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華學院經緯學社

西安培華學院經緯學社承經綸天下之志而創建,是一個集思想性、學術性、實踐性於一體的大型綜合性社團,它隸屬於西安培華學院團委社團管理部。

1.經緯學社簡介

西安培華學院經緯學社承經綸天下之志而創建,是一個集思想性.學術性.實踐性於一體的大型綜合性社團.它隸屬於西安培華學院團委社團管理部.學社的宗旨是"自尊 自強 自信 立志 勵志 成功".以"創新 團結 誠信"為口號,以“勵志興業,修德致遠”為社訓,適應近年高校產.學.研相結合的發展形勢,使學生在校所學專業知識與社會實踐緊密結合,通過在我社各個部門的煅煉和磨礪,使每個社員不斷改變自己,完善自己,超越自己.同時我社也不斷在努力探尋著屬於自己個性和風格的發展道路,並積極做有著勵志文化思想的優秀社團,爭創西安培華學院優秀社團。

2.創建時間:2008年9月9日

3.創 建 人:周磊

4.社徽

5.社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1.1名稱:學社定名為“西安培華學院經緯學社”,稱“經緯學社”;以下簡稱本會。
1.2性質:學社是在校團委領導下,在社團管理部監督下,由熱愛辯論、演講,對口才、公關、交際、學術文化有濃厚興趣的學生自發組織的社團。
1.3結構:學社的主要組織如下
1.3.1主席團
1.3.2秘書部
1.3.3宣傳部
1.3.4外聯部
1.3.5策劃部
1。3。6財務部
1.4宗旨
1.4.1關注熱點,追求真理,鍛鍊口才,發展自我
1.4.2保障會員權利,擴展會員與學術、文化及思想上之領域
1.5社訓: 勵志興業,修德致遠
1.6任務:積極培養會員對口才、公關、交際、學術文化教育的興趣,鍛鍊和提高會員的口才及公關交際能力,為更好的適應社會需要,合理地推銷自我打下堅實的基礎
1.7權責:學社乃唯一代表全體本會基本會員及名譽會員之組織
1.8年度:學社年度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章會員
2.1基本會員
2.1.1入會資格:本校註冊的本專科生,凡願遵守本章程,滿足下列條件,均可加入本社
2.1.1.1有一定的表達能力,對辯論有一定興趣愛好
2.1.1.2有一定的思維表達能力和較廣的知識面
2.1.2入會程式:會員入會經本人書面申請,符合要求者,經理事會審查批准方可入會,入會統一頒發會員證
2.1.3會員權利:
2.1.3.1出席所有本學社舉行的全體會員大會
2.1.3.2在全體會員大會上發言及投票
2.1.3.3參與競選,並有權在競選中投票
2.1.3.4在遵守學社規章及細則下,可享用學社設施
2.1.3.5參與學社各項活動及出任學社的職務
2.1.3.6有權向學社活動及工作人員提出建議和批評
2.1.3.7對先進事跡或個人,有權獲得學社通報表揚和物質嘉獎(具體獎勵辦法由理事會商議決定)
2.1.3.8享有其他學社給予的權利
2.1.4義務:
2.1.4.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1.4.2熱愛西安培華學院,遵守校紀校規
2.1.4.3服從並執行學社的決定,認真完成理事會委託的各項任務
2.1.4.4積極參加學社組織的各項活動
2.1.4.5協助學社吸收新會員
2.1.4.6遵循“團結、拼搏、奮進”的學社精神,在學社中充分展示自我才華,促進個人進步,推動整個學社的進步
2.1.4.7注意自我形象,遵循學社內部的各項紀律,維護學社的榮譽
2.1.4.8會員有義務交納會費
2.2.1名譽會員:
2.2.1.1經主席團考慮後,頒發給對學社作出貢獻或在社會上有傑出成就的人士
2.2.1.2經主席團考慮後,可延聘名譽贊助人、名譽社長及名譽顧問
2.2.2權利:
2.2.2.1在遵守學社章程及細則下,可享用學社設施
2.2.2.2在遵守該項活動章程及細則下,參加學社各項活動
2.2.3義務:
2.2.3.1遵守學社章程、附列及細則
2.2.3.2遵守全體會員大會、主席團所通過的決議
2.2.3.3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作任何有損本學社利益的行為
第三章全體會員大會
3.1權責:全體會員大會擁有學社最高權力,但其決議不能與學社章程有所牴觸
3.2組織:
3.2.1全體會員大會由學社所有基本會員參與組成
3.2.2主席由社長擔任。如社長缺席,則由主席團秘書長暫代其職。如上述兩人均缺席,則由理事會會員之一出任主席
3.2.3大會秘書由主席團秘書長擔任。如秘書長缺席,則由常務部專職會議記錄人員暫代其職。如上述兩人缺席,則由大會選出基本會員一名為臨時秘書
3.3全體會員大會
3.3.1全體會員大會須由主席團提議,或至少五分之一基本會員書面申請,方能在理事會主持下召開
3.3.2會議議程須於要求中列明
3.3.3大會通知及議程,須於會議前七天張榜公布
3.4法定人數:
3.4.1全體會員法定人數最少為全體基本會員的三分之二,當大會法定開會時間半小時後,仍不足法定人數,主席須宣布休會;或當主席缺席時,大會半自動休會
3.4.2主席須於十天內召開因第一次不足法人數休會之續會,而續會法定人數最少為全體基本會員之三分之一,當大會於法定開會時間半小時後,仍不足法定人數,主席須宣布休會;或當主席缺席時,大會將自動休會
3.4.3休會後再次召開的續會,其通知須於會議五天前張榜公布
3.4.4會議記錄由常務部專職人員負責,於理事會通過,並須於全體會員大會後一周內張榜公布
3.4.5議案的決定:議案以簡單多數票形式決定
3.4.6宣傳:外聯部須把全體會員大會的宣傳視為其職責,各部須全力協助

