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 第二條 第十條

簡介

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律委員會")成立於2006年3月23日。自律委員會的宗旨是建立有效的銀行業自律工作機制,維護銀行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推進銀行業誠信制度建設,打造銀行業合規文化,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序競爭和友好合作,提高銀行業服務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引領銀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自律委員會是行業自律工作的組織者和實施者,體現了銀行業"自己管自己"的精神,對落實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服務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中國銀行業的合作與有序競爭,具有積極的重要作用。自律委員會現有成員單位133家。
自律委員會的工作原則是"依法合規,公平公正"。
自律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成員會議。常務委員會為全體成員會議的執行機構,負責在全體成員會議閉會期間領導自律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自律委員會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自律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自律委員會的工作職責:(一)組織制定並貫徹落實銀行業自律公約及實施細則,組織自律公約執行情況的檢查,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二)依據章程和行規行約,組織制定行業相關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成員執行,提高銀行業服務水平;(三)建立健全銀行業誠信制度,建立並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監測體系,推進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四)組織制定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準則,對銀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五)受理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通過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約束成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六)完成協會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工作規則

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
(經自律工作委員會第三屆第一次全體成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明確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律委員會)的工作職責,保障其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根據《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和《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自律委員會是中國銀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領導下的行業自律性專業組織,依照協會章程和本規則開展工作。
第三條 自律委員會的宗旨是建立有效的銀行業自律工作機制,維護銀行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推進銀行業誠信制度建設,打造銀行業合規文化,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序競爭和友好合作,提高銀行業服務水平和從業人員素質,引領銀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條 自律委員會的工作原則是依法合規,公平公正。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自律委員會職責主要包括:
(一)組織制定並貫徹落實銀行業自律公約及實施細則,組織自律公約執行情況的檢查,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二)依據章程和行規行約,組織制定行業相關標準和業務規範,推動實施並監督成員執行,提高銀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健全銀行業誠信制度,建立並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監測體系,推進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組織制定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準則,對銀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
(五)受理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通過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約束成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六)完成協會和各成員單位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成員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均可申請加入自律委員會。
第七條 協會的會員單位經申請,承諾遵守本規則並指定代表部門,即可成為自律委員會成員單位。
第八條 成員單位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提出會議議案的提案權;
(三)對自律委員會的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成員單位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成員單位承擔以下義務:
(一)遵守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全體會議及常務委員會決議;
(二)自覺維護銀行業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維護自律委員會的合法權益和良好聲譽;
(三)關心支持自律委員會工作,積極參加自律委員會各項活動;
(四)成員單位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全體會議
第十條 自律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成員會議(以下簡稱全體會議),由自律委員會全體成員單位組成,具體由成員單位負責自律規範管理工作的相關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全體會議行使以下職責:
(一)審定、修訂自律委員會的各項基本規章制度;
(二)選舉自律委員會主任單位及常務委員會成員單位(以下簡稱常委單位);
(三)審議自律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四)審議需由全體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經常務委員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三條 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召開全體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七日前通知全體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可以根據需要邀請相關監管部門列席。
第十四條 全體會議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參加方能召開。全體會議的議題由常委單位、成員單位提出,經主任或常務副主任審定。
第十五條 全體會議決議實行表決制,每一成員單位一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採取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第十六條 全體會議決議需四分之三以上到會成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以書面方式進行的表決適用同樣原則。
第五章 常務委員會
