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縣計生委

(四)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基層抓好鄉、村、組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縣人口學會的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單位職能

計生局為鳳翔縣人民政府下設的計生行政管理職能部門,職責為貫徹執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制定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規劃和宣傳教育規劃;綜合管理、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94年以前稱計畫生育委員會,1995年更名為鳳翔縣計畫生育局,2010年6月更名為鳳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下設辦公室、計畫統計股、宣傳技術股、財務社保股4個股室,下屬縣計畫生育服務站,局機關與計畫生育協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合屬辦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實施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應的管理辦法。
(二)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統計工作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典型調查和人口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三)負責鄉鎮、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落實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情況考核與獎懲,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情況和問題,並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四)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五)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人口缺陷人口數量;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審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檢查指導縣鄉計畫生育服務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避孕藥具市場,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基層抓好鄉、村、組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縣人口學會的工作。
(七)指導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與相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八)編報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預決算需求計畫;加強計畫生育各項事業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九)建立全縣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十)依法查處計畫生育違法行為,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檢查、督辦計畫生育信訪案件;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建議、批評、意見和提案。
(十一)、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承辦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重點大決策、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機關檔案、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文書檔案、人事勞資、目責管理、文字綜合、綜治維穩、精神文明、愛國衛生、公務接待、車輛管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搞好計畫生育系統幹部職工紀檢監察、法制教育、行政執法和黨的建設及黨風、政風廉政建設,做好對全縣依法管理計畫生育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做好計畫生育來信來訪查處工作,做好計畫生育工作人員違紀案件和全縣黨員、幹部、職工超生問題查處工作。
(二)宣傳技術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推廣項目;承擔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使用的規章制度;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擬訂全縣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及規範;負責“母親健康工程”、“優生促進工程”、“計畫生育家庭創業工程”的相關協調和具體實施。承擔打擊“兩非”、出生實名登記、科技諮詢、文字綜合、新聞報導、相關信息、人口學會、項目建設的日常工作。
(三)計畫統計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承擔相關規劃、計畫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及推廣套用,負責計畫生育人口統計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及時提供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資源開發等關聯因素;做好全員人口資料庫及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間相關人口信息共享工作;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指標等相關信息。承擔鳳翔人口網管理、指標審批、統計分析、抽樣調查、手術後遺症病人管理、病殘兒鑑定申報、計生新農村建設的日常工作。
(四)財務社保股
編報全縣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礎設施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加強計畫生育各項事業經費的管理及使用;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縣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獎勵扶助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對獎勵扶助政策效果評估及定期完善建議的提出。承擔財務報帳、手術費報帳、機關後勤、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和工會的日常工作。
(五)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範》,負責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檢查、指導、考核各鎮辦理與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落實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區域協作,協調鎮、社區服務中心協查流動人口信息、處理相關業務;擬訂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承擔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建立並指導鎮、社區服務中心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組織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縣計生服務站
宣傳國家和地方的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規,普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建等科學知識,結合本地實際、製做適合民眾需要的文、圖、聲、像宣傳品。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和生殖保建技術服務及諮詢工作,負責縣、鄉計生專(兼)職幹部和縣鄉服務站宣傳教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避孕藥具計畫、管理、發放和諮詢指導工作,保證藥具供應和渠道暢通。指導鄉鎮服務站做好各項業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和規範化管理水平;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鄉村服務站(室)開展各項業務工作,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信息。
(七)計畫生育協會
發動會員積極貫徹計畫生育基本國策,自覺實行計畫生育,在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中起帶頭作用,當好黨政領導的參謀。宣傳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人口科學理論,普及計畫生育與生殖健康知識,弘揚先進的人口行育文化,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發動協調社會力量為民眾提供生育、生產、生活服務和優生、優育、優教服務,發展人口福利事業,促進社會保事業發展,幫助民眾解決計畫生育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發揮黨與民眾聯繫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參與計畫生育村民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聽取並集中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搞好協會工作人員的培訓,提出工作計畫,指導基層開展活動。指導各級協會開展調查研究、宣傳教育、組織培訓、科學管理,加強自身建設。

領導班子

局長閆錄科
負責局黨組全盤工作。主管黨建、組織人事、依法行政、黨風廉政、紀律監察。負責局機關全盤行政工作,主管計生隊伍、財務審批、行政執法、目責考核。分管政秘股、紀檢組。聯繫計生協會工作。
副局長喬鳳琪
協助局黨組和局長工作。主管計畫統計、信息化建設、流動人口和社區計生、勞動工資、精神文明、社會綜治、日常政務、機要保密、綠化衛生。負責縣計生站黨務工作。
副局長趙軒江
協助局黨組和局長工作。主管宣傳教育、技術服務、計生社保、機關支部。分管縣計生站、宣傳技術股、財務社保股。
黨組成員張淑娟
協助局黨組和局長工作。主管行政執法、紀律監察、黨風廉政、民眾信訪、違紀查處、行政效能、行風評議。負責監察室工作。
黨組成員嚴俊峰
配合局黨組和分管局長工作,負責縣計生服務站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計生服務站業務工作,搞好局黨組交辦的有關中心工作。

