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為:
平均供應間隔係數 =∑(某供應單位全年供貨量×某供應單位供應間隔日數)/各供應單位全年供貨量之和
例 某種材料由甲、乙、丙三單位供貨。甲、 乙、丙三單位供貨總量分別為400噸,500噸和 600噸,其供應間隔期分別為65天,50天和40 天,則
平均供應間隔日數 =(400×65+400×50+600×40)/(400+500+600)=50天
另外,在沒有簽訂契約的情況下,還可以根據 歷史資料查出某種物資每批進貨的實際間隔日數與 每批進貨量,用加權平均法求出平均供應間隔期。即
平均供應間隔期 =∑(每批進貨數量×某批的供應間隔日數)/各批供應數量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