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六義

詩經六義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原本叫《詩》,共有詩歌305首(另外還有6篇有題目無內容,即有目無辭,稱為笙詩),因此又稱“詩三百”。所謂《詩經》中的“六義”,即是指風、雅、頌三種詩歌形式與賦、比、興三種表現手法。從漢朝起儒家將其奉為經典,因此稱為《詩經》。漢朝毛亨、毛萇曾注釋《詩經》,因此又稱《毛詩》。《詩經》中的詩的作者絕大部分已經無法考證。關於《詩經》中詩的分類,有“四始六義”之說。“四始”指《風》、《大雅》、《小雅》、《頌》的四篇列首位的詩。“六義”則指風、雅、頌,賦、比、興。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對《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經》的表現手法。

基本信息

簡介

詩經六義詩經六義
風、雅、頌、賦、比、興。其中風、雅、頌是按不同的音樂分的。鄭樵云:“風土之音曰風,朝廷之音曰雅,宗廟之音曰頌。”(具見《通志序》)

詩經六義詩經六義
即國風,是各地的民歌,是詩經中最有成就的部分。《詩經》中共有十五國風,共160篇。
比較常見的篇目,如《關雎》《蒹葭》《桃夭》、《定之方中》、《柏舟》、《君子偕老》、《伐檀》、《碩鼠》、《伐柯》、《東山》、《鴻雁》、《靈台》、《氓》、《七月》等。

包括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數為公卿貴族所做,一般看作“正聲”。大雅為功頌德之作,小雅多諷刺之聲。
常見的篇目如《採薇》、《鹿鳴》、《江漢》、《思齊》(前兩篇屬小雅,後兩篇屬大雅)等。

即祭祀和頌聖的樂曲,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分別為31、4、5篇。
常見的篇目如《我將》、《有客》、《玄鳥》等。

賦是直接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表現手法。朱熹《詩集傳》:“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也”。
如“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與子偕老。”即是直接表達自己的感情
與子成說(shuō):和你立下誓言。此處“說”並不通“悅”字。

朱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屬此類。
如《魏風·碩鼠》、《邶風·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

朱熹:“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即起興,用其他東西引出要說的內容。
如“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即是用雎鳩鳥在河中叫起興。《魏風·伐檀》也是用興這種表現手法的突出例子。

概論

《詩經》所收集的詩,都是可以配樂歌唱的。根據音樂及詩歌形式、內容、語言的不同,《詩經》分為風、雅、頌三個部分。
風是帶有地方色彩的音樂,包括十五“國風”,即十五個地方的民間歌謠。“國風”保存了大量勞動人民的口頭創作,具有濃厚的民歌特色。這部分詩歌的內容具有鮮明的現實主義特色,反映了當時人民的生活處境及思想意識、審美觀念,表達了他們對社會生活的真實感受和深刻認識。“國風”的語言樸素、鮮明,富於形象性,多處,用雙聲、疊韻、疊字等,表達準確優美。形式上多是四言成句,隔句用韻,富有節奏感和音樂感。同時多處出現章節的復疊,有一唱三嘆的藝術美感,是《詩經》的精華部分。
雅是周王朝直接統治區的音樂。
頌有形容的意思,是宗廟祭祀用的舞曲
雅詩的內容多描寫統治階級的日常生活,常用在宴會歌舞中。
頌詩的內容多是歌頌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廟時演出。
稚詩和頌詩都是統治者在特定場合演出的樂歌,但雅詩的篇幅較長,分章分節,句法整齊,流暢通順,有些還偏重於抒情,加上比興手法的,巧妙運用,有較強的形象性和感染力,頌詩具有極為濃厚的宗教文學色彩,形式較為古板呆滯,詩歌語言也顯得典雅沉重。雅詩分為“大雅”和“小雅”,頌許則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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