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河南郟縣農民空車遭罰事件

4月11日上午,禹州市交警隊事故科指導員李國崢說,經過調查,高國賢的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事故科在當天上午將此事移交給西城派出所。 4月11日下午,在辦公室內,禹州市運管所王姓書記介紹,3月31日當天,禹州市運管所是配合許昌市流動治超辦和許昌市交警隊開展聯合行動。 至於罰款5000元,高國賢的車輛存在改裝行為,按照規定罰款5000到2萬元,對其按照下限進行了處罰。

路查

2012年3月31日上午10時左右,河南省郟縣農民高國賢駕駛一輛空貨車途經禹州市郊遭遇運管人員查車,被告知,車改裝了,要交3000元的罰款,“當時他們直接把車開到附近一個停車場裡,給我開了一張單子,讓我去接受處理”。
此次運貨“一共賣了1000多塊錢,交3000元實在交不起,我就在那裡還價,想讓少罰一點”一直“談判”到中午下班時間,沒有進展。 下午一上班,高國賢再次來到運管所,這次得到的訊息更讓他吃驚。“他們說,我的車是三軸的,要罰5000元”托關係、找朋友說情,持續到下午4點多,還是沒有大的進展。

逃逸

下午16時許,高國賢因停車場裡沒人、大門也沒鎖,便發動車直接開走。“當時看門的老頭一看,要來關門,還沒來得及,我們已經衝出來了,壓根兒沒有碰到人”很快,兩輛沒有牌照的轎車跟了上來,高家父子駕駛貨車一路狂奔,跑出了禹州界,進入郟縣境內卻發現郟縣的警車已經追上來,一直追到家門口。
郟縣的交警稱接到舉報,貨車涉嫌肇事逃逸,要進行扣押。4月1日上午,禹州交警趕來,將高家的貨車帶回禹州扣押。
4月11日上午,禹州市交警隊事故科指導員李國崢說,經過調查,高國賢的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事故科在當天上午將此事移交給西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彭姓所長介紹,當天上午10點剛接到交警隊移交過來的材料,目前派出所還處於初查階段。“停車場說,撞傷了人、撞倒了牆,目前已經通知運管所、停車場以及高國賢等人來了解情況,現在還不便透露案情”。

過期

4月11日下午,在辦公室內,禹州市運管所王姓書記介紹,3月31日當天,禹州市運管所是配合許昌市流動治超辦和許昌市交警隊開展聯合行動。至於罰款5000元,高國賢的車輛存在改裝行為,按照規定罰款5000到2萬元,對其按照下限進行了處罰。
然而位王姓書記提供的兩份檔案顯示,許昌市路警聯合治超專項行動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按照相關規定,運管路政人員負責在場站對超載、超限車輛進行源頭治理,不能單獨上路查車。禹州市運管所緣何上路,又為何開出5000元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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