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川縣糧食局

工作職責
一、貫徹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市、縣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糧食流通管理等糧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縣糧食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收儲、輪換、動用縣儲備糧的建議。
三、組織擬訂國家糧食種植直補訂單收購包括收購價格的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收購任務的落實。
四、承擔縣本級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任務。負責縣本級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國家最低價格收購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縣本級軍糧、救災等政策性糧食供應,推動“放心糧油”工程開展。
五、制定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改造計畫,制定縣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指導社會和農村糧食儲藏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抓好糧食市場、糧油食品質量、糧油麵加工監管和貫徹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七、負責糧食行業管理、糧食企業改革,指導糧食企業搞好經營管理。根據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核准《糧食收購資格證》等資格。
八、指導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縣行業職工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
九、完成縣人民政府和市糧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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