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

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

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始建於2002年,當時在13個兄弟學院中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率先成立。在學院領導和兄弟學院的關懷下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不斷發展壯大,並且在電子科技大學本部享有很高的聲望。
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規章制度


第二章 例會制度
例會是學生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校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一)至少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會。
(二)請假必須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三)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四)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五)各部門召開本部會議時必須有主席團成員在場。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一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辦公室。
(二)各部在學期末,擬一式兩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辦公室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兩周交工作計畫,活動結束後兩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主席團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辦公室負責弄好電子檔案制度,把一切書面檔案進行電子存檔,以便日後保存和調動。
(七)各部設定專職文書,司職起草工作計畫、總結等檔案。要求字跡工整、內容合理、切實可行。
第四章 財務制度
(一)學生會經費在學院老師、團委的監督下獨立支配。
(二)學生會是為同學服務的組織,經費和收入都要用在為同學服務這一目的上,學生會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
(三)學生會日常開支由主管老師和主席團審核、批准、報銷。
(四)學生會大型活動經費應當在活動前製作經費預算表交學生會辦公室備案。活動期間由外聯部統籌經費,活動結束後應將製作經費結算表並附發票或收據交由學生會辦公室,由組織人員和指導老師進行審核。
(五)學生會各部門的報銷憑條一律採用發票,不得亂報或虛報金額,由主席團指定辦公室及紀檢部進行審計和監督。任何活動的經費使用都必須在活動開展前的計畫書上打出經費預算,以節約高效為宗旨。報銷發票須有所報銷活動、報銷部門、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核人、負責部長、主席的簽名,並努力做到少用錢、不亂花錢。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六)學生會各項活動的主要負責部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節儉的原則製作經費預算。活動過程必須嚴格按照預算運用經費,活動實際經費不得超出預算經費。如在活動開展中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活動經費,必須報主席團批准。
(七) 聯繫贊助的同時必須留取贊助方的有效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電話等)以便日後查看.
(八)學生會搞的任何活動的帳目應清楚明了,由主席團授權辦公室及紀檢部審查,並定期向全體同學公布收支情況。
第五章 考核制度
為了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對象:學生會所有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8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6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做為降級使用,0分將免去其職務。
(二)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學生會幹部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學生處、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畫,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A 工作計畫或總結每缺一份,扣3分。
B 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扣1~2分。
C 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扣1~2分。
②認真參加團委、學生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部長扣3分。
C 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學生會幹部、幹事有損於學生會幹部、幹事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
④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匯報的扣4分。
⑤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動布置會場參與情況:
A 無故不參加者:扣4分。
B 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4分。
C 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三)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四)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五)組織部必須將每月的“平時評分”結果在當月例會或以櫥窗形式予以公布。
(六)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第六章 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獎懲標準如下:
(1)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2)懲罰
①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B 開會不認真者
②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吉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 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
③期末考試有一科補考者,考察期為兩周,表現良好可以繼續留任原職。兩科或兩科以上補考者自動退離學生會。
④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⑤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並扣5分。
⑥外聯部成員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分。學生會其餘各部成員在不影響學生會正常活動情況下拉來贊助者每次加2分。
⑦外聯部或其餘部成員拉來贊助存在瞞報或不報者由辦公室負責審查,並視情節扣6-10分。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2)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會議缺勤不得超過兩次
B 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C 不得有違紀行為,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成員。
第十章 附則
(一)本制度由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二)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電子科技大學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學生幹部成員名單

黨支部副書記陳娟  黨支部成員 鍾楠、李煜寧、鄧飛
團總支書記 曾瑾怡  團總支副書記 牟行洋
團總支 組織部部長 彭風 團總支組織部副部長秦顯華 團總支組織部幹事 鄧強、楊晶
團總支實踐部部長 黎乃豐 團總支 實踐部副部長周芮
團總支 實踐部幹事 簡文耀 、 何丹、 華凌菲 、張洋銘
物理電子學院繼教學生會成員
學生會主席 王 波
學生會副主席余曉兵
學生會副主席李文君
學生會副主席高樹陽
秘書長 何曉英
秘書長助理 陳晨、杜坪 、楊惠、謝威亦
體育部部長楊勝利
體育部副部長宮澤政
體育部幹事 王鑫、邵金晶、王偉、易潔、蘭靖、楊本尚、黃富強、朱方傑、李群
生活部部長 王強
生活部副部長張游
生活部幹事 陳馨、劉正群、白鴿、張婷、趙靜、張朝軍、周林、魯金隴、胡桃華、賈雷
祝麗紅
外聯部部長 李紅梅
外聯部副部長 張仕傑
外聯部幹事 鄧欣鑰 、熊麗君、李維、李桔葦
宣傳部部長 劉 超
宣傳部副部長陳 亮
宣傳部幹事 黃冬梅、馬璐、李 蘭、郭佳、易竹英
文藝部部長 姜曦溪
文藝部副部長彭宇
文藝部幹事:雷飛 、 楊夢琪 、雷亞利 、王勇波、羅曉菊、蒲洋龍、黃振孟、陳博林
學習部部長 張小鳳
學習部副部長敖幫林
學習部幹事 任繼忠、陽世萍 、 林丹、付燕、許洪偉 、吳昭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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