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受權人

質量受權人所屬現代詞,指的是具有相應資格技術和工作經驗的,經藥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並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全面負責藥品質量管理的關鍵人員。

質量受權人是指具有相應資格技術和工作經驗的,經藥品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並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全面負責藥品質量管理的關鍵人員。
(一)資質:
質量受權人應當至少具有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藥師資格),具有至少五年從事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實踐經驗,從事過藥品生產過程控制和質量檢驗工作。
質量受權人應當具有必要的專業理論知識,並經過與產品放行有關的培訓,方能獨立履行其職責。
(二)主要職責:
1.參與企業質量體系建立、內部自檢、外部質量審計、驗證以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產品召回等質量管理活動;
2.承擔產品放行的職責,確保每批已放行產品的生產、檢驗均符合相關法規、藥品註冊要求和質量標準;
3.在產品放行前,質量受權人必須按照上述第2項的要求出具產品放行審核記錄,並納入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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