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子衿文學社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青青子衿文學社簡介

青青子衿文學社,隸屬於重慶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於1992年由謝春林創立並擔任第一任社長。其後因故停辦,直至2007年由材料學院肖有來重創,歷計算機學院石思楊、汽車學院舒蒙、會計學院林雯茜、套用學院周熙力以及現任社長汽車學院郭澤峰六屆,青青子衿文學社在二十年的風雨之後,在子衿人代代不懈的努力下再次開始崛起與振興。它本著“文以會友,學以輔人”的宗旨,用認真、熱情、積極、尊重、靈感鍛造文學的靈魂,堅信遵循君子之道,並憑藉社刊《子衿集》為媒體以海納百川的胸懷包容每一種勃發的思想。這個充滿歷史洗鍊與新生激情的社團以成長成為一個真正理性而正直的文化協會為目標,以豐富校園文化完善社團為己任,將進一步開創出新的篇章。

青青子衿文學社雜誌

雜誌《子衿集》圖片雜誌《子衿集》卷首語

青青子衿 放飛我心
《詩經·鄭風·子衿》在三千多年前的歲月里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或許,吟唱的只是愛情,或許,吟唱的遠遠不只是愛情,而是一種更加深邃的執著與追求。於是,孟德給了她愈加美麗的意義:“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沉吟至今。”這依然是一種追求,求賢若渴,正如我們再次沿用了“青青子衿”一詞,也是一種追尋,是對於我們理想鄉的追尋,追尋裡面名為文學的夢。詩經也好,還是文學也好,不僅成為後人敬仰膜拜的名字,更是一種堅守,一種人格,一種追求,亦更是一種文化的代表。而我們,將在這裡找尋文學的根,踏著先賢的足跡,走向那深邃的世界。
青青子衿文學社,隸屬於重慶理工大學社團聯合會,於1992年由現我校學生工作處副處長謝春林創立。其後因故停辦,直至2007年由材料學院肖有來重創,歷計算機學院石思楊、汽車學院舒蒙、會計學院林文茜、套用學院周熙力以及現任社長汽車學院郭澤峰六屆,青青子衿文學社在二十年的風雨之後,在子衿人代代不懈的努力下再次開始崛起與振興。社團內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名,下設六個核心部門,分別為秘書部、編輯部、新聞部、外聯部、策劃部、宣傳部。它本著“文以會友,學以輔人”的宗旨,用認真、熱情、積極、尊重、靈感鍛造文學的靈魂,堅信遵循君子之道,並憑藉《子衿集》為媒體以海納百川的胸懷包容每一種勃發的思想。
《子衿集》,這裡是一個小小的舞台,方寸之間而已,但同樣,這裡也是一個世界,有最高遠的天空和最廣袤的土地。在這個方寸的舞台上,有夢的你用靈魂歌唱,用靈感舞蹈,用希望演繹悲歡離合;在這個天地之間,你盡可以把美麗的夢想放飛,盡可以把心靈的感悟傾灑,盡可以把情感編成千古佳話,盡可以把生活的藍圖描繪。這是一片升起夢想的芳草地,這是一片展示你才華的天空,這是一扇打開你心扉的視窗,這是一雙助你起飛的翅膀。願你的心,在筆尖儲藏;願你的筆尖,在紙上流淌生花。
如果可以,這裡將是一片永遠綻放的土地——青青子衿文學社,與她的《子衿集》。

