安樂,以先富帶後富,促進共同富裕

理念

義利兼顧的社會主義義利觀,“義”是對愛國主義情操和共同富裕理想的追求,是服務社會,報效祖國的道德精神表現。“利”是對正當、合法的利益追求,是物質利益的表現,義利兼顧就是既堅持和提倡對祖國盡義務,對社會盡責任,又承認和尊重個人的合法利益,達到二者的統一。

原則

自覺自愿、量力而行,互惠互利,義利兼顧。

光彩事業既體現了中華民族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又遵循了市場經濟的規律,同時順應了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光彩事業實施近八年,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讚譽。廣大參與光彩事業的非公經濟人士也塑造了良好的社會形象,創造了光彩的人生歷程。2001年11月,王兆國同志在中國光彩事業二屆二次理事會上,將光彩事業及其參與者的精神追求和價值取向概括為32字“光彩精神”: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扶危濟困,共同富裕,義利兼顧,德行並重,發展企業,回饋社會。

光彩事業的由來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始終把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 問題作為重要任務。

1994年4月3日劉永好等十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發表了“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的倡議書,共同倡議開展以扶貧開發為主題、以互惠互利、自覺自愿為原則、以幫助“老、少、邊、窮”地區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為主要內容的光彩事業。對這一順應 時代發展趨勢和國家發展戰略部署的新生事物,中央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 給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迅速確定了把光彩事業“辦大、辦好、辦出 成效”的工作方針,下發了《關於大力推動光彩事業的意見》,成立了以 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經叔平為名譽會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統戰部部長王兆國為會長的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並採取一系列措施,推動了光彩事業在各地的蓬勃發展。

光彩精神

致富思源 富而思進

扶危濟困 樂善好施

義利兼顧 以義為先

發展企業 回饋社會

光彩事業的主要內容

光彩事業是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回響國家的號召,為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經濟而開展的開發式社會扶貧活動。它用市場經濟的方式,投資扶貧的行為,把非公有制企業的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等優勢同貧困地區的資源、勞動力等優勢結合起來,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光彩事業作為一項開發式扶貧活動,不同於一般的社會濟困行為。它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貫徹自覺自愿、互惠互利、義利兼顧的原則,是以共同利益為紐帶的經濟行為和企業行為。其主要內容是:面向“老、少、邊、窮”地區和中西部地區,以項目投資為中心,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培訓人才、發展貿易;以項目投資為主體,並通過包括捐贈在內的多種方式促進貧困地區經濟和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進步。光彩事業作為一項德行並重、義利兼顧的扶貧舉措,既是一種互惠互利的經濟行為,也是一種充滿感情的道德行為。

推動

項目推動是推動光彩事業開展的主要工作思路。光彩事業是一項系統工程,是由一個個項目組成的社會扶貧事業,是對一個個項目進行策劃、選擇、合作,實施的具體過程。推動光彩事業就是把項目作為具體目標和服務對象,以項目為根據和基礎,建立起政策、資金、信息、宣傳和社會榮譽等支撐系統。隨著光彩事業活動的不斷深入,已逐步形成了以項目的選擇、考察、論證、落實為主,輔之以政策協調、資金支持和服務諮詢的支持方式,並在全國初步形成"一線、一片、多點"的項目布局,確立和推出了一批重點項目和示範項目。

特點

有一個以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參與主體的非政府組織,高舉"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共同富裕"的旗幟;堅持自願參加、量力而行、互惠互利、義利兼顧的原則;堅持從企業的自身優勢和特點出發,按企業行為和經濟行為的規律辦事;保持統一戰線的鮮明特點;依靠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重視支持。

意義

道德行為、經濟行為、政治行為三者有機統一,符合中國國情:其一,弘揚了中華民族扶危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是一種高尚的道德行為;其二,注意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講究經濟效益,堅持互惠互利,使參與者在幫助別人脫貧致富的過程中實現自己的發展;其三,替政府分憂,幫他人發展,有助於生活比較困難的人們渡過難關,有助於化解部分民眾因貧富差別造成的心理失衡,是很有意義的政治行動。

發展方向

1、抓住歷史機遇,積極參與西部大開發。

2、不斷開拓創新,完善光彩事業工作思路。

3、增強凝聚力,吸引更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到光彩事業中來。

4、面向國際舞台,積極增進國際交住與合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