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國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

2009年民政部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有效落實了中央提出的“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各項民政工作都取得了顯著進步,奠定了民政事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

簡介

報告全文如下:2009年度全國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2009年民政部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著力提高“三個群體”生活水平、加強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發揮民政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基礎作用,有效落實了中央提出的“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各項民政工作都取得了顯著進步,奠定了民政事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

正文

社會服務重點工作快速發展
(一)各類收養性機構建設有新的突破。資金保障和服務保障相結合的適度普惠養老服務邁出新步伐,全國部分縣(市)建立了高齡生活補貼制度,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格局基本形成;開展了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制定實施了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準,“明天計畫”、“重生行動”和腦癱康復等助醫項目取得明顯效果;通過落實福利企業優惠政策繼續促進殘疾人在福利企業就業,依法保障殘疾職工合法權益。截至2009年底,全國各類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40250個,比上年增加573個,床位299.3萬張,比上年增長7.1%;收養236.2萬人,比上年增長6.4%。年末在院人員按性質分,優撫對象12.7萬人,“三無”對象183.5萬人,自費人員40.0萬人;按年齡分,老年人207.1萬人,青壯年17.5萬人,少年兒童11.5萬人;按類型分,自理(完全自理)186.4萬人,介助(半自理)22.6萬人,介護(不能自理)27.1萬人。1.養老服務事業加快發展。推動各地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啟動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在黑龍江、江蘇、湖北、重慶、甘肅5個省份進行試點,有效緩解了老年福利服務的供需矛盾。制定《機構養老服務基本規範》、《居家養老服務基本規範》國家標準。完成了《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和《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送審稿),並報送有關部委批覆。截至2009年底,全國各類老年福利機構38060個,比上年增加908個,床位266.2萬張,比上年增長9.1%,收養各類人員210.9萬人,比上年增長7.7%。其中:城市養老服務機構5291個,床位49.3萬張,年末收養老年人32.3萬人;農村養老服務機構31286個,床位208.8萬張,年末收養老年人173.0萬人;光榮院1401個,床位6.7萬張,年末收養老年人4.6萬人;榮譽軍人康復醫院47個,床位0.8萬張,年末收養老年人0.4萬人;復員軍人療養院35個,床位0.6萬張,年末收養老年人0.4萬人。2.兒童福利事業取得重大進展。制定了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兒童最低養育標準,細化了受愛滋病影響兒童福利保障政策,拓展了兒童福利對象,初步建立了獨立面向孤兒的保障服務體系。加強了殘疾孤兒手術康復工作和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推動規範化進程。完成了《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標準》(送審稿),並報送有關部委批覆。截至2009年底,全國各類收養性單位共收養兒童11.5萬人,比上年增長27.8%。全國獨立兒童福利機構303個,比上年增加13個,床位4.4萬張,比上年增長9.1%。拓展收養渠道,完善收養政策,引導和推動尋根回訪工作有序開展。2009年全國收養登記合計44260件,其中:中國公民收養登記39801件,外國人收養登記4459件。被收養人合計44359人,其中殘疾兒童2578人,女性32241人。截至2009年底,全國有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116個,床位0.4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未成年人14.5萬人次。3.智障和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建設得到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共同完成了《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聯合下發了上報備選項目的通知,指導各地做好中央專項投資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的準備工作,就有關工作做出部署,並爭取中央將110所精神病醫院納入了全國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規劃。