青青子衿文學社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是“青青子衿”文學社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 “青青子衿”文學社是一個由重慶理工大學文學愛好者於1992年構建起的學生自發性組織,並經由校團委審批通過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 我社活動及刊物主要面向重慶理工大學在校學生,並廣泛涉及與國內知名期刊的聯繫,廣泛涉及與外校文學社之間的交流,廣泛涉及與社會各界人士的合作。
第四條 我社以“詩詞文會友,歌曲賦交心”為宗旨,致力於為廣大文學愛好者搭建一個用心交流的平台,並通過舉辦各種文學相關性活動,引導和感染更多的人加入到我們對自然、對世界、對社會、對人生的探討中來。
第二章機構組成
第五條 由本校謝春林老師擔任我社顧問和指導老師。
第六條 我社實行由社長主要負責,各部門共同協助負責的組織機構。
第七條 我社所設機構有:社長1名、副社長2名、編輯部部長1名、外聯部部長1名、秘書部部長1名、宣傳部部長1名、新聞部部長1名、策劃部部長1名、幹事及社員若干。
第八條 組建完成後的社員大會具有最高決策權,一般意義上,其效力自每一界社員大會正式成立之日起生效(註:正副社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總計持有1\3的表決權)。
第九條 我社負責人一般任期為一年,可以連任,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
第十條 換屆時,正副社長及各部門部長的產生由社長提名,並由社員大會表決通過方可任命(註:參考第八條)。
第十一條 機構職責:
1、正、副社長:負責本社的日常事務,維護本社社員的權利,監督各部門的日常管理,對部門之間工作進行分配協調,負責社團費用的審核,負責社團註冊、每學期的社團總結及計畫,負責各項活動的開展工作,負責刊物的最終審核,處理刊物的出版及管理工作,負責評出優秀幹部和社員。
2、秘書部部長:每學年吸收新社員,對入社人員進行審核,負責向新社員收取社費。建立管理社員檔案,對本社社員進行統一管理,向新社員發放會員證,收回退社和被勒令退社社員的社員證,負責經費的統一管理,負責每項活動的申報、計畫、總結。負責每月的社團月報和定期的經費收支情況報表,活動期間負責社員的考勤工作,負責社員大會的會議記錄,負責稿件登記及其管理。積極傳達各項工作任務、協助社長做好各項工作。
3、編輯部部長:制定編輯方案,每期組稿前召集全體編輯人員開會,確定該期重點欄目,並根據欄目組織稿件。登記來搞,負責與作者的聯繫;將稿件予以初選,淘汰質量差或有重大問題(政治問題、道德問題等)的稿件,並負責通知作者;將初審稿件拿與其他成員商榷,確定擬刊用稿件名單;再反覆對擬刊用稿件予以審核,確定刊用稿件名單,並將稿件處理情況及時通知作者。對稿件進行文字及版面的編輯,並認真核對、杜絕差錯,完成電子檔後負責送交印刷廠發排。及時計算並發放稿費等相關費用。
4、策劃部部長:負責我社大小活動的策劃工作,以及各項會程的安排。負責與校內外的聯誼活動,以及活動方案的審批。做好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和溝通,協調和調度我社成員從事某項具體活動等。
5、宣傳部部長:開展活動前出海報、橫幅等宣傳項目,宣傳本社的良好精神風貌。記錄有關資料,以備宣傳,配合各活動的開展工作。
6、新聞部部長:負責每次海報、橫幅的內容,負責每次活動的拍照及通訊報導,負責對外的採訪和記錄,並主要負責與外校的交流工作,及時準確地蒐集相關信息。
7、外聯部部長:聯繫贊助,為文學社出刊及舉辦活動提供資金上的支持,贊助方也可以通過贊助提升其在校園內以及相關涉及人群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負責與外校及相關人群的聯絡工作,與其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為各部門蒐集提供外部信息資源,協助各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第三章社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社員權利:
1、在本社團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權參與社團舉辦的各種活動、各種比賽等。
3、出席社員大會,參與社團工作。
4、監督社長以及各部門的工作。
5、有權對社團工作提出意見並要求給予回復。
