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安全權

住宅安全權指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隨意搜查;任何公民的住宅不得隨意查封。

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因此,公民享有住宅安全權是公民參與社會生活,享有人身自由權的重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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