發展歷程

1953年,通過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查得本縣總戶數為75651戶,總人口361772人,在短短的三年時間內,全縣人口淨增30211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口過快增長的現實問題。寶雞縣屬農業縣,經濟發展緩慢,信息閉塞,居民觀念不新,加之對人口過快增長與國民經濟發展造成新的矛盾認識不足,盲目認為人口多是搞好社會主義建設的一大優勢,因此計畫生育在建國初期未被提上相應的議事日程,致使人口仍處於盲目增長狀態。
寶雞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發展大致經歷了5個階段,即起步階段、全面推行並取得突出成就階段、艱苦爬坡和走出困境階段、健康發展階段、穩定低生育水平階段。
(一)起步階段(1962—1970年):
三年經濟困難和自然災害時期過後,隨著國民經濟艱難恢復,城鄉居民生活初步改善,結婚生育人數大幅度上升。在“人多力量大”的政策鼓勵下,補償性生育高峰不期而來,人口出生率直線上升。1963年,本縣出現了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是年下半年,本縣成立了九人組成的“計畫生育指導委員會”,先後培訓了計畫生育骨幹,開展了宣傳教育工作。1964年,縣人委決定在川塬12個公社成立計畫生育委員會,生產隊成立計畫生育小組,控制人口過快增長,標誌著計畫生育在寶雞縣逐步開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計生機構癱瘓,此期受極左思潮影響,本縣計畫生育工作被迫中斷,人口出生處於放任自流狀態,1966年—1971年的六年中,淨增70796人,年均淨增人口11800人。1971年當年出生人口18250人,出生率高達33.1‰。其後12年人口出生率一直居高不下,對後來開展計畫生育工作帶來巨大影響。
(二)全面推行並取得突出成就階段(1971—1979年):
1971年7月8日國務院下發[1971]51號檔案,作出人口控制規劃,要求在“四五”期間將農村人口自然增長率降到15‰以下,並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的生育政策。1973年,國務院成立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國實行免費發放避孕藥具,在全國計畫工作會上,人口增長指標被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國務院[1973]88號檔案要求各級迅速建立健全計畫生育機構。 1973年2月,縣革委會按照指示,成立了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革委會主任馮俊華擔任。1974—1978年工作主要轉入落實“晚、稀、少”政策。此期由於政策正確,組織機構健全,宣傳教育廣泛深入,技術指導服務上門,民眾積極參與,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從解放以來持續走高的人口增勢開始出現下降趨勢,人口出生率由1972年的30.76‰下降到1978年17.49‰。
(三)艱苦爬坡和走出困境階段(1979—1990年):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計畫生育事業發生了巨大變化。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1981年3月正式成立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實行計畫生育確立為基本國策,並寫入了新修改的《憲法》。省市政府正式把控制人口列入各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縣鄉建立人口承包責任制,做到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時規劃、同步實施、同樣考核、同等獎罰。縣上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強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認真貫徹“三為主”工作方針,狠抓三支隊伍建設,廣泛開展了計畫生育宣傳月活動和“創三無”活動,建立了“一卡六冊”的登記制度,全縣通過紮實開展計畫生育“六清兩落實”活動,計畫生育工作秩序得到了有效整頓。一孩夫婦由1979年的10822對增加至1983年的32235對,領取獨生子女證人數由1979年的1403人增加至1983年13536人,全縣計畫生育率由1979年的64.6%上升為1990年的88.8%。
(四)健康發展階段(1991—2000年)
1991年,中共中央作出了《關於加強計畫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並每年召開一次計畫生育工作座談會。全縣上下進一步加強了對計生工作領導,各級始終把落實人口控制目標放在首位,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實行各級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一班人齊抓共管和“一票否決”的“三個一”管理機制。1994年開始推廣漢中經驗,開展創建計畫生育“三為主”活動,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發展壯大隊伍、逐步完善計生政策、整頓生育秩序,繼續健全計生工作制度。1997年底,本縣通過省上“三為主”縣驗收。計畫生育工作基本走上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計畫生育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高,人口自然增長率連續下降,2000年,全縣人口出生率為6.73‰,人口自然增長率為1.68‰,計畫生育率達到99.14%,節育措施落實及時率和重點對象“三查”率基本達到要求,計生工作形成穩定良好的工作格局。
(五)穩定低生育水平階段(2001年——2010年)
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加強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決定》,提出新時期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是年本縣啟動創建省級計畫生育綜合服務縣活動,縣委、縣政府下發了《創建計畫生育綜合服務縣實施意見》,管理與服務並重,推動工作再上新台階。創建活動分步實施,整體推進,分三批創建計畫生育綜合服務優秀鄉鎮。為了力促創建工作,縣上組織21鄉鎮黨委書記赴江蘇、山東考察計生工作,召開創建計畫生育綜合服務優秀鄉鎮工作現場會,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投入,2002年底,全縣36個鄉鎮均創建達標。2003年6月,省委、省政府命名本縣為計畫生育綜合服務縣。
開展計畫生育綜合改革,不斷完善管理和服務機制。2001年,縣政府出台《寶雞縣計畫生育社會保障制度》,兌現落實對計生戶的優待優惠政策,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初步建立。2003年3月,在全縣推行計畫生育契約管理制度,各鄉鎮結合實際,抓點帶面,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推進了計畫生育法制化進程。2004年區計生局分別在縣功、周原、釣渭開展計畫生育村民自治試點。是年,區委、區政府出台《計畫生育工作“三線”考核辦法》和《關於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實施意見》,在全省首家建立了計畫生育公益金制度。2005年4月,區計生局在磻溪鎮召開“加強二胎生育管理與服務,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現場會,推廣了磻溪鎮的典型經驗。是年,全省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開始建立,以獎勵少生代替處罰多生,引導更多農民少生快富,是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轉變的質的飛躍。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標誌著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進入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2007年,啟動計畫生育新農村新家庭創建活動。2008年,陳倉區從“積極培育典型、抓好典型帶動,爭創工作亮點”的思路出發,把創建計畫生育示範鎮示範村作為帶動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上台階、上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採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為2010年創建省級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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