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均衡

一般均衡

一般均衡理論(General Equilibrium Theory),也稱一般均衡分析(General equilibrium analysis)西方經濟學的一種分析方法。與“局部均衡”分析方法相對。由法國瓦爾拉斯提出,現代西方經濟學廣泛使用。它假定一個社會任何一種商品(或生產要素)的需求和供應,不僅取決於該商品(或生產要素)的價格,而且取決於其他所有商品和生產要素的供求和價格。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定理,只不過為一個數學問題提供了一個較完美科學解釋。在 瓦爾拉斯- 阿羅- 德布魯-般 均衡理論中,貨幣的存在僅僅是為了便利生產和 交換的進行,實際上,貨幣是可有可無的,由瓦爾拉斯創立,由阿羅和德布魯進一步完善,並被希克斯、 薩繆爾森等人加以運用的一般均衡模型要保持邏輯上的一致性,必須是一個只能分析實物經濟的靜態模型,這個靜態模型是無法轉而用來分析動態的貨幣經濟的,這是由模型的內在邏輯結構或者其均衡的概念決定的,新古典一般均衡的框架中很難處理時間問題。

基本簡介

概念

指在生產要素的 供給函式與消費者的需求函式,以及反映生產技術狀況的 生產函式為既定條件下,通過 生產要素市場和商品市場以及這兩種市場互相之間的供給與需求力量的相互作用,每種商品和生產要素的 供給量與 需求量將各在某一價格下同時趨於相等,社會經濟將達到全面均衡狀態,這時商品和 生產要素價格稱為 均衡價格,相應的供求數量稱為均衡供銷量。

含義

一般均衡是經濟學中局部均衡概念的擴展。在一個一般均衡的市場中,每個單獨的市場都是局部均衡的。

作用

這種分析方法在抽象的理論推理方面雖較理想,但實際上很難具體套用。故而 劍橋學派創始人 馬歇爾採用“ 局部均衡”分析法。即單個地考察任何一種商品和生產要素的 均衡價格和均衡供銷數量,並假定其他商品和生產要素的供求狀況和價格給定不變,則任何一種商品和生產要素的供求只隨該商品和生產要素的價格的變化而變化,此法簡化了研究的問題所涉及的複雜因素,有較大的實用意義。

生產的一般均衡生產的一般均衡

體系論點

瓦爾拉斯體系

在瓦爾拉斯體系中,如果有m種 消費品,n種生產性 勞務,m種消費品的價格,n種要素勞務的價格和mn種技術係數,所有未知變數的總和是2m+2n+mn。如果其中一種商品被選定為標準商品,充當記價單位,該種商品的價格被界定為1,則所有其他商品的價格都由它表示。這種情況下,需要決定的未知變數是2m+2n+mn-1,此時獨立方程的數目與未知數的數目相同, 瓦爾拉斯認為該方程有唯一解。

瓦爾拉斯還進行了企業家和資本家的區分,讓企業家處於 經濟活動的中心。企業家從 資本家那裡借來資本,從工人那裡買來勞動,從地主那裡租來土地,然後,把生產出來的產品賣給資本家、工人和地主。市場被分為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企業家把這兩個市場連線起來並通過 競爭實現均衡。這種競爭是 完全競爭,每個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是 市場價格的接受者。 完全競爭的均衡結果是每種產品的價格等於 要素成本即 生產費用。如果產品價格超過 生產費用,產生利潤,那么競爭者會增加,價格會下降或生產費用上升,利潤減少,價格最終與生產費用相等。此時,企業家獲得相當於自己 工資的 正常利潤, 超額利潤是零。整個市場不存在 超額需求也不存在 超額供給。

瓦爾拉斯假設

瓦爾拉斯一般均衡需要這樣幾個假設:

要求市場的參與者有關於市場的 完全信息;假定經濟中不存在不確定因素,因此不會因為預防不測而貯藏 貨幣;不存在虛假交易,所有的交易都是在 市場均衡價格形成時達成,即只有在這套價格下,市場參與者才能實現最大化目標,均衡價格是通過拍賣商喊價試錯過程來實現的;經濟系統是個“大經濟”,即有足夠多的參與者,從而符合“無剩餘條件”。

即使在上述假定下, 瓦爾拉斯體系的問題也是明顯的。 瓦爾拉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要決定n個未知數,至少需要n個方程,但是n個方程未必決定n個未知數,要n個方程決定n個未知數,方程必須是線性的,而且方程之間必須線性無關。同時 瓦爾拉斯體系不能排除唯一的均衡解包括零價格(針對免費物品)和負價格(針對類似噪音的物品)的情況。因此 瓦爾拉斯體系必須包括所有物品,而不僅僅是正常的 經濟物品。

