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

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為歸口市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正縣級機構,中心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業務處、督查處、信息處、辦公室等處室。現有編制15人。 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總面積3987平方米,大廳前台設對外服務視窗130個,79個輔助辦公卡座,大廳後台設有31間辦公室,主要用於內室辦公和存放檔案資料及各種票證,大廳內右側設有相對獨立的520平方米政府採購招標區。大廳還設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處、商務中心、投訴室、諮詢服務台、大螢幕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排號機、填單台等服務設施。

機構簡介

為加強和完善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工作,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為社會各界和辦事民眾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政務服務。經過10個月籌備建設,2008年1月8日,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從現址南明區都司路128號搬遷至新址金陽新區市級行政中心二期辦公樓A區,同時增掛貴陽市為民服務全程代理中心牌子,於2008年1月10日正式對外辦公。

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為歸口市政府辦公廳管理的正縣級機構,中心設主任1名,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業務處、督查處、信息處、辦公室等處室。現有編制15人。

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總面積3987平方米,大廳前台設對外服務視窗130個,79個輔助辦公卡座,大廳後台設有31間辦公室,主要用於內室辦公和存放檔案資料及各種票證,大廳內右側設有相對獨立的520平方米政府採購招標區。大廳還設有行政事業性收費處、商務中心、投訴室、諮詢服務台、大螢幕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排號機、填單台等服務設施。

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現有進駐單位69個,其中:常駐單位53個,輪流進駐或委託綜合視窗代為受理的單位16個。涉及貴陽市行政審批事項的單位62個,入駐率100%。69個單位共向政務中心辦事大廳視窗派駐220名工作人員。進廳集中受理、辦理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共741項,其中: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其他服務事項123項。涉及收費事項154項,其中:行政審批收費131項,服務收費23項。

為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政務中心辦事大廳實行一般事項即時辦理,特殊事項承諾辦理,上報事項負責辦理,重大投資事項聯合辦理,為民服務事項全程代理。同時運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和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通過實時監控,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全程實行電子監察。

為保障市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的高效運行,市政府在政務中心搬遷新址的同時,關閉了18個部門自辦業務大廳,並針對大廳容量等硬體條件的限制和兼顧“屬地便民”的原則,暫時保留了15個部門自辦業務大廳,將其作為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的分廳,由政務中心按照政務中心辦事大廳的管理模式和要求實行統一管理。

政務中心搬遷新址後將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網路技術和覆蓋全市行政部門的行政審批系統,繼續堅持“便民、規範、高效、廉潔”的原則,以促進政府提高行政能力和推進政務公開為目標,以改善投資環境和暢通為民服務渠道為宗旨,再造辦事流程,進一步縮短辦事時限、簡化辦事程式,為推進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建設生態文明城市做出應有貢獻。

主要職責

(一)按照“便民、規範、高效、廉潔”的原則,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類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諮詢服務事項的辦理和服務。

(二)制定規範市政務服務中心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按照市政務服務中心有關管理制度和規定,負責對進駐市政務服務大廳部門視窗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組織管理、協調和考核工作。

(四)對市政府各類政務服務分廳(經同意暫時保留的部門自辦業務大廳)及各區、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協調及工作考核。

(五)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進行管理、組織及協調。

(六)負責做好有關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維護、使用和培訓工作。

(七)受理有關部門進入或退出市政務服務大廳的相關事宜,並提出初審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八)負責受理當事人對視窗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訴,並按照效能建設的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務服務中心內設4個處(室):

(一)業務處

負責市政務服務大廳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對納入市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服務事項的辦理協調、追蹤;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服務事項進行管理、組織和協調;負責市政府各政務服務分廳(經同意暫時保留的部門自辦業務大廳)及各區、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的運行情況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

(二)督查處

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負責對市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及輪換管理工作;受理並調查處理當事人對視窗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訴;負責對政務服務大廳接辦件及聯合辦理的行政許可事項及服務事項進行督查、督辦和統計工作;負責視窗單位工作人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

(三)信息處

負責市政務服務中心區域網路、行政許可政務網、電子監察專網等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及設備的安全運行、維護工作;負責行政審批項目資料庫及數據統計管理;負責相關信息網路的調研、開發、套用培訓等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各類市政務服務分廳(經同意暫時保留的部門自辦業務大廳)及區、市、縣政務服務中心的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及信息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

(四)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財務、接待、督辦、檔案、信訪、會務、後勤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黨務、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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