截至2009年底,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和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66個,比上年增加22個。其中社會福利醫院(精神病院)177個,比上年增加18個,床位數3.9萬張,比上年增長8.3%,年末收養各類人員3.3萬人,比上年增長6.4%;復退軍人精神病院89個,比上年增加4個,床位數2.0萬張,比上年增長11.1%,年末收養各類人員1.7萬人,比上年增長13.3%。[1](二)社區建設和服務不斷深入。城鄉社區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和內容逐步豐富。城市和諧社區示範單位創建活動、農村社區建設試驗全覆蓋創建活動順利開展,影響帶動農村社區建設的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各類社區服務中心17.5萬個,其中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10003個,比上年增加130個,其中提供住宿的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674個,不提供住宿的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9329個;居委會社區服務站5.3萬個,其他社區服務設施11.2萬個。城市便民、利民服務網點69.3萬個。社區志願服務組織28.9萬個。積極開展社區就業和社區服務。目前,社區服務已經成為新興的吸納就業的領域,2009年城市社區共吸納從業人員215.8萬人,其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53.1萬人。(三)社會救助水平持續提高。社會救助各項制度逐步完善,供養和補助標準持續提高,救助惠民範圍不斷擴大。1.城市低保鞏固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2009年底,全國共有1141.1萬戶、2345.6萬城市低保對象。全年各級財政共支出低保資金482.1億元,比上年增長22.5%,其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為359.1億元(其中春節一次性補貼34.2億元),占全部支出資金的74.5%。城市低保對象中:在職人員79.0萬人,占總人數的3.4%;靈活就業人員432.2萬人,占總人數的18.4%;老年人333.5萬人,占總人數的14.2%;登記失業人員510.2萬人,占總人數的21.8%;未登記失業人員410.9萬人,占總人數的17.5%;在校生369.1萬人,占總人數的15.7%;其他未成年人210.7萬人,占總人數的9.0%。2009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227.75元,比上年提高10.9%;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172元,比上年提高19.7%。2.農村低保穩步向應保盡保邁進。截至2009年底,全國已有2291.7萬戶、4760.0萬人得到了農村低保,比上年同期增加454.5萬人,增長了10.6%。全年共發放農村低保資金363.0億元,比上年增長58.7%,其中中央補助資金255.1億元(其中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39.6億元),占全國支出資金的70.4%。2009年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100.84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8.54元,增長了22.5%。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68元,比上年提高34.9%。3.農村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爭取將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單列縣、鄉財政,實現資金管理重大突破。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調整供養標準,落實供養資金,供養水平不斷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國農村得到五保供養的人數為529.4萬戶,553.4萬人,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4%和0.9%。全年各級財政共發放農村五保供養資金88.0億元,比上年增長19.4%,其中中央財政安排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補助資金5.4億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171.8萬人,集中供養年平均標準為2587.49元/人;農村五保分散供養381.6萬人,分散供養年平均標準為1842.71元/人。4.城鄉醫療救助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出台城鄉醫療救助四部門檔案,城鄉醫療救助已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障體系。推行“一站式”服務和醫療費即時結算的醫療救助模式。2009年各全年用於農村醫療救助的各級財政性資金支出64.6億元,其中: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10.5億元,大病救助資金49.4億元。累計救助貧困農民4789.1萬人次,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合作醫療4059.1萬人次,人均資助參合水平25.9元;民政部門資助大病醫療救助730.0萬人次,人均救助水平676.6元。全年用於城市醫療救助的各級財政性資金41.2億元,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醫療保險資金5.8億元,大病醫療救助31.4億元。