第十七條 自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15家常委單位組成。常委單位由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連選可以連任。
常務委員會因工作需要可以決定增減常委單位。
第十八條 常務委員會行使以下職責:
(一)召集全體會議並向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行全體會議通過的決議;
(三)在全體會議閉幕期間,行使全體會議的職責;
(四)審定委員會基本工作制度、行業自律規範和行業標準;
(五)組織、協調開展行業自律規範等相關活動;
(六)選聘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七)負責全體會議授權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需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單位參加方能召開。經自律委員會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委單位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由自律委員會主任(常務副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常務副主任)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主任主持;召開常務委員會,應當於會議召開三日前通知常委委員。常務委員會會議可以根據需要邀請相關監管部門列席。
第二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議實行表決制,每一常委單位一票。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採取書面方式進行表決。
第二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會議決議需四分之三以上到會常委單位表決通過方能生效。以書面方式進行的表決適用同樣原則。
第六章 辦公室
第二十三條 自律委員會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協會秘書處自律部。
第二十四條 自律委員會辦公室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由協會秘書處推薦,副主任由常委單位推薦。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常務委員會聘任。
第二十五條 辦公室行使以下職責:
(一)組織自律委員會履職;
(二)負責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的組織工作;
(三)具體落實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的決議事項;
(四)負責自律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五)其他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章 主任
第二十六條 自律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常務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主任單位由協會專職副會長提名,副主任單位由主任單位提名。主任單位、副主任單位經常務委員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連選可以連任。原則上主任單位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
主任和常務副主任人選從主任單位產生,由主任單位推薦;副主任人選從副主任單位產生,由副主任單位推薦。專業委員會主任由主任單位的高級管理層成員擔任。
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選舉產生後由協會理事會聘任,在協會理事會領導下主持自律委員會工作。
自律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同時為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七條 自律委員會主任行使以下職責:
(一)主持召開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
(二)領導和組織自律委員會各項重要工作;
(三)向協會理事會和自律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四)履行協會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則經自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協會核准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規則由自律委員會負責修改和解釋。

工作大事記

2005年
10月25日,組織會員單位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承諾通過公約的執行向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文明服務,共同維護行業形象,推動中國銀行業的穩步健康發展。
2006年
3月23日,召開自律工作委員會成立大會,宣告銀行業將以"自己管自己"的精神,落實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服務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中國銀行業的合作與有序競爭。
3月,制定並發布《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試行)》、《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操作辦法,增強《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的適用性和可行性。
3月起,啟動銀行卡類業務、電子銀行業務、代理類中間業務等行業收費指導價格和基本結算類業務政府指導價格調整建議的研究開發工作,開創了銀行業服務定價成本測算的先河。
7月7日,聯合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舉辦"中國銀行業反商業賄賂承諾暨簽約大會"系列活動,組織制定並簽署《中國銀行業反商業賄賂承諾》、《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流動公約》、《中國銀行業反不正當競爭公約》及《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道德行為公約》,以維護金融秩序,營造銀行業公平競爭環境。
9月,向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發揮行業自律職能作用 構建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工作報告。
12月,組織地方協會和部分銀行機構對中間業務領域中的正當與不正當交易及商業賄賂行為進行調研。
6月-12月 開展"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競賽"及"2006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示範單位"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示範單位進行表彰以帶動全行業服務水平的提升。
2007年
2月,組織會員單位制定並推出《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以規範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高整體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3月,組織會員單位制定並簽署《中國銀行業代理人身保險業務自律公約》,以規範銀行兼業代理人身保險業務行為、打擊商業賄賂、遏制惡性競爭、建立自我約束和相互監督機制、促進銀行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4月,制定並發布《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工作指引(試行)》,以規範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工作管理、全面提升銀行業服務水平、樹立銀行業良好社會形象。
4月6日,針對市場反應強烈的ATM機跨行查詢收費問題,經會員銀行協商、自律委員會常委會決議,取消人民幣ATM機跨行查詢費用,要求各會員銀行堅持以客戶為中心,服務社會大眾,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4月29日,召開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大會,啟動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及以"構建和諧金融環境 塑造和諧服務形象"為主題的文明服務月活動。
8月,全面開展銀行業公約執行情況及2006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示範單位抽查工作。
8月,制定並發布《關於加強商業銀行節假日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
