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縣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
(二)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縣科學技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
(三)負責組織重大基礎性項目、高新技術研究、漁養業發展、社會發展等方面科技攻關計畫的制定與實施。
(四)負責技術契約實施及技術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科技成果鑑定、登記、獎勵、推廣工作及科技保密工作。
 (五)指導縣屬全民所有制科研機構和民營機構科技工作。
(六)負責全縣科學技術宣傳、科學技術普及推廣、科學技術協會、學會管理以及科技信息傳遞、期刊管理及科技統計工作。
(七)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指導全縣科技幹部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全縣與科技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專利知識的宣傳、專利申報、專利信息工作,管理全縣專利信息網路,指導專利信息的開發利用。
(十)負責國家級海水養殖示範基地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社會可持續發展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搞好階段性考核、年終考核、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調研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人事工資離退休管理。
計畫技術市場科
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申報國家、省、市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可持續發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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