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江蘇啟東反對污水排海工程群體性事件

2012年7月28日中午,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授權發布:南通市人民政府決定,永遠取消有關王子製紙排海工程項目。 2012年7月28日上午,為抵制達標水排海工程,有民眾在匯龍鎮永安廣場聚集,後聚集人群步行至啟東市市政府。 起訴書顯示,2012年7月28日,朱寶生夥同他人圍攻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並煽動現場圍觀人員起鬨。

事件經過

2012年7月28日上午6時左右,江蘇省啟東市發生大規模民眾遊行,抗議當地政府擬將日本王子紙業排污口選擇在啟東附近海域,參加遊行民眾有數千人。市民打出反對橫幅,市政府附近水泄不通。市長被強迫套上抵制項目的T恤,市委書記因不肯穿宣傳衣被扒光衣服。
2012年7月28日上午,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趙男男宣布,經南通市政府研究決定,取消擬在啟東建設的日本王子紙業排污入海工程,部分抗議民眾開始撤離。
2012年7月28日中午,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授權發布:南通市人民政府決定,永遠取消有關王子製紙排海工程項目。

事件背景

2012年7月27日,江蘇王子製紙所在地南通開發區新聞發言人稱,由於啟東民眾對排海管道建設對海洋環境的影響產生疑慮,部分民眾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表達了反對的意見,經當地政府經認真研究,暫停管道工程建設,並著手進一步深入論證評估。經向啟東市政府新聞發言人了解,排海管道啟東段並未開工建設,該市已接到通知,排海工程建設已經暫停。
2012年7月28日上午,為抵制達標水排海工程,有民眾在匯龍鎮永安廣場聚集,後聚集人群步行至啟東市市政府。事發前,當地有市民通過小範圍散發宣傳單,呼籲大家於7月28日“遊行”。當地政府獲悉後,立即通過多種渠道勸說市民不要參與遊行。當地一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事發前的2012年7月22日晚飯時分,一名村幹部挨家挨戶在村里散發市政府的《致全體市民的一封信》,“希望廣大市民知法守法,對非法的集會遊行示威活動,自覺做到不組織、不支持、不參與、不圍觀。”市區里多個居委會也把這封公開信在公告欄內張貼。正值學校暑假時期,有放假的學生被班主任喊回學校開會,正式通知此事,也有老師通過電話通知學生。不久,絕大部分啟東市民都收到市政府發的手機簡訊。“本來還不知道遊行這個事的,政府這樣一搞,大家都知道了。”大多數人都是通過這種方式知道2012年7月28日將有遊行。一名參與者親屬向記者回憶,參與者回來後跟他們說,現場當天有上萬人,把市政府從一樓到八樓圍了個水泄不通。“他(指參與者)說親眼看到有人從辦公樓里搜到拉菲酒、保險套,還有多個包有現金的紅包。紅包上寫有送給誰誰誰。”

依法起訴

被檢察院起訴的參與者共有16人。三份起訴書中,被告人均涉嫌“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其中,1993年出生的啟東本地人徐健捷,國中文化。“爬上機關大院內一輛銀色大眾轎車並將轎車前擋風玻璃踩碎,又至機關大院西側正門夥同他人圍攻毆打執勤民警徐某,致該民警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右眼眼眶內側壁骨折”。另一名28歲的本地人宣沖容,曾在15歲時因盜竊被南通市公安局收容教養兩年。在7·28事件中,他在“辦公大樓二樓一辦公室,將多層檔案櫃內的檔案資料拋灑在地;至七樓持瓷質花盆將攝像頭砸毀,用腳踢開七樓701、702辦公室門,獨自進入辦公室打砸。”離開市政府後,宣沖容“得悉其他不法人員在啟東市實驗國小內圍攻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遂趕至現場參與圍攻該機關工作人員並試圖掀翻其乘坐的警車。”而43歲的啟東人朱寶生,“參與鼓動現場人群強行衝擊機關辦公大樓,衝破在大樓門口的警察警戒進入大樓,夥同其他不法人員在一樓大廳摔碎電梯前的一座台鐘”,“爬上辦公樓前的一輛黑色豐田皇冠汽車車頂,將他人從大樓內拿出的物品向人群展示、分發,並示意現場人員起鬨;又夥同他人圍攻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朱寶生是啟東市呂四港鎮人,其被控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並被認定為參與衝擊的積極分子。
其餘的7·28事件犯罪嫌疑人也都涉嫌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或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罪名,”朱的辯護律師對本報記者稱,“而朱寶生如罪成,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啟東方面除對上述涉嫌“打砸搶”、衝擊國家機關等以暴力方式進行抗議的參與者進行法律制裁外,“7·28”事件的主要發起人並未被“秋後算賬”。“仍然關著的16人是當時‘打砸搶’的人,大多是外地人,已移交法院,規規矩矩參與遊行的市民都沒有事。”作為事件的主要發起人,啟東當地居民袁志勇(化名)在2012年12月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起訴書顯示,2012年7月28日,朱寶生夥同他人圍攻一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並煽動現場圍觀人員起鬨。據朱寶生辯護律師稱,該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啟東市市長徐鋒,朱寶生在抗議當天,將一件標有環保和抗議圖案的T恤套在徐鋒身上。起訴書指控,朱寶生在獲悉有人組織抵制王子紙業排海工程的抗議活動後,於2012年7月28日早晨6時許駕車至啟東市匯龍鎮永安廣場附近,後隨聚集的人群步行至啟東市政府,與其他不法人員強行衝破警察警戒,衝擊、打砸國家機關辦公大樓。朱寶生被控夥同其他不法人員在市政府大樓一樓大廳摔碎電梯前的一座台鐘,接著登上辦公樓前的一輛豐田皇冠汽車車頂,將他人從大樓內拿出的物品向人群展示、分發,並示意現場人群起鬨。檢方出具了包括啟東市公安局拍攝的錄音錄像視聽資料等在內的多項證據。朱寶生此前在上海經營一家工具公司,於2012年8月22日被民警抓獲,後被羈押于海門市看守所。
當地律師曾被禁代理此案,主政官員未被追責
據一名被告者家屬講述,一開始拘留的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還以為頂多關個十天八天,被教育一下就放出來了,沒想到一關就關了這么久。”直到幾天后收到正式的逮捕通知,罪名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家人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四處尋找辯護律師。“剛開始找到本地一名認識的律師,他說上面有通知,本地律師不讓代理這個案子。”後來找外地律師,幾經周轉,才找到合適的代理律師。“我的看法是,這件事情是政府決策失當在先,才引發了這個事情,政府應當負很大部分責任。”早在數年前,“排海工程”就遭到啟東各個階層反對,卻在一片反對聲中“悄然上馬”。至今,啟東市決策層沒有相關責任官員受到處分。事件中被扒掉衣服的原啟東市市委書記孫建華已調任南通市副市長,知情人士表示是“正常調動”;被套上環保T恤的啟東市市長徐鋒仍任市長一職。事件發生前後幾個月內,南通市環保系統有10名以上官員遭調查,但未有證據證明與“排海工程”有直接關係。

