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區財政局

金灣區財政局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管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度;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支計畫、政府公物倉管理制度和政府資產管理規定;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管理罰沒財物收入,參與監管住房保障與住房公積金。 (八)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金灣區財政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監管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度;組織擬訂財政、國有資產、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三)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並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制定財政和預算收支計畫、政府公物倉管理制度和政府資產管理規定;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管理罰沒財物收入,參與監管住房保障與住房公積金。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支出;管理區級非稅收入財政專戶及各項政府性基金;負責建立和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貫徹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有關財務制度,監管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負責向財政撥款的基本建設重點項目和重點行政事業單位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運營及國有資產的處理、處置等;擬訂業績考核和收入分配製度,依照法定程式對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和管理,並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
(七)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組織實施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考核、業務培訓、繼續教育工作。
(八)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財會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九)貫徹執行上級政府採購管理規章制度,擬訂和執行全區統一的開支標準和政府採購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批覆區級政府採購預算和採購計畫,公布珠海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集中採購限額標準。
(十)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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