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縣商務局

十一、負責組織參加國家和省舉辦的國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鳳凰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活動。 十二、負責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貿促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縣商業行管辦、縣物資行管辦、縣市場服務中心,協調糧食、鹽業、菸草、石油等工作,指導鄉鎮商務工作。

機構簡介

鳳凰縣商務局於2005年3月組建成立,現加掛鳳凰縣招商合作局、鳳凰縣酒類流通管理局、鳳凰縣鹽務管理局牌子。縣商務局是主管全縣招商引資、內外貿易和國家經濟合作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定全縣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定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縣商品流通和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實施細則和市場準則;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蠶絲綢協調工作;負責對餐飲、住宿等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成品油、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目錄和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的初審報批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七、負責全縣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
八、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縣外商投資情況,參與擬定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督促項目落實;負責辦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的確認和考核;參與協調、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定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規章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經營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縣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計畫;管理和指導我縣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貿易;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和合作活動。
十一、負責組織參加國家和省舉辦的國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鳳凰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活動。
十二、負責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貿促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三、負責局機關及商務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培訓;負責商務系統內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委派、任免、聘任、獎勵等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縣商業行管辦、縣物資行管辦、縣市場服務中心,協調糧食、鹽業、菸草、石油等工作,指導鄉鎮商務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招商股、對外經濟管理股、商貿改革發展股(加掛鳳凰縣牲畜定點屠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鳳凰縣廢舊金屬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鳳凰縣人民政府商品市場建設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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