第四章社長及理事會
4.1社長:
4.1.1權責:
4.1.1.1全面負責學社工作,決定學社重大活動,參與活動的前期準備和整體策劃
4.1.1.2定期組織召開理事會例會,並主持會議
4.1.1.3對學社活動經費有事前審核、事中監督事後審查的職責
4.2主席團:
4.2.1權責:
4.2.1.1決策學社內部的事務,督促各職能(常設部門)開展各項工作
4.2.1.2協調學社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安排,加強與其他社團組織間的聯繫,更好地促進學社工作的開展
4.3. 0 主席團內部設秘書長一職,其職責如下:
1協助社長處理學社日常工作
2負責籌備理事會例會並做會議記錄

第五章機構與職責
5.1財務部
5.1.1機構: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二名,幹事若干名
5.1.2部長職責:
5.1.2.1組織、領導常務部各人員,積極投入工作,作好重要會議及活動記錄
5.1.2.2制定相關財務制度,明晰各項財務支出
5.1.2.3認真作好各項活動的組織、籌備和總結工作
5.1.2.4積極配合其他工作部門的工作,更好的為學社發展服務
5.2秘書部
5.2.1機構: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二名,幹事若干名
5.2.2部長職責:
5.2.2.1組織、領導競賽部各會員認真作好籌備和策劃工作
5.2.2.2組織辯論賽,對會員進行培訓,組建系隊參加學院辯論賽
5.2.2.3協調內部關係充分調動各會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注意培養後續人才
5.2.2.4負責學社會刊的所有相關事務
5.3外聯部
5.3.1機構: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二名,幹事若干名
5.3.2.部長權責:
5.3.2.1加強對外宣傳本社力度,積極和本學院其他相關學生團體保持密切聯繫和良好接觸
5.3.2.2積極和校外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聯繫並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為學社解決運作資金
5.3.2.3負責學社內部聯誼工作
5.4策劃部
5.4.1機構: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二名,幹事若干名
5.4.2部長權責:
5.4.2.1作好社團年初計畫與年終總結
5.4.2.2策劃各項活動
第六章社團活動
學社設有社旗,社徽,胸卡,社帽等代表我社形象標誌的物件以及辦事處,網站等一系列配套設施.同時誠聘我院及省內外優秀教師及優秀企業家擔任我社的輔導老師及名譽顧問。
6.1 從事符合大學實際的公益活動,體現我院大學生的良好形象,同時提高社員的參與意識;
6. 2 積極尋求與外界合作的機會,為社員提供參與社會實踐的機會;
6. 3 聯合,配合院系學生會及其它社團為校園文化項目建設貢獻自身的力量;
6. 4 開展組織活動,形成自己的社團文化,並大力弘揚勵志精神;
6. 5 積極聯絡國內各大學優秀社團奉獻社會,提高自身,爭創全院優秀社團.
二.為促進學社健康有序的發展,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做好學社的對外宣傳和對內交流,學社定期自辦刊物.刊物以勵志為核心,作品內容積極向上充滿活力,集百家之文采,聚眾家之精華.
三.各活動部門具體活動:
學習組: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樹立正確的學習方向.開展學術性和思想性講座既交流,進行各種考試信息發布既正確指導.(英語角分部:煅煉口語表達能力,體會純正英美發音,苦練流利美觀書寫,輔助通過等級考試驚起原有英語水平.)
創業組:依舊市場流動導向,評估專業就業形勢,探討職業選擇難題,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籌集社團活動經費,增彩人生創業之路.
家教服務組:初步體會服務行業,增強親職教育意識,培養較高層次家教,提供相關兼職職業,知識真正轉化財富,助你得到第一桶金.
活動公關組,宣傳部;學社各項活動策劃與宣傳,及涉外事務

第七章財務
7.1經濟來源:學社經費來源於會費、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團體、個人贊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7.2財務年度:財務年度與本會年度相同
7.3會費
7.3.1除名譽會員外,每位會員入會時需要繳納一次性會費10元,此等款項均被撥入學社基金內
7.3.2更改會費之決議需在理事會財務預算中列出,並須於理事會通過,報校團委社管部審批
7.4財務預算:
7.4.1財務部部長須於上任後十五日內,向理事會提交該年度全年財務預算草案
7.4.2如有需要,理事會可以修訂本年度財務預算,報常務部備案
7.5財務報告:
7.5.1財務部於每次活動結束後向理事會提交財務支出情況報告
7.6基金運用:
7.6.1學社基金須用於學社舉辦的與本學社宗旨相符合的活動
7.6.2學社基金須用於學社發展,如須使用基金,須向理事會提交財務報告並須獲得通過,所有活動財務支出必須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

第八章處分
8.1所有會員必須遵守學社章程、附則及會議規則
8.2任何會員有任何損害學社聲譽及利益的行為或違反學社章程的行徑,將會受到以下處分:
8.2.1取消會員權益:任何會員若不繳納會費,其應享有的一切會員權益即將被取消,直至另行繳納為止
8.2.2開除會籍:任何會員若不履行其會員義務,有權解除該名會同會籍

6.社團榮譽

西安培華學院優秀社團

2008-2009年度“網聚六連”學生會/社團風采展示大賽獲獎社團

“培華之星”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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