累計救助1506.3萬人次,其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醫療保險1095.9萬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3.5元;城市民政部門大病醫療救助410.4萬人次,人均醫療救助水平764.7元。5.臨時救助制度逐步健全。2009年全年有62.2萬農村人口享受了農村傳統救濟,546.4萬人次得到了農村臨時救濟。為城鄉低保家庭、五保對象、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城鄉老黨員發放了一次性節日生活補貼,惠及7400多萬人。6.救助管理機構規範化紮實推進。加強流浪乞討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別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治理了擾亂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討行為。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救助單位1488個,床位5.1萬張,其中救助管理站1372個,床位4.7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168.1萬人次。(四)救災應急工作取得實效。繼續完善救災應急機制,全年救助受災民眾6553萬人,緊急轉移安置700多萬人次,下撥中央救災資金174.5億元,調撥救災帳篷4.46萬頂。汶川地震毀損農房恢復重建已完成了93.4%,切實加強了汶川地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管理,積極參與和落實對口支援任務。增設因災遇難人員撫慰金項目,提高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在災害監測評估中得到進一步套用,災情管理信息系統基本實現省市縣各級全覆蓋。推動全國“防災減災日”的設立並開展相關活動,推進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活動,防災減災能力明顯增強。完成了《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標準》編制工作,並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聯合批准發布實施。規劃建設16箇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級和大部分市縣都建立了儲備庫點,基本覆蓋了全國所有多災易災地區。完成了格爾木庫、烏魯木齊庫首批2箇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工作,並組織開展後續工作。完成了瀋陽、哈爾濱、武漢、長沙和喀什庫五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並上報國家發改委投資項目評審中心進行評審。2009年全國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約47933.5萬人(次)不同程度受災,因災死亡和失蹤1528人;農作物受災面積47213.7千公頃,比上年增長18.1%。絕收面積4917.5千公頃,比上年增長22.0%;倒塌房屋83.8萬間;直接經濟損失2523.7億元。(五)擁軍優撫安置工作紮實推進。大幅度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著力推進優撫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推動了傷病殘退役軍人接收安置工作,對國防事業和軍隊建設的保障更加有力。截至2009年底,國家撫恤、補助各類重點優撫對象630.7萬人,比上年減少2.5萬人,比上年下降0.4%。其中傷殘人員87.2萬人,與上年基本持平;帶病回鄉退伍軍人122.0萬人,比上年增長2.3%;在鄉復員軍人180.9萬人,比上年下降5.6%;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1351人,比上年減少271人,比上年下降16.7%,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322人,比上年減少118人,比上年下降26.8%,紅軍失散人員4.1萬人,比上年減少0.6萬人,比上年下降12.8%;烈士遺屬31.8萬人,比上年下降4.2%,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14.1萬人,比上年下降3.4%。2009年,中央財政安排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20.0億元,使599.9萬優撫對象享受了優撫醫療保障。2009年各級政府共批准烈士213人,均為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中央一次性投資5億元改造資金,實施了全國133個重點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改造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烈士紀念建築物管理單位1137個;烈士紀念建築物15723處,其中紀念館(陳列館)1076個,零散烈士紀念建築物7622處。2009年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復員幹部39.1萬人,比上年減少1.5%。其中退伍義務兵32.6萬人(城鎮義務兵17.1萬人);轉業、復員士官6.3萬人,復員幹部1482人。軍休安置管理工作持續穩定發展,全年共接收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1.9萬人,比上年降低9.5%,中央下撥安置經費160.2億元,比上年增長12.1%,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較好落實,服務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截至2009年底,全國有軍休所(含管理中心)1876個,比上年增加了30個,年末職工1.9萬人。