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16年,全省各級行政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建立並實施考核制度

一是制定我省實施方案。201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綱要》,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10月21日,省委、省政府印發《黑龍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黑髮〔2016〕3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今後5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49項主要任務、208項具體措施和507項可檢驗的成果形式,對每項成果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二是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要求各市(地)、省直接管理縣(市)和省直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方案》有關部署,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三是組織開展年度檢查考核。印發《黑龍江省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辦法》(黑辦發〔2016〕43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以及《黑龍江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方案》。對被考核單位分類開展實地或者書面檢查考核,認真核查年度任務完成情況。

二、依法履行政府職能,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多取消、審一次、真備案”原則,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再次取消省級行政權力事項192項,行政許可事項減少到407項。自2013年5月啟動至今,連續8輪清理,共取消下放省級行政權力816項,98%的審批事項實現審一次,78個備案事項實現真備案,行政審批精簡率達到63.6%。國務院11批取消下放事項中涉及對應取消的全部取消,應當承接的109項全部落實。縣級政府及其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取消。建成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投資項目竣工前涉及各部門的所有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平台審批和監管。全年線上審批、核准和備案項目近8000個。二是嚴格落實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中介服務清單制度。截至2016年底,省級權力清單調整到3030項,精簡69.9%。大部分市(地)取消下放權力事項在一半以上,市、縣公布權力清單時間較國家規定提前一年時間。統一規範全省權責清單,組織制定省、市(地)、縣(市、區)標準目錄,指導市、縣修改完善權責清單。13個市(地)平均3478項,67個縣(市)平均3141項,65個區平均1577項,實現了全省同級清單數量基本相當,相同權力事項名稱、類型、依據等要素內容一致。根據行政權力運行有關依據變化及工作實際,適時調整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在2015年建立責任清單基礎上,根據權力清單的變化對責任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省級責任事項調整到22114項。率先在全國開展並完成清理規範省政府部門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工作,將範圍從國家確定的單一行政許可拓展到行政確認、行政裁決等其他全部14個類別;梳理中介服務346項,清理規範254項,比例達到73.4%。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99個全省性行業協會商會完成機構、職能、資產財務、人員的脫鉤。公布我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是加強市場監管。認真執行工商登記前置、後置行政審批事項,落實“雙告知”要求,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協同監管工作。早於國家規定時間,自2016年9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實施“五證合一”。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累計發放“一照一碼”營業執照28.6萬份。在哈爾濱市開展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全面升級改造我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實現了與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四是最佳化公共服務。制定《黑龍江省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工作方案》(黑政辦發〔2016〕7號)。全面清理由鄉鎮、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先後向社會公布兩批共83項取消和規範的證明事項。各市(地)均對外公布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廣運用工作力度,組建總規模為1340億元的“黑龍江省PPP融資支持基金”,儲備項目595個。

三、加強政府立法和規範性檔案管理,進一步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是圓滿完成立法任務。認真落實黨加強領導立法工作要求,省政府在出台2016年立法工作計畫前報省委審定。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更加注重發揮部門立法主體作用和政府法制機構審查把關作用,有效促進立法質量進一步提升。省政府聘任147位立法專家並注重發揮其專業作用。不斷拓寬社會各界參與立法途徑,立法項目草案均通過網際網路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採取實地調研和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等多種方式廣泛徵求意見,促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全年推動完成15部立法項目,注重綜合立法,整合相關部門職責,形成管理合力。其中《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立法項目均由多部門共同起草,形成完整的跨部門的管理體系。相關地方性法規項目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時都滿票或者高票通過。二是做好具有立法權的設區的市政府立法工作。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政府共提報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14部(其中哈爾濱市政府提報地方性法規草案5部,制定政府規章3部;齊齊哈爾市政府提報地方性法規草案2部,制定政府規章4部)。其他設區的市相繼被賦予地方立法權。以立法程式、立法技術等為重點開展專題培訓,切實提高設區的市政府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規範性檔案管理機制,加強監督管理。重新制定《黑龍江省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號),進一步規範了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備案審查等內容。印發《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行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制度的通知》(黑政辦函〔2016〕67號),在全省推行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對報送省政府備案的788件規範性檔案進行登記,對225件報送備案的檔案進行抽查,對存在問題的檔案及時予以糾正。138件擬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交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四是開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貫徹落實《綱要》中關於全面清理政府規章的有關要求和省委有關部署,統籌推進各領域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專項清理工作,廢止、修改、擬修訂或者重新制定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138部,其中廢止、修改地方性法規44部(廢止7部、修改37部)、省政府規章70部(廢止26部、修改44部),擬修訂或者重新制定省政府規章24部。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共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29部(其中哈爾濱市修改地方性法規6部、市政府規章8部,齊齊哈爾市廢止地方性法規2部、市政府規章13部)。我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國家要求。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全面清理工作,全省共清理規範性檔案17192件,其中保留9464件,重新制定391件,廢止7337件。

四、不斷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堅持依法決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重新修訂《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制度》(黑政辦發〔2016〕140號),進一步明確重大行政決策有關程式要求。二是嚴格遵守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認真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黑政辦發〔2015〕66號),重大決策事項在提交討論前交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各地、各部門堅持把重要檔案、協定、契約、涉法事務納入合法性審查範圍,並使之制度化、規範化,努力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三是切實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推進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以及《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黑政辦發〔2015〕12號),制定《聘任專職法律顧問和法律服務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黑政法發〔2016〕11號),組織有關法律顧問單位對31個省直單位和10個被巡視單位簽訂的845份國有資產租賃等契約進行審核。全省4514個應當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行政機關已全部建立,發揮法律顧問和專家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