瓦爾拉斯體系的上述問題後來在阿羅—德布魯模型(1959,1971)那裡得以解決,只不過是加入更加嚴格的假定,如 規模收益不變或遞減;生產和消費都不存在 外部性; 消費者偏好和企業的生產集是嚴格凸的;所有商品都是完全替代,意味一種商品價格上升,一定產生對其他商品的 過度需求等。

理論發展

瓦爾拉斯理論

一般均衡理論是1874年 法國 經濟學家 瓦爾拉斯(Wal-ras)在《純粹經濟學要義》(“The mere economics to iustice")一書中首先提出的。經 希克斯, 薩繆爾森, 阿羅, 德布魯等人延伸和完善。

瓦爾拉斯認為,整個經濟處於均衡狀態時,所有 消費品和生產要素的價格將有一個確定的均衡值,它們的產出和 供給,將有一個確定的均衡量。 瓦爾拉斯是 邊際效用學派奠基人之一,他的 價格理論以 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基礎,他認為價格或 價值達成均衡的過程是一致的,因此價格決定和價值決定是一回事。他用“稀少性”說明價格決定的最終原因,認為各種 商品和 勞務的供求數量和價格是相互聯繫的,一種商品價格和數量的變化可引起其它商品的數量和價格的變化。所以不能僅研究一種商品、一個市場上的供求變化,必須同時研究全部商品、全部市場供求的變化。只有當一切市場都處於均衡狀態,個別市場才能處於均衡狀態。

因此瓦爾拉斯體系必須包括所有物品,而不僅僅是正常的 經濟物品。 一般均衡理論後來由 帕累托(Pareto)、 希克斯(Hicks)、 諾伊曼(Ronald Neu-mann)、 薩繆爾森(Samuelson)、 阿羅(Arrow)、德步魯(De-breu)及 麥肯齊(McKenzie)等人加以改進和發展,這些 經濟學家利用集合論、拓撲學等數學方法,在相當嚴格的假定條件之下證明:一般均衡體系存在著均衡解,而且,這種均衡可以處於 穩定狀態,並同時滿足 經濟效率的要求。

希克斯理論

希克斯將均衡定義為:“當經濟中的所有個體從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案中挑選出他們所偏愛的生產和消費的數量時,靜態經濟(在其中需求不變, 資源也不變)就處於一種均衡狀態。——這些可供選擇的(方案)——部分決定於外在約束,——更多的是決定於其他個體的選擇”, 希克斯認為,他的 靜態均衡概念有兩個特點:一是一定存在著向均衡方向變動的趨勢;二是收斂於均衡的速度是極快的。

希克斯是在一個很短的時期中處理均衡問題的,他藉助了 馬歇爾的方法,並且通過擴大馬歇爾假定的範圍進一步縮小 經濟主體的選擇空間,這削弱了模型的解釋力。

阿羅理論

阿羅- 德布魯用 數學模型證明了的一般均衡。 阿羅一 德布魯對 一般均衡理論存在性的證明,主要依存於兩個假設:消費與生產集合都是凸集,每個經濟主體都擁有一些由其它經濟主體計值的資源,因此,這種均衡的整體穩定性取決於某些動態過程,這些過程保證每個經濟主體都具有總需求水平知識,並且沒有一項最終交易實際上是按非 均衡價格進行的,這當中的某些假定也許可以放鬆,以適應少數行業中的 規模報酬遞增、甚至所有行業賣方壟斷 競爭的度量。但是, 寡頭壟斷的存在否決了所有一般均衡解(就象它否決 競爭均衡的所有其它概念一樣),更不用說消費和生產中的 外在性的存在了。

阿羅—— 德布魯(Arrow-Debreu) 一般均衡理論,它主要是為了研究 競爭的 市場均衡。它的一個主要假設,也是 新古典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假設,將市場制度安排作為外生給定。 一般均衡理論經過阿羅、德布魯和 哈恩等人運用數學形式加以修飾,已經變得更加完善。

在 瓦爾拉斯- 阿羅- 德布魯-般 均衡理論中,貨幣的存在僅僅是為了便利生產和 交換的進行,實際上,貨幣是可有可無的,由瓦爾拉斯創立,由阿羅和德布魯進一步完善,並被 希克斯、 薩繆爾森等人加以運用的一般均衡模型要保持邏輯上的一致性,必須是一個只能分析實物經濟的靜態模型,這個靜態模型是無法轉而用來分析動態的 貨幣經濟的,這是由模型的內在邏輯結構或者其均衡的概念決定的,新古典一般均衡的框架中很難處理時間問題。