開庭審理

2013年1月30日,江蘇省啟東市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公開審理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14人分別涉嫌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7月28日上午,部分民眾因反對一項達標水排海工程而集聚時,被告人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人藉機滋事,衝擊、打砸國家機關辦公大樓,踩踏、推翻停放在院內的汽車,造成財產損失、民警受傷、社會公共秩序被嚴重擾亂等惡劣後果,分別應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公開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家屬代表和部分民眾參加旁聽。公訴機關依法訊問被告人,出示了相關證據,朱寶生、沈亞威、徐健捷等14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僅就量刑情節提出辯解。法庭決定擇期宣判。

社會評價

2013年7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時評《啟東事件:固然需要公民理性 更要政府透明》,內容被整理如下:
當政府成為負責任的透明政府,當公民學會了理性表達訴求,公民與政府間才可能建立起良性互動機制
2008年7月28日,江蘇南通市政府發布訊息稱,永久取消有關王子製紙排海工程項目。一場因環境問題引發的風波,因為當地政府的積極回應而漸漸平息。
在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公民維權意識日益增強的社會環境敏感期,避免民眾非理性情緒之下的極端行為,政府與民眾如何理性互動以及求得解決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成了當前要解決的問題。
全國範圍內由環保引發的群體衝突時有發生。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項目通過了環評,甚至是國家或省里確定的重點產業項目。這表明,中國社會發展正進入一個特殊的環保敏感期,一方面,“發展中”這一現實國情還繞不開產業的梯度轉移,一些工業項目也不可能做到“零污染”;另一方面,民眾的環境意識與權利意識在迅速提升。環境利益衝突既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也成為發展轉型的一種折射。
就幾起風波的處理方式看,有的是宣布停建,如什邡投資超過百億的鉬銅項目,以及啟東的排海工程;有的是重新選址,如PX項目在廈門遭到市民反對後另選廠址。這反映了政府順應民意的可貴姿態,但有的問題並未結束,比如大型項目停建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以及重新選址後可能引發新矛盾。
有必要從這些新矛盾新問題中吸取教訓,進而審視自己:面對發展階段的“環境敏感期”,地方在確實需要引入一些產業和項目時,要盡最大努力把環境風險降到最低,開展環境評估時也要充分考慮“社會風險評估”,選址、興建與運營各環節要做到科學論證、公開透明、充分溝通,進而得到大部分民眾的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說,促進公民與政府的良性互動,固然需要公民理性表達訴求,更需要政府成為負責任的透明政府。
做責任政府,就是要將自己從具體的經濟利益糾葛中獨立出來,成為公共利益的執行者、經濟利益的平衡者。同時,給予民眾權利訴求的正常通路,確立公開透明的決策機制、營造包容性輿論環境,維護包括行政訴訟在內的司法公正,推進執政方式的現代化。
值得一提的是,公眾理性維權的意識漸強。這表明,在當今中國,大多數人仍然希望國家在穩定的軌道上實現經濟社會的轉型,這是理性解決社會問題的基礎。珍惜這個基礎,建立良性互動機制,相信能夠應對社會發展轉型的一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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