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魯科爾沁旗就業局

"8、負責培訓統計工作

基本情況

阿魯科爾沁旗就業服務局於1997年2月18日經阿旗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隸屬阿旗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科級事業單位。為全額事業編制類型,實有編制數為16,編冊內實有人數為16人,無空編。
在實有編制人員中:管理崗位人員11人,契約制工人4人,全民制工人1人。

機構設定

就業局現下設辦公室、財務企業股、職業介紹所、就業管理股、培訓股、勞務輸出辦公室、失業保險股等七個股室,擁有現代化的辦公設施。
主要職能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主動創造條件,社會各有關方面大力配合為勞動者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積極提供職業供求方面的服務。具體包括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載體勞動力市場)、就業訓練、失業保險、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統籌管理城鄉下崗失業人員、城鎮新生長勞動力和剩餘勞動力,搭建城鄉勞動就業保障平台,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新生長勞動力、農牧區剩餘勞動力求職就業培訓等提供一條龍服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工作,擬定機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領導班子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秘書事務信訪接待聯絡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衛、職工福利工作。負責局新聞宣傳、報紙期刊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企業股

編制勞服企業及社區就業實體發展和管理規劃,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培訓勞服企業、社區就業實體負責人及專業技術骨幹人員;收集整理、反饋市場信息,為生產流通、開發新產品服務;負責就業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和發放和回收;負責就業費決算、勞服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的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小額貸款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股

1、制定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規劃和制度;
2、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3、為城鄉初次求職的勞動者提供就業前訓練;
4、為失業職工和需要轉換職業的企業富餘職工提供轉業訓練;
5、為向非農產業轉移及在城鎮就業的農村勞動者提供轉業訓練;
6、為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及復轉軍人等特殊群體人員提供專門的就業訓練;
7、組織就業訓練、轉業訓練的教學與實習;參與職業技能培訓的鑑定考核。
8、負責培訓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就業管理股

根據有關法規、政策擬訂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的具體辦法、負責勞動力供求信息交流。負責勞動力市場“三化”建設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就業統計工作;向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諮詢服務;向失業人員和特殊服務對象提供職業指導;在服務場所公開發布崗位空缺信息、職業供求分析信息、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為通過各種途徑就業的人員進行就業登記;為各類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為個人和單位辦理人事檔案暫存管理、出具證明、代辦社會保險等勞動人事代理事務及勞動派遣;為流動勞動力提供就業服務,協調指導天山辦事處勞動社會保障事務所做好本區域內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失業保險股

研究擬定失業職工和失業保險金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制訂失業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包括預決算制度、監督審計制度;負責失業職工的接收、登記、建檔、建卡等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失業職工職業介紹、生產自救,推動實施再就業工程。負責再就業基地規劃、發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勞務輸出辦

研究制定本地區勞務輸出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調查統計本地區勞動力資源和調度勞務輸出工作開展情況;考察並協調建立勞務輸出基地;蒐集和發布勞務輸出用工信息;開展勞務輸出宣傳活動;協助勞務輸出的相關培訓;協調解決外出農民工的勞動爭議;協調指導各蘇木鄉鎮勞動社會保障事務所做好本區域內的勞務輸出工作;負責勞務輸出的統計工作;負責培訓勞動社會保障事務所工作人員和經紀人及勞務輸出帶頭人。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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