根據新古典一般均衡的概念,當經濟主體在給定 偏好、技術和商品 所有權的情況下,實現最優時,“不存在使價格發生變動的機制”。新古典的框架要求在其他條件給定的情況下,經濟主體只對價格的變動反應,既然價格不變動,也就不存在均衡的變動。

格朗蒙理論

20世紀70、80年代 法國 經濟學家格朗蒙(Grandmont)發表了一系列論文試圖將 阿羅一德布羅(Arow-Debreu)模型動態化,發展了短期 一般均衡理論致力於尋找 總量經濟學的微觀基礎,雖然意識到Arow-Debreu一般均衡模型表面上的動態特徵,遺憾的是,Grandmont預期函式仍然建立在嚴格的機率統計基礎上,他的努力實際上沒有超越Ar-row-Debreu框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認為過去 50年裡經濟學沒有發生多少變化,許多最近的經濟理論創新,不過是將靜態的最大化工具用於分析動態問題,雖然時間在純粹靜態條件下得以考慮,但是卻錯誤地認為能夠將特定時間分配從事特定活動。這樣,時間和完全知識、完全可預測在本質上是相容的。

巴廷金理論

1956年發表了其著名的代表作《貨幣、利息與價格》(Money,Interest and Prices)。他根據 凱恩斯的收入 支出理論,採用巨觀分析的方法,以表示財富存量對消費支出影響的 實際餘額效應(Real Balance Effect)為核心,對 貨幣在所謂靜態一般均衡與動態一般均衡中的作用問題,進行了系統的分析;通過融合傳統的貨幣理論與價值理論、 凱恩斯效應和 皮古效應,建立了一個所謂反映“貨幣經濟”的巨觀動態一般均衡學說。

巴廷金的 一般均衡理論在 西方經濟學界具有重要的影響。在六十年代前後,圍繞著巴廷金的一般均衡學說, 西方經濟學界曾展開過著名的“巴廷金論戰” (Patinkin Controversy),爭論新古典的兩分法是否具有內在的矛盾和巴廷金關於 貨幣中性分析的條件問題。以阿契 貝爾德(G·C·Archibald)和 李普賽(R·G·Lipsey)等人為代表的一些 西方經濟學家認為在不使用 瓦爾拉斯定律的情況下,新古典的靜態模型是相容的。而以 哈恩(F·H·Hahn)和鮑莫爾(W·J·Baumol)等人為代表的另一些 西方經濟學者則提出了相反的看法。此外, 葛萊(J·G·Gurley)和肖(E·S·Shaw)等人根據內在 貨幣(inside money)與外在貨幣(outside money)的劃分,認為巴廷金關於 貨幣中性的分析實際上是局限於僅存在外在貨幣的 經濟體系中的。但儘管對巴廷金一般均衡學說存在著上述批評, 西方經濟學家大都認為,巴廷金的一般均衡學說“對貨幣理論作出了重大貢獻”。溫特羅勃甚至提出,五十年代巨觀 一般均衡理論的研究是“在巴廷金的《貨幣利息與價格》中達到了頂點。”因此,從西方 一般均衡理論和貨幣理論發展的角度看,從新古典經濟學解釋 絕對價格水平確定的貨幣理論與微觀靜態一般均衡價值論的兩分法,到凱恩斯圖說明 貨幣對收入、產量、就業和 利率影響的小於 充分就業均衡的比較靜態的巨觀分析,又進一步發展為以實際餘額效應為核心的巨觀動態一般均衡理論。巴廷金的一般均衡學說在資產階級 經濟理論的發展中,確實占有重要的地位。

延伸理論

政府介入 經濟活動的主要理論基礎,就是 一般均衡理論及由此派生的“市場失敗”理論,新古典框架思路以理想均衡狀態作為判斷現實經濟運行是否有效的參照標準,通過比較複雜、不完善現實與 完全競爭的理想狀態,一旦發現現實情況與理想標準出現差異,就斷定出現“市場失敗”,真實世界必然是無效或低效率的,由此想當然地推導出政府在 微觀經濟領域的角色和作用,要求政府積極介入甚至干預微觀經濟運行,通過微觀經濟規制和實際干預控制經濟運行。

