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癖

偷竊癖

偷竊癖屬於意志控制障礙範疇的精神障礙。其表現是反覆出現的、無法自制的偷竊行為,雖屢遭懲罰而難於改正。這種偷竊不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也不具有其它明確目的(如挾嫌報復、竊富濟貧或引人注意等),純粹是出於無法抗拒的內心衝動,據此可與一般偷竊行為相區別。

簡介

這種人除強迫性行竊這一單一表現之外,並無其它精神異常,也沒有智慧型缺陷,據此可與精神分裂症、腦器質性疾病或智力發育遲緩的偷竊行為相區別。偷竊癖是一種少見情況,只占偷竊犯罪中的極小部分。一般是從童年或少年期就開始發生,每次行竊後心理上都會感到快感與滿足。對偷的東西或收藏,或隨手捨棄,或偷偷送還原主。

分類

根據《 犯罪心理學》的看法,按偷竊時的心理狀態,可以分為蓄謀型和偶髮型。而就心理動機而言,有虛榮心理,報復心理,僥倖心理,空虛心理以及偷竊癖。

如果不是職業偷竊,那么我想僥倖心理和空虛心理要占大多比例了。再加上如果本來生活條件尚好,就得考慮虛榮心理。

最後一種偷竊癖是在變態心理支配下表現出一種反常行為。患者常反覆出現不可克制的偷竊衝動,對偷什麼無明確目的,偷什麼便什麼,也不以攫取經濟利益或供自己使用為目的,而是將它們藏起來,或者送給他人,或者暗地退還物主,或者扔掉,以此來滿足變態的心理需求。

心理學上常把譬如偷竊癖這一類的變態心理歸結與環境使然。覺得後天經歷的環境是主要原因。通常,人的個性心理是主要原因,後天環境是輔助因素。每個人自小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個性品質,姑且稱之為遺傳。有的人個性品質好,有的人個性品質稍遜。

秉性(即氣質)——個性的內在表現——難以改變,而個性的外顯表現(性格)卻會隨著心理過程的發育,學習,鍛鍊,環境等諸多因素改變。如果假想每個人的後天環境因素都是順應著他的氣質走的,那么他的性格內在和外顯就達到一個一致的高度。世界也就很容易分別出來個性心理的差異,換句話就是說好人壞人很容易就分得開來。但事實是後天環境的無比複雜性使得大多數人難以發展完善自己的個性性格,導致了內在和外在的偏離。所以形成種種色色的性格的人。如果後天環境嚴重影響到了秉性,發生了內在和外在的嚴重偏轉,甚至完全是背道而馳,那么他就會始終找不準自己該定位在哪裡,嚴重些就會發展成變態心理等反常行為,比如偷竊癖。

看來自我反省和認識,完善真正的自己是非常重要的。

治療

1.用催眠和行為療法戒除偷竊行為。

2.訓練生活技能技巧。

3. 厭惡療法。

目前,矯正偷竊癖較為有效的方法是厭惡療法。條件反射的原理指出,一個人在出現某種行為時,如果受到一個滿意的刺激,其行為就會得到強化並容易再次出現;反之,如果這種行為受到了一個厭惡性的刺激(比如電擊或催吐),那么這種刺激就會對神經反射產生抑制作用,並使其相關的行為反應逐漸消退。就李女士的情況而言,正是由於她每次偷竊後都體會到了快意和滿足,才使得其偷竊的行為反覆出現。所以,要想糾正這種不良的癖好,可以讓她在每次偷竊後都無法獲得快意和滿足,反而讓她感到厭惡和痛苦,那么,她的偷竊行為就會逐漸因受到抑制而減輕,直至消失。

成功治療個案

在以往的心理研究資料中就曾記載過成功治療偷竊癖的個案。患者也是一位中年女性。在進行心理治療的過程中,心理醫生讓她反覆地觀看一部紀錄片,影片記錄了她本人從進入商店行竊到被當場捕獲的全過程。在患者觀看影片的過程中,只要出現了顧客們用厭惡和不屑的表情觀看她被捕的畫面時,醫生就電擊她的腿部,以此來強化她的厭惡體驗。這樣治療了一段時間後,患者報告說每當她受到電擊和看到顧客厭惡的表情時,就會產生害怕自己再次偷竊和被再次抓住的感覺。連續如此治療了三個月後,患者的偷竊慾念便徹底消失了。

自我矯正

另外,有偷竊癖的患者也可根據上面的原理進行自我矯正。比如,在每次出現偷竊慾念的時候,患者可用力擰痛自己的肌肉,或者聞一種沒有危害但味道很不好的氣味,也可強迫自己去做令自己厭煩的事情(如嘔吐)等等。如果能由家人配合給他(她)一些厭惡的刺激,則矯正起來可能會更容易一些。

不過,要想糾正自己已經習慣成癖的行為,則需要頑強的意志和堅定的信念。因此,有偷竊癖的人在矯正自己行為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要持之以恆,要堅定不移。如果不能保證每次出現偷竊慾念時都能伴隨著厭惡性的刺激,則會給徹底矯正不良的癖好帶來阻礙。所以,患者一定要堅持到底。

如何預防

當然,為了能夠健康地生活,最好還是避免形成偷竊癖。預防形成偷竊癖的關鍵在於:人們在遇到心理衝突時,尤其是內心承受能力較差的人在遇到心理衝突時,一定要及時地做好心理疏導,使自己的心理衝突能夠得到及時的化解。像上面提到的李女士,如果她在失竊後能夠及時通過一些合理的途徑(比如向好朋友傾訴)宣洩內心的不滿,抑制那種不良心理的形成,也就不會在潛意識的作用下進行強迫性的偷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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