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區鹽務管理局

餘杭區鹽務管理局

餘杭區鹽務管理局是區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副處級建制,負責全區的鹽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

單位簡介

2011年餘杭鹽業實現營業收入5226.61萬元,同比增長16.33%,其中實現銷售收入5100.12萬元,同比15.75%;其中,非鹽銷售收入達2112.27萬元,同比增長29.93%,占整個銷售比例的41.42%,基本形成了鹽業為主,多元發展格局。全年共進行執法檢查499次,出動1074人次,檢查各類涉鹽企業、商戶、食堂等9965家,糾正各類違法行為數十起,立案查處2起,涉及鹽產品約150噸,有效地保證了餘杭鹽業市場的安全、穩定。
局司連續五年被評為全省鹽業先進單位,先後獲得全區地方病防治工作先進集體、區級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特別是在全國“3.16”食鹽搶購風波期間,積極應對,全力做好本部門工作,從3月16日下午5時起至3月18日食鹽搶購基本結束,全區共供應各類小包裝碘鹽近700噸(約190萬袋),迅速地平息了此次餘杭區因謠傳引起的食鹽搶購風波。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鹽務管理局有關食鹽專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區政府委託制訂全區鹽業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2、制訂全區鹽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鹽供應應急預案,負責“防治碘缺乏病危害”等宣傳教育工作,做好全民食用“加碘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
3、負責全區鹽業市場的監督、檢查和鹽政執法管理,整頓和規範鹽業市場秩序,查處劣質鹽、走私鹽沖銷該區鹽業市場;負責對涉鹽行政案件的查封、立案、調查、取證和處罰。
4、負責鹽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檢查督促鹽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有權對鹽政執法人員過錯行為追究責任,並按情節輕重作出處罰。
5、負責辦理全區《食鹽零售許可證》的審核換(發)證工作和對零售食鹽價格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6、負責接待和處理人民民眾有關食鹽質量、價格等問題的來電、來信和來訪,公開投訴電話,公開服務承諾。
7、協同公安、工商、衛生、技監等部門,對全區範圍內所有用鹽廠礦、企業、商店、飯店、食堂等進行鹽政執法檢查管理。
8、承辦上級鹽業專營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鹽業專營管理工作;接受各級領導、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的監督。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科(市場管理科)、運銷科(食鹽配送中心)、市場發展中心、資產管理科。
下屬臨平鹽務管理站、塘棲鹽務管理站 、餘杭鹽務管理站、瓶窯鹽務管理站。

領導班子

餘杭區鹽務管理局局長、餘杭鹽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經理、黨組書記:金國明。(副處級
餘杭區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餘杭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黨組成員:馬曉驊。
餘杭區鹽務管理局局長助理、餘杭鹽業有限公司經理助理: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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