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證

五證

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上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且按照有關的規定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銷售的各種手續。其中必須具備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基本信息

簡介

購房者在購房時應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和銷售商提供齊全的“五證”、“二書”,這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包括

五證五證
“五證”是指:

國有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重要程度

五證五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對直接填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別加蓋《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劃撥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交納使用費土地使用專用章》、《北京市國土房管局臨時土地使用證專用章》。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核發的目的: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
法律後果: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商即使取得建設用地的批准檔案,但如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無效。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核發的目的: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後果: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檔案,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畫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北京市建委於1996年成立了北京市建築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負責開工審批等項工作。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對購房影響重要程度:

重點提示:怎樣審看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檔案。其主管機關是北京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五證關係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預售範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範圍內。

範圍

“五證”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果是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與政府部門簽署土地出讓契約後,最先取得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開發商花費比較高的一個證件,開發商要向國家交納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金。房屋是否擁有產權,全系此證。一般住宅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一般50年,商業用地40年。
項目最初申辦的就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個證件嚴格限定土地使用範圍、邊界和占地面積。
第二申辦的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證件限定本規劃地塊上所建建築物的功能類別,是屬於商用、廠房、住宅、公寓等。
第三申辦的是《開工許可證》,此證件是申請可以合法施工。
最後申辦的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擁有此證的商品房,是可以合法買賣的商品房。是開發商已經交納了土地使用金,可以合法買賣的房屋。當然,在購房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到所挑選的房屋是否在銷售範圍內。
注意識別開發商擁有的‘五證’
“五證”,尤其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判斷開發商是否擁有合法經營權的檔案依據。在購房過程中,應該認真識別其中的真偽。
根據《城市商品房管理辦法》,房地產開發商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必須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但是,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為了減少占用資金比例,往往只辦理所售房屋中的幾層或幾套房屋的銷售許可證。所以,在房屋交易中,購房者應該認真識別開發商出示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規定的銷售範圍,是否包含將要購買的房屋。

對待五證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購房前的準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準備購買什麼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契約,這裡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契約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麼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契約,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第一,如何閱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注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一個重要標準。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一個是可以通過在網際網路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布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閱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採用一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說明,比如說多少多少分鐘的車程,10分鐘的車程、5分鐘的車程來說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5分鐘車程和10分鐘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你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共汽車,是什麼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鐘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注意。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契約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契約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定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契約,如因對契約條款的分歧導致契約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
認購書籤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契約,簽訂買賣契約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裡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契約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在簽訂契約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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