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IG ISSUE

THE BIG ISSUE

The Big Issue 是一本創始於英國倫敦的雜誌,自1991年成立至今已經達24個年頭,該雜誌原為月刊,1993年6月改為周刊,雜誌內容涵括時事、社會議題及藝文資訊,現於英國、日本、澳洲、韓國等十個國家以不同版本的形式發行;特別的是,這份刊物的通路,是透過Homeless來販售。該組織是由兩個部分組成,一個是以有限公司模式,負責生產和配送雜誌到街頭的小販通路,另一個則以非營利組織的形態存在,以幫助這些小販們解決造成他們無家可歸的問題,重新取得生活的主控權。

雜誌簡介

The Big Issue 創辦人John Bird The Big Issue 創辦人John Bird

TBI(The Big Issue)創辦人高登·羅迪克(Gordon Roddick)是美體小鋪(The Body Shop)的創辦人之一。在全球拓展美體小鋪事業期間,羅迪克在紐約看到專由街友販賣的《街頭新聞》(Street News),大受感動。有鑒於倫敦街頭日益增加的遊民和乞丐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回到英國之後,羅迪克找來具有出版經驗、過去也曾一度露宿街頭的約翰·博德(John Bird)一起合作,1991年9月,兩人聯手創辦了TBI雜誌。

創始TBI的羅迪克(Roddick)和博德(Bird)相信,解決遊民的問題,關鍵在於讓他們能自食其力,“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a hand up, not a hand out)。

刊物銷售

各國TBI大抵都遵循英國版的經營取向。譬如南非版,雜誌內容也是由一群自由工作的新聞記者、攝影師和專欄作家負責撰稿,販賣者則規定必須是十八歲以上、生活貧困、無家可歸、失業或無收入的人,但特彆強調不分種族、宗教、國籍和性別。出刊時每個售貨員可免費支領五本雜誌,雜誌的進價七蘭特(Rand),售價十四蘭特。南非版創刊時原為月刊,2008年4月改為每三周出刊,縮短刊期,是為了提高銷售員的收入。具有販賣資格的街友同樣也須簽訂一份規約,包括販賣時必須佩戴標誌,不可乞討或要求捐款,不能喝酒嗑藥,不能挨家挨戶販賣兜售,不能越區銷售,不能帶著小孩在身邊等明確的行為規範。

THE BIG ISSUE雜誌 THE BIG ISSUE雜誌

台灣發行

創刊號(2010.4.1)「愚人世代」 創刊號(2010.4.1)「愚人世代」

大智文創於2009年底取得 The Big Issue Taiwan 台灣版《大志》授權發行,並於2010年4月1日正式創刊。創辦者期望,這本在英國發行已有二十年的刊物,能同樣成功的以社會企業的模式在台灣推行;創辦者更期望,讓所有有意願工作的街友或社會弱勢的人們,能夠得到一個自營生計的機會,讓他們能夠藉由雜誌的販售,重建個人的信心與尊嚴,進而重新取回生活的主導權。

台灣版《大志》的創辦人李取中以網路起家,做過網路拍賣,創立“樂多”網路平台,2008年創辦“樂多新文創線上志”,屬於嗅覺敏銳並具商業頭腦的“科技新貴”。《大志》將讀者群定位在二十至三十五歲的Y世代,並稱之為“愚人世代”,“ 因為這個世代有著無畏的精神,敢於去追求、探索自我,卻又同時對社會懷抱著一份責任感。”李取中表示,他希望通過這本雜誌,一方面為遊民創造工作機會,另一方面則為Y世代的年輕人增進世界觀。

《大志》創刊號印製了十萬本,這在一般雜誌的印量平均只有數千本,頂多上萬本的台灣來說,是十分大膽的決定。同時擔任《大志》總編輯的李取中強調,“ 這也是一種行銷策略,要讓更多人知道這本雜誌的存在。”創刊初期的各種宣傳活動,十足體現了李取中的網路經驗及商業手腕,也看得出各界對這個公益議題的支持熱忱:童書作家幾米幫忙繪製創刊海報,《艋舺》製片人李烈等人出席創刊演唱會力挺,創刊演唱會及位於華山藝文特區的辦公室都是接受贊助的,更有服裝公司提供一千件T恤、知名背包品牌贊助了一千個書包,第二期《大志》的封面人物、知名歌手張惠妹也是無酬參與拍攝。此外,《大志》更與Facebook上紅透半邊天的“開心農場”幕後團隊合作——開心農場提供十萬農民幣作為贊助,Facebook上的網友經過加入冬粉等三個步驟,就可以獲得一塊農民幣。大量志工的參與,也顯示這份雜誌對熱血青年的號召力,創刊之初,《大志》Facebook上迅速結集了三萬多名冬粉,其中有一兩千名願意擔任志工。

