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圖宣言

有兩個阿拉木圖宣言,一個是指國際初級衛生保健大會在1978年為保障並增進世界所有人民的健康而訂立的;一個是1991年由原蘇聯11個加盟共和國宣告成立獨立國家國協及蘇聯停止存在而訂立的。為了區分,以下分別稱1978年宣言和1991年宣言。

主要內容

1978年宣言

國際初級衛生保健大會號召國家及國際間以迅速而有效的行動,在世界範圍內特別是在開發中國家中,按國際新經濟秩序並本著技術合作精神開展和貫徹執行初級衛生保健。它敦請各政府、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其他國際組織以及多邊的和雙邊的機構、非政府性組織、資助機構以及所有衛生工作者和整個世界大家庭支持各國及國際間對初級衛生保健所承擔的義務,並對其溝通、特別是對開發中國家提供更多的技術與財務支持的渠道。大會籲請上述人等本著宣言精神及內容協力推廣、發展並堅持初級衛生保健

1991年宣言

1991年12月21日,由蘇聯11個共和國(波羅的海3國和喬治亞除外)的領導人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圖舉行的首腦會議上籤署(簡稱:阿拉木圖宣言)。主要內容:確認由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3國簽署的獨立國家國協的宗旨和原則(主要為互相承認和尊重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不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脅、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互相承認並尊重領土完整及現有邊界不可侵犯的原則等);宣布聯合體成員國將通過協調機構進行平等協作,保留軍事戰略力量的統一指揮和以核武器進行統一監督;各成員國將在形成和發展共同經濟區域方面進行合作;宣布隨著獨立國協的成立,蘇聯將停止存在;獨立國協對承認其宗旨和原則的前蘇聯成員國或其他國家開放,經成員國一致同意均可加入獨立國協。

會議時間

1978年宣言

1978年9月6-12日

1991年宣言

1991年12月21日

會議目的

1978年宣言

1)促進所有國家對初級衛生保健的理解。
2)交流各國發展初級衛生保健的經驗並交換情報資料。
3)評價全世界衛生和衛生保健工作現狀及其與初級衛生保健的關係,探討通過初級衛生保健改善衛生狀況的途徑。
4)確定初級衛生保健的原則及解決問題的運籌學方法。
5)確定各國政府、國家組織與國際性組織在衛生技術合作和支持初級衛生保健工作中的作用。
6)提出有關開展初級衛生保健的建議。

1991年宣言

宣告成立獨立國家國協及蘇聯停止存在。獨立國協是獨立主權國家的協調組織,以主權平等為基礎。

會議歷程和內容

1978年宣言

這一目標的方法尚未確定。
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經過兩年半的準備和醞釀共召開了七個有關會議,錄求發展國際衛生保健的途徑。1978年9月6-12日,來自134個國家的代表,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建立正式聯繫的專門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的67名代表來到前蘇聯哈薩克共和國(現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首府阿拉木圖,參加國際初級衛生保健會議。
開幕式上,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哈夫丹•馬勒博士向代表們提出了初級衛生保健的八項內容。大會經過充分討論,逐漸使多數代表看到了一條呈現在他們面前的嶄新道路,即在一些開發中國家由他們自己設計、實踐,並取得積極成果的道路。初級衛生保健展示了極大改善廣大人民健康水平的前景。
在與會代表的共同努力下,馬勒博士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執行委員會主任拉波依斯先生聯合起草了一份49頁的會議檔案,題目為《初級衛生保健》,這份檔案是《阿拉木圖宣言》的雛型,在這份檔案的基礎上,又進一步形成了只有1000多字,按照條約形式分為10項條款的《阿拉木圖宣言》。在閉幕式上,由一位獅子山代表宣讀,在與會代表熱烈鼓掌、一致贊同下,一份標誌著國際衛生髮展史里程碑的檔案終於誕生了。
阿拉木圖會議明確了初級衛生保健的概念,交流了發展經驗,並在《阿拉木圖宣言》中明確指出:初級衛生保健是實現“2000年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目標的關鍵和基本途徑。
“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全球戰略目標提出以後,得到了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的支持,在阿拉木圖會議之後,1979年11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於衛生是社會發展的一個組成部分的決議”,在這項決議中,聯合國贊同《阿拉木圖宣言》,對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為實現“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所做的努力表示讚許,並號召聯合國有關機構,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的工作。
1980年,聯合國特別會議在審議國際社會經濟發展新策略時,特別提到了世界衛生組織在實現“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全球衛生戰略方面作出的貢獻。初級衛生保健的活動得到了聯合國的承認,成為本世紀末全球社會經濟發展新策略的組成部分。
“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全球衛生戰略目標提出以後,在世界衛生組織185個會員國中,幾乎所有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對該目標的實現作出了政治承諾。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和前國家主席楊尚昆分別於1988年和1991年對該目標作出了承諾。