9月27日,召開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月活動總結表彰大會,對表現突出的交通銀行等19家銀行和山東省銀行業協會等13家地方銀行業協會進行表彰。
2008年
2月,制定並發布《關於全力做好抗災救災金融服務工作倡議書》,倡議各會員單位全力做好抗災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銀行業應有的貢獻。
2月26日,召開中國銀行業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動員大會,面向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出"深入開展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倡議書",部署中國銀行業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召開中國銀行業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聯席會議。
3月11日,舉辦"改進銀行服務 構建和諧銀行"論壇,蔣超良會長就"認真傾聽並積極回響消費者的訴求"答記者問。
5月15日,向會員單位發布《關於全力做好銀行業抗震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倡議》,並聯合工、農、中、建、交、郵政儲蓄六家銀行共同發出《關於做好抗震救災銀行業金融服務的六項特別承諾》。
6月5日-20日,以通訊方式召開自律委員會二屆一次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修訂稿)》、《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第二屆常務委員會推薦名單》。
7月,組織開展奧運金融服務備戰情況檢查,召開中國銀行業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工作座談會及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示範單位現場經驗交流會,通報對六個奧運賽區城市銀行業奧運金融服務專項檢查情況,進一步明確奧運倒記時階段提升銀行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重點。
7月28日,參加在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召開的奧運金融服務專題新聞發布會,從營業網點建設、服務環境及能力改進情況、應急機制建設三個方面介紹了中國銀行業奧運金融服務工作的準備情況。
10月28日,召開自律委員會二屆一次常委會議,選舉產生第二屆自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常務副主任及副主任,聘任自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及副主任。
11月17日,與銀監會共同組織召開"全國銀行業奧運金融服務總結表彰大會",全面總結奧運金融服務成功經驗,向30家"中國銀行業迎奧運文明規範服務系列活動組織獎"獲獎單位和996家"2008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示範單位"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
12月10日,聯合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開發布《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中央"金融促進經濟發展九項措施"的六點共識》,表明中國銀行業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努力做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各項金融服務工作的信心和決心。向各會員單位印發《關於近期圍繞貫徹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政策,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自律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要求會員單位加強自律約束,共同營造良好的行業氛圍。
2009年
1月20日,印發《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關於為嚴重老弱病殘等特殊客戶做好人性化服務的緊急通知》,對特殊客戶銀行服務提出自律性要求。
3月,啟動《中國銀行業零售業務服務規範》課題研究工作。
5月,啟動《中國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規範》課題研究工作。
6月18日-19日,組織召開2009年銀行服務收費第一次聯席會議,邀請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銀監會創新部領導參會,研討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修改意見,以及當前銀行服務收費中存在的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與解決方案。
6月3日,經自律委員會常委會議審議通過,正式出台《中國銀行業櫃面服務規範》、《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指引》及《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服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示範文本》、《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流動公約(修訂稿)》、《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勞動契約示範文本》。
6月,啟動《理財產品客戶評估問卷基本模板》及宣傳示範文本課題研究工作,組織召開課題研討會。
7月22日,經自律委員會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印發《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示範單位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考核標準》、《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考核標準》及《2009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方案》。
7月,啟動《中國銀行業大堂經理服務規範》研究工作。
8月3日-4日,召開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工作會議,部署2009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研討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管理工作。
2010年
1月14日-23日 赴北京、上海、西安、濟南開展《中國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公約》調研座談。
1月20日 召開銀行業貸款三查優秀報告評選終審會,積極貫徹落實銀監會劉明康主席"在銀行業掀起一個信貸員三查報告質量的評優和展示推薦活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銀行業貸款三查優秀報告評選標準》,經過專家組初審、二審,評選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共100篇,引導會員單位重視和加強貸款三查工作,在銀行業推廣貸款三查工作經驗。
1月27日 在上海舉辦以"走近世博"為題的世博知識專題講座。
2月1日 召開自律工作委員會第二屆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中國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自律公約》。
2月1日 舉辦2009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頒獎典禮,對"2009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授牌表彰,向獲得評選活動最佳組織獎、突出貢獻獎、創建鼓勵獎的獲獎單位頒發獎盃。
2月4日 召開《關於規範做好個人房地產按揭貸款業務 維護市場秩序的自律共識》執行情況座談會,對自律共識貫徹執行情況進行通報。
2月 印發《關於做好廣州亞運會期間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協發[2010]11號),從學習培訓、流程最佳化、應急演練等方面,引導會員單位積極回響辦成一屆有特色、高水平的亞運會的號召,切實做好亞運會期間的金融服務工作,塑造中國銀行業良好的國際形象。
3月10日 與中國消費者協會共同參加"公平對待消費者,打造友好型銀行"網上訪談活動。