加強軍供站建設,制定下發《進一步加強軍供站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2009年底,全國有軍供站(含軍轉站)330個,比上年增加了1個,年末職工0.6萬人。(六)社會慈善事業蓬勃發展。營造慈善政策和社會氛圍,增加城鄉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促進中國特色慈善事業發展。推動社會捐助信息公示制度建設,下發《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8年慈善捐助信息公示的通知》、《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捐助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社會捐助信息示指南(試行)》及《公募性機構社會捐助信息公開透明指標(試行)》;推動部分省市開展兒童大病救助基金制度試點,研究和測算兒童大病數量與需求,推動慈善超市創新試點及經常性社會捐助體系建設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建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3.3萬個(其中:慈善超市8101個),基本形成覆蓋全國城市的社會捐助網,並逐步拓展到部分鄉鎮、社區。全年各級民政部門共接收社會各界捐款68.6億元,其中捐贈物資折款2.2億元。接收捐贈衣被12476.6萬件,其中:棉衣被1384.4萬件。間接接收其他部門轉入的社會捐款14.1億元,衣被681.0萬件,其中:棉衣被527.6萬件,捐贈物資折款1884.9萬元。這些捐贈款物使1522.3萬人(次)困難民眾受益。(七)社會福利企業繼續發揮作用。社會福利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社會福利業主要是由我部管理的社會福利機構組成。分析新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對社會福利企業的影響,做好社會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2009年社會福利業增加值為517.8億元,比上年增長145.8%,占服務業的比重0.36%,比上年增加個0.18個百分點。全國共有福利企業22783個,比上年減少997個;吸納殘疾職工62.7萬人,比上年增加0.8萬人;實現利潤125.4億元,比上年增長5.9%;年末固定資產1454.1億元,比上年增長2.9%。(八)福利彩票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認真貫徹《彩票管理條例》,堅持安全運行、健康發展的方針,對福彩公益金、發行費加強管理、嚴格規程,確保資金安全。2009年中國福利彩票年銷售756.06億元,比上年增加152.06億元,同比增長25.2%,為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提供了資金支持;籌集公益金248億元,比上年增長17.3%。2009年民政系統共支出彩票公益金113.4億元,比上年減少6.1億元。其中資助用於福利類收養性單位49.3億元,用於優撫類收養性單位3.4億元,用於優撫安置單位1.2億元,用於救助類單位5.9億元,用於社區服務單位8.1億元,用於殯葬類單位2.45億元,用於專項資助9.2億元,用於城市醫療救助6.56億元,用於農村醫療救助9.0億元,用於其他項目18.2億元。(九)老齡事業健康發展。截至2009年底,全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1309萬人,比上年增長了3.22%,占全國總人口的8.5%,比上年上升了0.2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6714萬人,比上年增長了4.53%,占全國總人口的12.5%,比上年上升了0.5個百分點。為應對目前我國嚴重的人口老齡化趨勢,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老齡事業發展部門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擴大老齡服務領域和範圍,統籌解決城鄉養老服務問題。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9909個,比上年增加2075個,增長了11.6%;老年維權協調組織13.6萬個,比上年增加5.3萬個,增長了64.9%;老年學校59543個,在校學習人員541.5萬人,分別比上年增長了49.6%和7.4%;建立各類老年活動室32.9萬個,全年接待來信來訪43.3萬次,有力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公共管理穩步推進
(一)區劃工作有序開展。加強行政區劃調整事項的調研、論證,重點支持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區劃調整工作,穩妥審核報批天津市設立濱海新區、上海市浦東新區行政區劃調整等9件行政區劃調整。加強對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的指導,聯合有關部門下發了指導意見,要求加強鄉鎮撤併相關規劃和建設的管理,提升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加強行政區劃政策理論研究和指導,開展行政區劃管理體制創新調研,形成一批有價值的課題成果。2009年底全國鄉鎮級區劃總數為40858個。鄉鎮區劃總數為34170個,比上年減少131個,其中:鎮19322個,比上年增加88個;鄉14848個(含民族鄉1099個),比上年減少219個。街道辦事處6686個,比上年增加162個。區公所2個。(二)地名規範管理取得新進展。