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安縣科技局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簡介

在今年科技部組織的“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中,經過省科技廳和科技部兩輪專家評審、兩次網上公示,來安縣被授予“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稱號;縣委書記金維加等3名同志獲得“2011年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先進個人”。這是來安縣參加“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取得的最好成績,具有科技工作里程牌的重大意義。
來安縣參加“2011年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取得的好成績,一是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縣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分管副縣長親自抓該項工作;二是縣科技局加大科技進步考核工作力度,認真學習《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工作手冊》精神,組織科技局精幹人員加班加點,做好考核材料彙編工作;三是縣科技、財政等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共同努力;四是嚴格把握“黨委政府重視科技工作、科技管理部門機構建設、科技經費投入”三項“一票否決”指標,高標準,嚴要求,各種考核材料齊全,各種數據真實準確可靠,使全縣科技進步考核工作獲得了好成績。是我縣獲得的又一個“國”字號品牌,對全縣在“十二五”期間實施“科教興縣”戰略,促進來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將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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