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7.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

簡介

辦公地點設在縣政府大樓內,

主要職責

1.擬定全縣人民防空的基本戰略方案,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建設與城鎮建設相結合的規劃,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有關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鎮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防空專業隊伍訓練和防空襲演練;指導和監督檢查民眾防空組織建設、訓練並擔負應急求援、搶險救災任務。 4.組織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保障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實施人防無線電管理。 5.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根據國家批准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維護管理和平時開發利用,在城鎮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中負責落實認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組織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 7.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8.承辦縣委、縣政府、永興縣人武部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戰時職責 1.根據上級命令,發放防空襲警報,組織指揮人民民眾疏散、掩蔽和開展防空襲鬥爭。 2.組織戰時城鎮重要物資的疏散。 3.配合城鎮防衛作戰和要地防空作戰。 4.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重要經濟目標防護。 組織指揮防空專業隊伍和人民民眾進行搶險搶修、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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