1991年宣言:

1991年12月21日,除波羅的海三國和喬治亞外的原蘇聯的11個加盟共和國領導人在哈薩克斯坦當時的首都阿拉木圖會晤,通過了《阿拉木圖宣言》和《關於武裝力量的議定書》等檔案,並確定以下內容:

1、確認由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3國簽署的獨立國家國協的宗旨和原則
2、宣布聯合體成員國將通過協調機構進行平等合作,保留軍事戰略力量的統一指揮和以核武器進行統一監督
3、各成員國將在形成和發展共同經濟區域方面進行合作
4、宣布隨著獨立國協的成立,蘇聯將停止存在
5、獨立國協對承認其宗旨和原則的前蘇聯成員國或其他國家開放,經成員國一致同意均可加入獨立國協。

全文

1978年宣言:

於1978年9月的第12日於阿拉木圖召開的國際初級衛生保健大會表述了所有政府、所有衛生及發展工作者及世界大家庭為保障並增進世界所有人民的健康而立即行動的必要性,茲作宣言如下:

大會茲堅定重申健康不僅是與疾病與體虛的匿跡,而是身心健康社會幸福的總體狀態,是基本人權,達到儘可能高的健康水平是世界範圍的一項最重要的社會性目標,而其實現,則要求衛生部門及其他多種社會及經濟部門的行動。

人民健康狀態、特別是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之間以及國家內部現存的嚴重不平等,在政治、社會上及經濟是不能接受的,從而是所有國家關心所在。

以國際新經濟秩序為基礎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對充分實現人人享有保健並縮短發展中及已開發國家之間衛生狀態的差距是首要的。增進並保障人民健康對持續的經濟社會發展是首要的並有助於更為美好的生活質量及世界和平。

人民有個別集體地參與他們的衛生保健的權利與義務。

政府為其人民的健康負有責任,而這只能備有充分的衛生及社會性措施方能實現。2000年時使所有人民享有能使他們過著社會及經濟富裕生活的健康水平應是今後數十年內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及整個國際大家庭的一項主要的社會性目標。初級衛生保健是在社會公正精神下實現作為唯一發展的一個部分的目標的主要渠道。

初級衛生保健是基於切實可行、學術上可靠而又為社會所接受的方式與技術之上的主要的衛生保健,通過民眾個人及家庭的參與,並在本著自力更生及自決精神而發展的各個階段上民眾及國家能以維持的費用而使之遍及所有人等。它既是國家衛生體制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個功能的中心和活動的焦點,也是民眾社會及經濟總體發展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個人、家庭、民眾與國家保健系統接觸的第一環,能使衛生保健儘可能接近於人民居住及工作場所;它還是衛生保健持續進程的起始一級。