6、有權參加評優。
7、有權退出本社團。
第十三條社員義務:
1、社員必須熱愛本社,擁護本社利益,遵守本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
2、參加本社團的各項活動,出席社員大會,積極完成社團分配的任務。
3、積極投稿,努力提高寫作水平,一個月至少交一篇稿件,特別是徵稿時需熱情投稿(註:不得抄襲別人的文章,一經發現,作開除文學社處理,但可以以“青青子衿”文學社的名義向朋友或同學約稿,要求必須是原創)。
4、社員須交納一定經費作為活動費用。
5、積極向本社提出工作建議。
第四章制度
第十四條獎罰制度:
1、每學期末評出優秀幹部、優秀社員若干名(公開、公平、公正中評出)。對榮獲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2、對於在社團期間積極投稿、積極參與社團活動,對本社團工作有重大貢獻的社員,在綜合測評中給予加分。
3、對於在文學社舉辦的徵文比賽中獲獎的社員,給與表彰獎勵。
4、對不服從本社工作分工,多次不參加本社會議、工作、活動者給予一定的處分,也可考慮開社員大會,決定是否將其開出本社。
5、投稿不積極主動者,需給予一定處分,多次不投稿者也可考慮開社員大會,決定是否將其開除本社。
6、對嚴重違反本社規章制度,給本社造成不良形象者直接召開社員大會表決開除。
第十五條加分制度:
1、積極投稿和參與社團活動者,在綜合測評中給予適當加分。
2、凡是由校團委主辦,並經由“青青子衿”文學社承辦的徵文比賽中獲獎的作者,都將按照“重慶理工大學《學生守則》”上的相關內容予以加分證明,並由“青青子衿”文學社提供相應的證書及獎品。
3、凡是在我社刊物上刊載的特別優秀的作品,我們都將以“青青子衿”文學社的名義向國內各大知名期刊予以推薦。
第五章活動形式
第十六條每學期舉行徵文比賽
1、一方面,我社面向校內學生舉行徵文比賽;另一方面,我社接受外校文學社推薦過來參加徵文比賽的稿件,鼓勵和重視社會其他人士的來稿。
2、 給定某一主題範圍,並做相關要求。
3、 邀請學校老師或校友審閱稿件,評選出優秀作品予以刊載或推薦給其他報刊雜誌。
第十七條社團文化節活動
1、社團內部組織開展各種文娛活動。
2、開展有文學特色的活動,使社員把已學到的知識通過活動表現出來。
3、宣傳咱們“青青子衿”文學社。
第十八條開展戶外採風活動
1、豐富社員學習生活的同時,為寫文章提供素材。
2、聯誼其它社團走出校外,接觸自然,拉近社團間的距離。
3、讓社員實地採風,深入實際,觀察並體驗社會形勢細微中所蘊藏的變化。
4、增進社員之間的了解,傾聽別人故事的同時,也來分享自己的故事。
5、做一些集體遊戲,增強團隊意識和團隊凝聚力。
第十九條 其他活動安排
1、每月召開一次社員大會,每星期召開一次部長例會,若是有活動則再行安排。
2、徵求各社員意見,商討開展課外有益活動。
......
第六章社團安全
第二十條 外出活動前,提醒社員認真做好各方面的防範措施,讓社員真正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
第二十一條 活動期間,由社團負責人負責安全問題,參與人員必須積極配合,服從安排,因不聽安排造成意外事故的,自負責任
第二十二條 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應當迅速予以救助,若傷勢過重,又不懂得相關救助常識,則必須及時向外發出求救信號。
第七章《子衿集》出版
第二十三條 每2月出版一期刊物。
第二十四條 必須保證所有稿件都是原創作品,並且保證作品的高質量。
第二十五條 刊物分為電子刊物和紙質刊物兩種形式,紙質刊物必須保證紙張的質量。
第八章社徽、社旗、社員證
第二十六條 社徽:(待定)。
第二十七條 社旗:每次開展集體活動,如戶外採風,以社旗作為本社標誌。
第二十八條 社員證:凡本社社員均配發本社社員證,集體活動必須佩戴,若有遺失,
須上報秘書部補辦證件。
第九章經費
第二十九條 本社經費來源:社員交納的社費、贊助商贊助、其它經費來源。
第三十條 經費的支出:刊物的出版,活動的宣傳海報、橫幅、比賽獎品的購買等,
其他活動費用。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如需修改,須經社員大會的四分之三表決權通過,並報校團委批准。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青青子衿”文學社第十一屆班子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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