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員會黨校

根據《關於各區區委黨校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設立中國共產黨廈門市海滄區委員會黨校的通知》(廈海委編[2004]4號)、《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員會黨校主管部門的通知》(廈海委編[2007]4號)和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於同意廈門市委黨校等20家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批覆》(閩委組參[2007]7號)檔案精神,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員會黨校加掛中共廈門市海滄區黨建研究會牌子,是中共廈門市海滄區委員會直屬全民事業單位,內部從事黨務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構規格為相當於正處級,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核撥,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

職能

如下:

主要職責

1、根據區委、區政府及全區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培訓工作的要求,會同區委組織部研究制定培訓計畫,依託市委黨校,開展聯合辦學。對區管幹部、科級幹部、中青年幹部、理論骨幹以及行政村、社區、非公有制企業黨組織書記等進行培訓。

2、根據《公務員法》和區委、區政府的部署,對公務員進行上崗培訓、任職培訓、業務培訓和更新知識的培訓。

3、與相關部門配合,舉辦統戰幹部、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婦女幹部、工會幹部等各種專門培訓和短期培訓。

4、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黨的基本知識。

5、緊密結合區情和教學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

6、藉助市委黨校師資力量和圖書資料等資源優勢,加強對全區基層黨校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的指導。

7、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委黨校內設兩個科,為綜合科和培訓科。

1、綜合科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書處理、檔案文稿起草、會務籌備組織、信息收集上報、機要保密等工作;落實辦公會議決定的行政工作;組織全校的理論和時政學習;負責制定黨校全年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年終工作總結;負責黨校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黨校規章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實施和檢查;負責安全保衛、檔案人事、公務接待、衛生保潔、後勤保障、設施維修等管理工作。

2、培訓科

負責黨校各類主體班、聯辦班等教學計畫安排和實施;負責與市委黨校的聯繫協調與授課教師的聘請聯絡;負責科研及教學調研,掌握教學進度和教學動態,檢查教學效果,反饋教學情況,總結教學工作經驗;協助黨校領導組織教學方法研究和教學經驗交流;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學員在校期間的考核工作和結業後的跟蹤考核;負責黨員幹部技能培訓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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