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耗損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

《關於耗損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是1989年9月為進一步落實維也納保護臭氧層公約,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了控制含氯氟烴的各國全權代表會議上通過的有關控制耗減臭氧層物質的國際草約。

學科:環境科學
詞目:關於耗損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
英文:Montreal Protocolon Substances 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
釋文:《關於耗損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是1989年9月為進一步落實維也納保護臭氧層公約,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主持,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了控制含氯氟烴的各國全權代表會議上通過的有關控制耗減臭氧層物質的國際草約。議定書作為會議的成果被通過後向各國開放簽字,於1989年1月1日起生效。議定書具體規定了各締約國必須分階段削減含氯氟烴產量和消費量。以1986年的產量和消費量為基準,到1993年削減20%,到1998年再削減30%,即到1998年含氯氟烴的產量和消耗最均分別為1986年的一半。中國政府支持議定書的宗旨和基本原則,但認為“多排放、多削減”的公平原則沒有得到充分體現。1989年5月,在締約各國的赫爾辛基會議上,中國代表團為加快替代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保障開發中國家的經濟利益,提議設立保護臭氧層的國際基金,以便實現在2000年前停止生產和使用含氯氟烴類化合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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