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通知》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轄區內有關城市儘快確定就業見習單位和分解見習目標任務。 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儘快確定本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重點聯繫城市。 各省、自治區要加強指導重點聯繫城市建立健全就業見習各項工作制度,全面開展就業見習工作。

簡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畫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38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抓緊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準備工作,確保今年30萬就業見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現通知如下:

詳情

一、抓緊確定就業見習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通知》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轄區內有關城市儘快確定就業見習單位和分解見習目標任務。請於6月10日前上報分城市見習單位名單和見習目標任務。
二、確定重點聯繫城市。各地要按《通知》要求,儘快確定本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重點聯繫城市。直轄市直接確定為重點聯繫城市。請於6月10日前上報重點聯繫城市名單及聯繫方式。各省、自治區要加強指導重點聯繫城市建立健全就業見習各項工作制度,全面開展就業見習工作。
三、及時開展就業見習工作。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要和有關部門、高校加強合作,提前掌握當地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信息和見習意願。要依託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服務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及時推介就業見習崗位、組織參加見習。高校要積極配合做好畢業生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和指導服務工作。各地教育部門要將高校負責就業見習工作的機構和人員信息通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並指導高校積極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做好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