五、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執法水平不斷提高

一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寧安市、同江市4地綜合執法改革全國試點工作圓滿完成。《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黑髮〔2017〕3號)已於2017年2月28日印發。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啟動,在大慶市開展全國試點工作。二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先後7次作出部署,印發《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省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情況的通報》。2016年10月21日,省政府召開全省進一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推進此項工作。對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開展抽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全省13個市(地)政府(行署)本級、應當開展此項工作的39個省直部門和132個縣(市、區)已全部制定實施方案,並建立“一單、兩庫、一細則”。各地、各部門市場監管執法事項和其他行政執法事項全部納入“雙隨機”檢查機制中,實現100%全覆蓋,提前一年完成國家確定的工作目標。三是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起草《黑龍江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黑龍江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初稿。印發《關於加強全省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的意見》(黑政辦發〔2016〕9號),通過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確定牡丹江市政府等5個單位開展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試點工作,確定齊齊哈爾市政府等5個單位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四是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黑龍江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黑政辦函〔2015〕60號)和《關於發放全省行政執法和監督人員證件的通知》。截至2016年底,全省行政執法人員約169470人,除有關領域由國家部委統一辦理證件情況外,全省共辦理行政執法證件105970個。各地和省直有關部門按要求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清理。

六、強化制約和監督,逐步規範行政權力運行

一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高度重視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認真落實向省人大及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省政府及時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備政府規章3部、規範性檔案78件,做到應備盡備。全面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意見,認真聽取、採納省政協民主監督建議,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省直各部門共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4件、全國政協委員提案3件,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332件、省政協委員提案588件,辦理省人大函件75件、省政協函件40件,全部辦復。省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行政許可“一法一例”實施及最佳化發展環境檢查監督情況通報和省政協關於全省政協系統對我省最佳化發展環境開展民主監督工作相關情況通報,並認真落實有關意見和建議。省政府向省政協專門通報了全省扶貧工作情況。印發《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黑政辦發〔2016〕84號),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一些地方和部門負責人主動出庭應訴。各地、各部門普遍建立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行為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舉報箱、電子信箱、熱線電話等監督渠道,方便民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發揮傳統媒體監督作用,重視運用和規範網路監督,推動網路監督規範化、法治化。二是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認真辦理投訴舉報案件,全省各級政府法制機構共收到行政執法監督投訴舉報1003件,其中依法受理789件,已辦結776件,下發《行政執法監督整改通知》40件。切實推進網上行政審批法制監督,將省直42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部門的行政審批項目全部納入網上行政審批法制監督系統,對有關部門進行重點抽查。三是全面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印發《2016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黑政辦發〔2016〕53號),並通過省政府網站發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將網上辦理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範圍由行政許可類拓展至全部依申請類,在網上辦理的省級行政權力達到598項。縣級網上政務服務中心由2015年的49個增加到115個。四是強化行政責任追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加大對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實不到位,重大工程和項目推進滯後以及黨員幹部推諉扯皮,該幹的事不乾、該負的責不負,落實政策“中梗阻”,辦事效率低、不按時辦結等問題問責力度。先後對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案件中涉及我省有關部門失察失責問題、扶貧審計發現問題、醫療保險基金審計發現問題等問題線索,採取確定原則、分級追查,重點突破、逐個審核等辦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七、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不斷加強行政複議工作。深入推進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省本級、13個市(地)政府(行署)和所有縣級政府均建立行政複議委員會制度,並組建行政複議委員會。截至2016年底,13個市(地)政府(行署)和58個縣級政府經省政府批准,將部門行政複議權集中到本級政府實行相對集中審理。17個省直部門建立行政複議委員會制度,並組建行政複議委員會。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全省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全年共新收行政複議申請3547件,其中受理行政複議申請3206件;在全年辦理的3866件案件中(2016年受理3206件,2015年結轉660件),已審結3338件,其中作出確認違法、撤銷、變更、責令履行職責決定的774件,占23.19%。不斷加強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積極推行行政複議工作人員資格制度,全省從事複議工作崗位的人員3325人,截至2017年2月底,已有2527人獲得資格證。二是切實做好信訪工作。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推進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大力推進網上投訴受理工作,省政府信箱和省政府網站“網上諮詢”全部回復。及時向司法機關移交轉送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大量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從信訪渠道剝離。推進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出台關於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有關檔案,全省律師累計接待信訪民眾7000餘人次,解決信訪案件545件,勸解民眾息訪902件。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糾紛。認真貫徹執行《黑龍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印發《關於加強我省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通過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完善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加強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發展人民調解員隊伍,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促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有效銜接,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八、開展法治教育培訓,不斷增強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堅持領導幹部學法。全省各級政府認真組織實施“七五”普法規劃,高度重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紮實做好法治教育培訓工作,積極組織舉辦法治專題培訓班及講座。推進落實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法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制定了我省《關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辦法》。在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中建立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培訓制度,將法律知識作為處、科級幹部任職培訓班的必修課程。省本級以及各市(地)舉辦的處、科級幹部任職培訓班均設定“法治政府建設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專題培訓模組,開設《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領導幹部行政執法能力》等課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共有2331名新任職領導幹部參加培訓。二是強化執法人員培訓。結合全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證件換髮工作,通過各種形式廣泛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輪訓,促進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常態化、制度化,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法律素質。三是著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舉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市、縣政府和省直有關單位法制機構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等320人參加培訓。舉辦全省行政應訴人員培訓班,省、市、縣三級政府和省直有關單位法制機構等200餘名工作人員在現場參加學習培訓,全省各市、縣政府法制機構相關人員通過遠程視頻接受培訓。

雖然我省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以及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要在下步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我省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針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部署和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求真務實,銳意進取,紮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為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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