啟動了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試點,紮實推進“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嚴格審核政區更名事項,研究制訂地名分類管理和保護、陸地邊境自然地理實體標準、地名規劃通則等標準。開展《地名標準》國家標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規範標誌設定,推動設標工作,全國超過90%的縣城和超過70%的鄉鎮完成了縣鄉鎮設標任務。四級國家地名資料庫建設步伐加快,目前有23個省市、250多個地市州、1300多個縣區建立了本級地名資料庫,共採集、整理地名數據3000多萬條,開通地名網站636個,開通地名問路電話服務熱線266條,設定地名觸控螢幕2500多台。(三)界線管理成效顯著。如期完成全國省、縣兩級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妥善解決邊界糾紛問題;大力推進全國平安邊界建設工作,各項創建活動取得新進展;成功召開全國平安邊界建設工作會議,推動全國平安邊界建設再上新台階;順利完成省級行政區域界線詳圖編制年度任務,勘界成果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截至2009年底,完成京津線等14條、長約7874公里省界年度聯檢任務,完成1349條市縣級界線年度聯檢任務;全年共妥善解決邊界糾紛近百起。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安邊界建設工作被納入了當地黨委、政府或者民政部門的平安建設總體規劃,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形式不同的議事協調機構;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把平安邊界建設納入了政府、綜治或者民政部門的工作考核目標,19個省(區、市)將考核結果與政績、晉職晉級、獎懲等掛鈎。全國68條陸地省界,已有66條簽訂了平安邊界創建協定,其中北京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陸地省界已全部簽訂了平安邊界創建協定。完成了首批10條省界的詳圖集編制任務,啟動了第二批10條省界的詳圖集編制工作;全國有1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已經完成本區域內縣界詳圖集編制工作。
組織管理規範有序
(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指導社會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社會組織黨的建設、自身建設有所加強,服務會員、服務民眾、服務社會的功能得到發揮。初步形成了門類齊全、層次不同、覆蓋廣泛的社會組織體系。規範開展社會組織年檢和評估工作,引導社會組織在應對金融危機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社會組織43.1萬個,比上年增長4.1%;這些社會組織業務範圍涉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勞動、民政、體育、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社會中介服務、工傷服務、農村專業經濟等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吸納社會各類人員就業544.7萬人,比上年增長14.5%;形成固定資產1030.0億元,比上年增長27.9%;各類費用支出1094.7億元,比上年增長13.5%;社會組織增加值為493.1億元,比上年增長32.4%,占各類民政管理單位增加值比重58%,占第三產業(服務業)增加值比重為0.345%。接收社會捐贈440.7億元。全國共有社會團體23.9萬個,比上年增長3.9%。按照社團活動地域範圍劃分,全國性及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800個,省級及省內跨地(市)域的23364個,地級社團63043個,縣級社團150540個。按照社團服務的主要領域劃分,工商服務業類22847個,科技研究類19786個,教育類12943個,衛生類11521個,社會服務類30818個,文化類19687個,體育類12623個,生態環境類6702個,法律類3213個,宗教類4165個,農業及農村發展類45367個,職業及從業組織類16120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661個,其他32294個。全國共有民辦非企業單位19.0萬個,比上年增長4.4%。其中:工商服務業類2080個,科技研究類9760個,教育類92703個,衛生類27237個,社會服務類28060個,文化類7188個,體育類6591個,生態環境類1049個,法律類782個,宗教類271個,農業及農村發展類1466個,職業及從業組織類1628個,國際及其他涉外組織類56個,其他11608個。從地域分布來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數量超過3萬個的省份僅有山東省,為31820個,超過1萬個的省份有江蘇省、浙江省、湖北省、廣東省和四川省。全國共有基金會1843個,比上年增長15.4%,其中:公募基金會1029個,非公募基金會800個。民政部登記的基金會148個。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共接收社會各界捐贈183.6億元。註:由於社會組織年檢工作在每年的六月底完成,社會組織接收捐贈數據為2008年數據。(二)自治組織建設不斷加強。推動修訂村委會組織法,進一步完善黨領導下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著力解決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組織協調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村(居)委會選舉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全年共有7.4萬個村委會完成選舉,參與選舉的村民登記數為8172.4萬人,參與投票人數為6521.5萬人。村委會和居委會的結構得到了進一步調整。截至2009年底,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總計68.4萬個,其中:村委會59.9萬個,比上年減少0.5萬個,降低0.8%,村民小組480.5萬個,比上年減少0.4萬個,村委會成員234.0萬人,比上年增加0.1萬人;社區居委會84689個,比上年增加1276個,增長了1.5%,居民小組129.5萬個,比上年增加0.8萬個,居委會成員43.1萬人,比上年增加2.1%。