相關活動

腳踏車日

來自於英國的社會企業《The Big Issue》Bike Ride的活動已舉辦多年,2010年5月底剛舉辦完從倫敦—柏林的腳踏車日活動,以及7月底的倫敦—巴黎長達230英里的腳踏車騎士。為讓國內的志工活動更加多元、活潑,且能夠讓更多不同興趣的朋友一同加入,《The Big Issue Taiwan》也希望延續Bike Ride的精神,因此未來將不定期舉辦『The Big Issue大腳踏車日』的活動,歡迎熱愛腳踏車運動並對《The Big Issue》社會企業理念認同的車友們一同參與。台灣『The Big Issue大腳踏車日』為較小型的腳踏車活動,未來希望能夠發展到如英國《The Big Issue》較大的規模,並成為定期舉辦的常態性活動。

創刊音樂會

配合台灣中文版創刊,《The Big Issue》在2010年4月3日星期六下午2:00台北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舉辦《The Big Issue》創刊音樂會,現場邀集創作樂團演唱,希望透過音樂會的形式,讓更多人可以了解《The Big Issue》所要表達的社會企業理念。同時,電影《艋舺》製片李烈小姐也特地親自到場參加,號召明星藝人們共同支持對街友問題的關懷,並成為首位The Big Issue的終身志工。

質疑爭議

全世界所有國家的TBI雜誌,都只有通過街友這個唯一通路來販賣。這項設計的意義在於,街頭販賣不僅可為街友創造直接的收益,同時也讓街友有機會與社會接觸,重新找到自信和信任。在日本,讀者稱許TBI販賣員讓街頭的氣氛顯得溫暖愉悅,許多人表示受到販賣員積極態度的鼓舞,讀者和街友販賣員之間的互動,為社會帶來正面效益。

台灣版以便利商店作為銷售通路,等於直接抹煞了這些潛在的效益。更何況,統一企業在通路經營上向來惡名昭彰,因為剝削嚴重,甚至有“血汗超商”之名。

超商取代街友通路的爭議未休之際,網路上又爆出,《大志》招募的大批志工,除了發放傳單、對有興趣的人解釋該刊的目的之外,“任務之一”,還包括幫忙賣雜誌,賣出所得一半歸雜誌社,另一半才捐贈公益團體。

關於志工參與雜誌銷售的問題,李取中表示,曾經有不少台灣旅英的學生也販賣過TBI,但這個說法,已被英方駁斥。網友寫信到英國TBI的志工部門,詢問該雜誌志工究竟可不可以上街參與販賣,得到的回覆很明確:英國志工“不能參與販賣”TBI。

關於《大志》進便利商店販賣一事,李取中最初的說法是:“我其實一開始是不希望鋪這些通路的,但因為希望讓社會大眾接觸到這本雜誌,也需要媒體炒作,因此只要不違背我原則性的問題,也就是有遊民在賣的地方不鋪通路,我就可以接受。”“初期在7-Eleven販賣只是為了拓展中南部的通路,因為目前中南部並沒有販賣員,等到其他縣市也有販賣員之後就會將刊物撤出7-Eleven。”這樣的做法原本就不令人滿意,當讀者發現台北市的超商也買得到雜誌後,反彈聲浪自然更大。《大志》後來又宣稱,他們正和中南部社福團體合作招募、培訓街友,目標是今年達到一百位遊民固定販賣。最快6月或7月,就可能終止便利商店的通路。但這些說法,多數讀者大多存疑。

根據《大志》雜誌的解釋,交由7-Eleven銷售的所得,五十元回歸《大志》,便利商店自行決定上架費,剩餘再以便利商店之名捐給慈善機構“聯合勸募基金會”。捐款以專款專用的方式處理,由聯勸決定申請單位是否符合失家(homeless)的適用對象,再行撥款。不過,因為《大志》並未與超商決議捐款數字,實際上進入聯合勸募的款項,目前尚未公開。至於直接用在遊民服務團體的捐款到底有多少,更不得而知了。

回顧過去,其他國家的TBI,也曾多少招來訾議。英國版TBI曾因對其他街頭報紙造成競爭威脅而備受批評,尤其在美國,TBI被指內容過於商業化。批評者認為,街報應該關注會影響街友的政治及社會議題,而不是為了追求營收而一味模仿主流報紙。日本版創刊之初,社會上也出現了各種反對的理由,並預言“100%失敗”。

不過相較之下,《大志》的風風雨雨,爭議焦點是更核心的問題。追根究底,可以發現其中關鍵在於“社會企業”這個概念。李取中曾表示:“我必須誠實說,我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幫助弱勢才去做雜誌……社會企業就是企業,我們只希望能夠讓大眾有持續關注且改善遊民的機會,但其實我們與其他商業是沒有差別的。一般社會大眾會以為我們是非營利組織,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要求,但說實話,就是商業企業,不然我直接做非營利組織就好了……”

《大志》強調,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打著慈善團體的旗幟,而是開宗明義表示自己是社會企業。“收入的一半扣除通路成本後將會撥入公益組織,作為幫助弱勢族群之用。

“不做大志事,就別說自己是大志。”反彈的讀者認為,既然不是以TBI的模式和做法來經營,這本雜誌的名稱就不能稱《大志》。有人將台灣《大志》的做法通報倫敦,英國方面表示將深入了解。這場The Big Issue的大志如何收場,未來發展還有待觀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