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三水區婦女聯合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團結廣大婦女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組織婦女通過各種途徑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婦女在基層政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三)教育婦女繼續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學文化、學技術、學科學、學管理、學法律,提高婦女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四)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為婦女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調查研究婦女權益保障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建議,促使有關改革措施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
(五)維護兒童的合法權益,做好兒童工作,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普及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推動建立婦女兒童活動陣地,為兒童辦實事。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