其他社會事務服務進一步提升
(一)婚姻登記服務進一步規範。推進婚姻登記服務的規範化,全國共有704個縣級以上婚姻登記機關解決了編制、工作經費和辦公場所問題,婚姻登記規範化達標單位累計1500多個,達標率57%。2009年全國辦理結婚登記1212.2萬對,比上年增加113.9萬對,增長10.4%。其中:內地居民登記結婚1207.5萬對,比上年增加114.3萬對;涉外及華僑、港澳台居民登記結婚4.7萬對,比上年減少0.4萬對;粗結婚率為9.1‰,比上年上升0.8個千分點。2009年20-24歲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占結婚總人口比重最多,占37.0%,25-29歲占34.1%,30-34歲占10.7%,35-39歲占6.0%,40歲以上占12.2%。與上年年齡結構情況相比,40歲以上結婚登記的比例增長最快,增長了1.9個百分點,而20-24歲結婚登記的比例下降了0.9個百分點,體現了我國晚婚晚育政策深入人心。從結婚人口區域分布來看,結婚登記超過50萬對的省份有河北省、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自治區和四川省,與上年完全一致。2009年辦理離婚手續的有246.8萬對,比上年增加19.9萬對,增長8.8%,粗離婚率為1.85‰,比上年增加0.14個千分點。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180.2萬對,比上年增長12.0%,法院辦理離婚66.6萬對,比上年增長1.1%。從近五年情況看,離婚人數逐年上升,平均增幅為7.65%,說明我國已婚男女收入及個性越來越獨立,自我意識越來越強。(二)殯葬管理進一步加強。先後出台了《民政部關於清理整頓公墓有關問題的通知》、《民政部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等8個政策性檔案,加大了殯葬管理政策的指導力度,對於指導各地完善發展規劃、推行惠民殯葬政策,強化為民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積極開展公墓清理整頓工作,初步遏制了公墓違規建設的勢頭,從嚴整治了各類違法經營行為,有效規範了公墓的建設管理。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殯藏服務單位3896個,比上年增加142個,其中殯儀館1729個,比上年增加37個;殯葬管理單位901個,比上年減少48個;民政部門管理的公墓1266個,比上年增加57個。殯儀服務單位職工共有7.4萬人,其中殯儀館職工4.5萬人。火化爐5123台,比上年增加334台;火化遺體454.2萬具,比上年減少0.8萬具,火化率48.2%,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民政事業蓬勃發展
(一)民政管理單位逐步壯大。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各類民政登記管理單位120.9萬個,其中:各級民政行政機關3498個,民政事業單位6.8萬個,社會組織43.1萬個,基層民眾自治組織68.4萬個,社會福利企業2.3萬個。2009年各類民政登記管理單位職工總數有1038.0萬人,比上年增加65.8萬人,增長6.8%。其中民政行政機關87542人,民政事業單位53.1萬人,社會組織544.7萬人,基層民眾自治組織277.1萬人,社會福利企業154.4萬人。民政行政機關人數中,從行政層級情況看,中央級318人,省級3688人,地級13338人,縣級70198人;從年齡結構情況看,職工以中青年為主要力量,35歲及以下21201人,占24.2%,比上年增加了0.5個百分點;36歲至45歲34334人,占39.2%,與上年減少了0.8個百分點;46歲至55歲26254人,占30%,比上年增加了0.4個百分點;56歲及以上5753人,占6.6%,比上年下降了0.2個百分點。從學歷結構情況看,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職工有31622人,占36.1%,比上年增加0.7個百分點;具有專科學歷的職工有37049人,占42.3%,比上年減少1.3個百分點;專科以下學歷的有18871人,占21.6%,比上年減少2個百分點。(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繼續推進。大力發展民政科技事業。召開了第二次全國民政科學技術大會,發布了《全國民政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09—2020年)》和《全國民政信息化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出台了《民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政科技工作的決定》。組織實施了“殘障人功能康復輔具”、“中國巨災應急救援信息集成系統與示範”等6項“十一五”國家重點科技支撐計畫項目。民政標準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40項標準基礎項目研究,完成了56項標準基礎研究成果評審驗收,組織了65項國家標準和35項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審批發布了49項國家或行業標準。科技和標準化建設對民政事業發展的支撐作用進一步顯現。大力推進民政所轄人才隊伍建設。