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提檔

車輛提檔

申請提檔過戶的車輛,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證明、憑證

提檔綜述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1.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

機動車登記證書;

3.

機動車行駛證;

4.

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籤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30日的臨時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由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管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提檔分類

提檔分類: 私人對私人;私人對公司

所需證件

登記證、行駛證、購置稅、原車主身份證複印件;

新車主:(私人:新車主身份證原件。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委託書蓋公章);交強險保險單。

提檔流程

開二手車交易發票、拓印車架、發動機號(肉眼看不到的要到修理廠拓印1份)、拆牌照相、到檔案室對檔、驗車、車管所大廳受理、包車管所檔案即”大檔”。

注意事項

車不回來不能辦理此業務。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新《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明確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手續,即提取小檔,為納稅人減負。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1.

車不回來不能辦理此業務。

2.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3.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新《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明確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手續,即提取小檔,為納稅人減負。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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