3月15日 召開"3.15"專題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銀行業零售業務服務規範》、《商業銀行理財客戶風險評估問卷基本模版》及《銀行理財產品宣傳示範文本》、《中國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規範》、《中國銀行業營業網點大堂經理服務規範》、《中國銀行業櫃面服務規範》等系列服務規範標準及《中國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自律公約》。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等對發布會有關情況進行了重點報導。
3月 組織開展國外銀行業服務定價問題研究課題組出國考察,學習國外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定價管理體系及方法。
4月 組織會員單位簽署並印發《中國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自律公約》(銀協發[2010]23號)。
4月 啟動《中國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制定工作。
4月 組織開展中國銀行業世博金融服務情況檢查,全面掌握上海等重點區域世博金融服務準備情況及世博服務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
4月 開展"2009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宣傳展示、經驗交流工作,在江蘇、海南、陝西三個地區召開"迎世博盛會,展百佳風采--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百佳示範單位現場經驗交流會",交流世博金融服務、服務體系建設、網點管理、提升客戶服務感受等方面的工作經驗和體會。
4月-5月 組織開展銀行業支持汶川、玉樹地震災區災後重建工作,向各會員單位印發《中國銀行業協會關於開展以實際行動支援青海玉樹抗震救災倡議書》(銀協發[2010]29號),開展會員單位青海玉樹抗震救災捐款統計表匯總及相關宣傳報導工作。
5月-11月 編髮14期《中國銀行業世博金融服務系列活動專報》,集中反映交通銀行、工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銀行等會員單位系列活動開展情況及備戰世博金融服務的重要舉措。
5月 組織開展中國消費者協會《商業銀行消費者滿意指數測評結果》分析、反饋工作,邀請銀行業滿意度測評及統計學工作方面的專家進行深入解析,積極維護銀行業聲譽。
5月-11月 組織開展《中國銀行業自律公約》、《中國銀行業公平對待消費者自律公約》等行業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引導會員單位認真踐行公約和職業操守,強化自律約束意識,抑制和糾正違約行為,最佳化業內發展環境,規範市場競爭秩序,推進合規文化建設
5月-6月 啟動《中國銀行業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走近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人讀本》、《中國銀行業票據業務規範》制定工作。
6月 積極應對、及時處理跨行轉賬失敗照收手續費問題,建議商業銀行加大業務宣傳力度和櫃面人員培訓力度,同時對於客戶將匯入行填寫錯誤的匯款分析原因區別對待。
6月 高度重視、果斷處理零鈔清點費問題,全面掌握銀行業收取零鈔清點費等有關情況,積極應對社會輿論,維護會員單位權益。
6月 迅速反應、穩妥處理ATM跨行取款收費問題,制定統一的媒體應對口徑,表明商業銀行ATM跨行取款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自主調整是合理合法的,建議客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交易。
6月28日 召開銀行業貸款三查優秀報告評選表彰暨經驗交流會,向獲獎單位頒發榮譽證書,共同分享優秀貸款"三查"工作經驗。
7月 印發《2010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方案》(銀協發[2010]56號),啟動2010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
7月 印發《中國銀行業協會轉發國家質檢總局等七部委關於開展2010年全國"質量月"活動的通知》(銀協發[2010]58號),組織各會員單位深入開展以"抓質量水平提升,促發展方式轉變"為主題的"質量月"活動,努力培育全行業重視服務質量、人人關心服務質量的良好氛圍,全面提升銀行業服務質量和水平。
7月9日 召開自律工作委員會第二屆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研究討論《2010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評選活動方案(討論稿)》、《自律工作委員會201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畫》、《關於自律工作委員會內設工作組的方案(討論稿)》。
7月14日-15日 召開2010年銀行服務收費自律工作第一次聯席會議,達成"建立服務收費聯絡員制度、建立溝通與協調機制、努力營造良好的銀行服務收費環境、健全服務收費定價體系、形成科學的定價機制、提高服務收費信息透明度"等六項會議共識。
8月2日 召開關於房貸、存款、服務收費熱點問題情況通報會,針對房貸、存款、服務收費等工作向會員銀行通報有關情況並提出自律性要求,要求會員單位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溝通報告機制,認真執行2010年銀行服務收費自律工作第一次聯席會議達成的六項會議共識,積極穩妥地開展服務收費工作,共建良好的服務收費環境。
8月 完成對《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報送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和中國銀監會業務創新部。
8月 組織開展以"金融服務,讓世博更美好!"為主題、以客戶體驗活動和客戶採訪活動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活動。8月28日,召開中國銀行業世博金融服務專題座談會及大堂經理培訓會,階段性總結中國銀行業世博金融服務系列活動經驗,展示服務成果和典型服務事例,開展世博金融服務大堂經理培訓,深刻探討銀行服務存在問題的解決思路、客戶對銀行服務的期待及銀行服務創新的方向與趨勢等。
8月27日、30日 在上海、溫州召開《中國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及《中國銀行業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調研座談會。
9月 啟動《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知識大全百姓讀本》課題研究,與會員單位共同研討如何做好普及銀行基本業務知識,引導消費者充分利用各項服務項目和設施省錢辦理業務等工作。
10月9日 召開《中國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課題評審會。
10月-11月 組織開展2010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檢查工作,全面掌握千佳示範單位候選單位整體情況。
10月 組織第三方測評公司開展北京地區銀行網點排隊問題專項調研,北京地區銀行網點排隊等候時間超過15分鐘的客戶占比已降至4成以內,較2009年大幅降低了10個百分點,客戶排長隊現象得到極大改觀。
10月 赴北京、山西、四川等地開展《中國銀行業票據業務規範》調研。
11月22日 召開《中國銀行業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課題評審會。
11月23日 召開《走近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人讀本》課題評審會。
12月 印發《關於加強銀行服務收費自律工作的六點共識》(銀協發[2010]98號),要求會員單位充分尊重客戶知情權和選擇權,進一步規範銀行服務收費行為,對涉及社會公眾的基本保障性銀行服務,尤其是涉及低收入、弱勢群體的銀行服務,儘量少收或免收服務費,以優質文明規範服務回饋社會。
12月7日 召開自律工作委員會第二屆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10年度中國銀行業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名單、《中國銀行業存款業務自律公約》及《中國銀行業票據業務規範》、《中國銀行業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走近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人讀本》、《中國銀行業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2010年工作總結和2011年工作計畫》。
12月9日-10日 召開2010年中國銀行業服務收費自律工作第二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貫徹國務院9月28日關於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工作會議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監管機構、銀行業協會及商業銀行之間的溝通、協調;分組研討並修訂《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知識大全百姓讀本(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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