社會工作人才已納入國家人才發展總體格局,在165個地區和260個單位開展了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命名了首批7個全國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示範地區和15個試點示範單位。組織了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2009年全國共有8.4萬名考生報名參加考試,有4227人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6611人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目前,全國累計產生助理社會工作師27259人,社會工作師8419人。民政行業共有社會工作師7953人,比上年增加3761人,增長了1.9倍。其中民政事業單位3001人,基層民眾自治組織4189人,社會組織6889人,民政行政機關758人,社會福利企業1057人。民政行業共有助理社會工作師24995人,比上年增加7470人,比上年增長42.6%。其中民政事業單位3873人,基層民眾自治組織9073人,社會組織9215人,民政行政機關798人,社會福利企業2036人。大力培育發展了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推動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城鄉社區、社會組織設定社會工作崗位。全國民政事業單位和城鄉社區共設定了45000多個社會工作崗位。積極開展民政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大力推動民政技能人才隊伍建設,2009年共有3510人通過鑑定,其中:原有假肢、殯葬8個鑑定職業2040人,與首次鑑定相比,鑑定等級進一步提高,參考地區進一步增加,通過人員大幅增長;新職業災害信息員1470人,圓滿完成了試點任務,有力推動了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三)民政事業費穩步增長。2009年民政事業費支出2181.9億元,比上年增長1.7%。其中:撫恤事業費310.3億元,比上年增長22.3%;軍隊離退休、退職費225.7億元,比上年增長25.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82.1億元,比上年增長22.5%;農村及其他社會救濟支出487.9億元,比上年增長49.3%,其中: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費363.0億元,比上年增長58.7%,農村五保供養支出88.0億元,比上年增長19.4%;社會福利費124.1億元,比上年增長20.3%;自然災害救濟費199.2億元,比上年降低67.3%;地方離、退休人員費用30.0億元,比上年增長13.4%;其他用於城鄉醫療救助、民政事務管理等民政事業費322.7億元,比上年增長27.7%。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民政事業的投入。2009年中央財政共向各地轉移支付民政事業費1227.0億元,比上年增長3.9%,占民政事業費比重56.2%,比上年增長了1.2個百分點。2009年民政事業費占國家財政支出比重由2008年的3.4%下降到2.9%,比上年降低了0.5個百分點。2009年各類民政登記管理單位固定資產總值為5187.2億元,比上年增加12.9%,其中:民政行政機關119.2億元,比上年降低10.3%;民政事業單位818.3億元,比上年增長5.7%;社會組織1030.0億元,比上年增長27.9%;基層民眾自治組織1722.4億元,比上年增長17.4%;社會福利企業1497.4億元,比上年增長6.0%。民政事業基本建設2009年施工項目6457個,比上年增加2551個。民政事業基礎設施得到了明顯改善,2009年全年完成投資總額157.0億元,比上年增長135.7%,其中:國家投資70.6億元,比上年增長165.4%,其中:用於優撫安置事業單位投資13.2億元,比上年增長37.5%;社區服務單位投資27.6億元,比上年增長430.8%;收養性單位投資75.6億元,比上年增長148.7%;殯儀服務單位投資13.6億元,比上年增長19.3%;救助類單位投資5.4億元,比上年增長107.7%;其他事業單位投資21.6億元,比上年增長188.0%。2009年底,全國各類民政登記管理單位增加值1849.4億元,比上年增長12.1%,占服務業的比重1.3%。其中:各級民政行政機關增加值141.1億元,比上年增長33.2%,民政事業單位增加值326.4億元,比上年增長5.2%,社會組織增加值493.1億元,比上年增長32.4%,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增加值371.0億元,比上年增長12.9%,社會福利企業增加值517.8億元,比上年減少2.8%。

評價

村級財務管理混亂,“村官”在直接掌管村民各項利益的同時卻沒有受到有效監管。這直接導致近年來“村官”在履職過程中,常常出現侵害村集體財產和補償救助款項、收款入不敷出、違規提款、騙領各類專款和補償款項等違法犯罪行為,損害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在日前發布的《中國農村法治熱點問題研究》報告中,研究者特別呼籲,應加強村級財政監控,強化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這份報告是由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全國22個省的74個行政村進行廣泛調研後形成的。報告列舉了當前我國農村法治八大熱點問題,包括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問題、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農民的土地權益問題、村級財務監管問題、“小產權房”立法困境、農村輟學問題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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