完全競爭模型是一個理想 經濟模型,如果實際經濟運行偏離了這些假設,就會出現各種不同類型的“市場失敗”, 現實市場被認為只會產生次優、非理性、沮喪或混亂,政府介入就成為理所當然的選擇。 完全競爭範式顯然不能成為主張 市場體系的有力基礎,基於“市場失敗”理論範式的政策設計,在方法論上存在致命錯誤。與其說 一般均衡理論用以說明市場體系的效率,不如說更適合於作為政府介入和干預 經濟活動的理論基礎,是政府實施微觀規制的理論依據。 一般均衡理論並非對市場真實運行的真實解釋,其政策含義只能導致政府對微觀經濟領域的過多介入和廣泛干預,只能導致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廣泛和深入規制,最終抑制和扭曲市場過程的展開,這樣,主流 微觀經濟理論的整個架構,由於建立在非現實的一般均衡理論基礎上,無意中變得與中央計畫者的觀點極為接近。 斯蒂格利茨也認為,如果新古典模型是正確的,那么 市場社會主義也會取得成功。同樣,如果經濟中的新古典模型是正確的,那么中央 計畫經濟遇到的問題比實際情況會少得多。市場社會主義失敗的部分原因,在於沒有能夠理解 市場經濟運轉的真正動力。 瓦爾拉斯模型的功用之一,在於清晰展示了實際經濟與理論模式間的差異,說明了非市場制度存在的價值,尤其是不完備現實市場上。

理論評價

存在性

一般均衡理論的發展涉及到以下兩個方面:

瓦爾拉斯的 一般均衡理論儘管是基礎性的,但其結果並沒有說服力,甚至是錯誤的。事實上,未知量的個數等於方程個數的條件,既不是一組方程有解的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即使是一個方程組有解,也不能斷定這些解一定是正數值。因此, 現代西方經濟學的 一般均衡論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存在性問題。

大約在20世紀40年代,證明一般均衡存在性的數學理論有了長足的進步,其中的不動點:更是證明所需要的基礎。於是,後來的 希克斯、 阿羅、 德布魯等人套用這些數學結論給出·般均衡存在性的精確論述。

在純交換經濟中,一般均衡存在性證明的基本思想是通過對 消費者行為的限定,證明需求:的存在性,進而按照需求大於 供給時,價格提高的調整過程,尋求使得供給等於需求的價同樣地,在包含生產的一般均衡存在性證明中,只需要把生產加入到產品的供給之中,即,用純交換經濟的結論。

擴展

擴展的方面主要有:把存在性證明所要求的條件進一步降低;把i定性引入到 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引入時間因素等。最後需要說明,一般均衡論與 福利經濟學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說一般均衡只是與 均衡價格·在性有關,那么福利經濟學要說明一般均衡狀態的 福利特徵。因此,寬泛地說,一般均衡,包含這一部分。總之,對 一般均衡理論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 一般均衡理論是描述整個 市場經濟運行的總體概括,它是整個西方個體經濟學論證 看不見的手"原理的一個必要環節。

第二, 一般均衡論是建立在--系列更加嚴謹的假設條件之上的。這些假設條件在 資本主義:實經濟生活中往往並不存在。首先, 一般均衡理論要求經濟系統中的 偏好、技術和資源保持不變。其次,為了能夠保證一般 均衡價格的存在性,通常要求連續性特徵。

第三,一般均衡理論以 完全競爭市場為假設前提,認為均衡是資本主義經濟的常態,而把不均衡看成對均衡的一種暫時的偏離,從而也就不可能揭示資本主義經濟中的矛盾。

由於以上所指出的問題,不少 西方經濟學家也承認, 一般均衡理論缺乏現實的基礎,從而缺乏實踐的套用價值。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定理,只不過為一個數學問題提供了一個較完美科學解釋。

均衡理論

一般均衡理論(General Equilibrium Theory)是理論性的 個體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尋求在整體 經濟的框架內解釋 生產、 消費和 價格。一般均衡是指經濟中存在著這樣一套 價格系統,它能夠使

每個 消費者都能在給定價格下提供自己所擁有的 生產要素,並在各自的 預算限制下購買 產品來達到自己的消費 效用極大化 每個 企業都會在給定的價格下決定其產量和對生產要素的 需求,來達到其 利潤的極大化 每個 市場(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都會在這套 價格體系下達到 總供給與 總需求的相等(均衡) 當經濟具備上述這樣的條件時,就是達到一般均衡,這時的價格就是一般 均衡價格。

一般均衡是 經濟學中 局部均衡概念的擴展。在一個一般均衡的市場中,每個單獨的市場都是 局部均衡的。

市場要素

1.產品市場的同時均衡
各種產品之間存在替代關係或互補關係,這種相互影響不斷傳遞。產品市場同時達到均衡。
2.要素市場的同時均衡
各種生產要素之間也存在著替代或互補影響,這種相互影響不斷傳遞。要素市場同時達到均衡。
3.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同時均衡
各種產品和生產要素之間又存在著相互影響的關係。一般均衡就是產品市場與要素市場的同時達到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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