初級衛生保健:
1.反映著並產生於國家及其民眾的經濟條件及社會經濟和政治特點,並建基於社會、生物醫學及衛生服務研究有關結果的實施及公共衛生經驗之上;
2.提出民眾中的主要衛生問題,並相應地提供促進、預防、治療及康復服務;
3.至少包括有:對當前流行的衛生問題以及預防及控制方法宣傳教育,改善食品供應及適當的營養;安全飲用水的適量供應及基本環境衛生;婦幼衛生保健,包括家庭計畫;主要傳染病的免疫接種;當地地方病的預防及控制;常見病傷的妥善處理,以及基本藥物的提供;
4.除衛生部門外,還涉及到國家及民眾發展各有關部門及有關方面,特別是農業、畜牧、食品、工業、教育、住房、民眾工作、交通及其他部門;並要求所有部門的協作;
5.要求並最大限度地推動個人自力更生並參與初級衛生保健的規劃、組織、工作及管理,充分利用當地、本國及其他現有資源;為此目的而通過適宜的宣傳教育以提高民眾能力以便參與;
6.套用連貫的、相互結合、相互支持而有效的轉診制度,從而導致循序漸進地為所有人等改善全面的衛生保健,而重點則是對之最感需要的人們;
7.在當地的及轉診的體制中依靠包括有醫師、護士、助產士、助理人員,還包括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民眾衛生人員以及必要時的傳統醫,經適當的社會及業務培訓後的醫療隊的形式開展工作以滿足民眾中反映出來的衛生需求。

所有政府應擬訂出國家的政策、戰略及行動計畫。在其他部門的協作下發起並持續開展作為國家全面衛生制度組成部分之一的初級衛生保健。為此目的,便需發揮政治意志,合理調動國家資源並使用外來資源.

由於任何一個國家實現全民健康都將直接作用於並有助於其他國家,因而,所有國家都應本著協同共事精神進行合作。在這方面,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就初級衛生保健的聯合報告是世界範圍內進一步發展及實施初級衛生保健的堅實基礎。

2000年時使所有人民的健康達到令人滿意的水平,將能通過更充分、更完善的使用世界資源予以實現,而現時資源中為數可觀的一部分耗費在軍備及軍事衝突上,一項真正的獨立、和平、緩和及裁軍政策將能並也應能挪出額外的資源真正用於和平的目的,特別雖用作加速社會及經濟發展進程,而作為其主要部分的初級衛生保健應撥付給相應的份額。

1991年宣言

《阿拉木圖宣言》的主要內容摘錄如下:
亞塞拜然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白俄羅斯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斯坦共和國、摩爾多瓦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土庫曼、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和烏克蘭,努力建設民主的法制國家,將在互相承認和尊重國家主權和主權平等、不可分割的自決權、平等和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脅,不施加經濟或其他方式的壓力,和平解決爭端,尊重人權與人的自由(包括尊重少數民族的權利),認真履行國際法義務及其他公認的原則和國際法準則的基礎上發展相互關係;互相承認並尊重領土完整及現有邊界的不可侵犯;認為加強具有深刻的歷史淵源的友好、睦鄰和互利合作關係,符合各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和平與安全事業;意識到自己對保持公民和睦和民族和諧的責任;忠於建立獨立國家國協協定的宗旨與原則。
聲明強調:聯合體參加國將通過以均等原則建立的,按聯合體(它不是任何國家組成)成員國協定規定的程式行使職能的協調機構實行平等協作。為保障國際戰略穩定與安全,將保留對軍事戰略力量的統一指揮和對核武器的統一監督;各方將互相尊重爭取成為無核或中立國家地位的願望。
獨立國家國協在其所有成員國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供前聯盟成員國或同意聯合體宗旨與原則的其他國家加入。重申願在形成並發展共同經濟區域、全歐和歐亞市場方面進行合作。隨著獨立國家國協的成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將停止存在。聯合體成員國保證按自己的憲法程式履行前聯盟條約與協定中規定的國際義務。聯合體成員國必須恪守本宣言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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