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色情交易

虛擬色情交易指通過文字、語音等方式進行性挑逗的“文愛”、“磕炮”、“磕泡泡”等,在未成年人群體中傳播甚廣 。

事件介紹

一篇名為《你不知道的未成年網路色情,除了“文愛”還有“磕炮”》的文章引發關注。文中指出,通過文字、語音等方式進行性挑逗的“文愛”、“磕炮”、“磕泡泡”等,在未成年人群體中傳播甚廣。

重案組37號探訪發現,在qq群、貼吧等平台,磕泡泡已形成一個很大的群體,有成員進行色情交易,更有人通過“有償磕炮”或出售色情視頻牟利。

“磕炮涉及虛擬的色情交易。”文章作者田靜表示,未成年人三觀尚未成型,會模仿所看到的成人世界,需要網路監管及家長適時的教育引導。

有律師認為,存在於QQ群、貼吧內的“磕炮”現象涉嫌傳播淫穢物品,引誘未成年人進行這種行為將從重處罰。網路管理平台放任這種情形發生可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可按共犯處理。

“磕炮”QQ群內 網友“暗語”溝通

4月19日,重案組37號註冊了一個QQ號,以14歲女孩的身份隨機加入幾個“磕炮”群。

在“我們打小磕炮處對象”群中,名為“空醬大人”的網友不斷發布尋找“磕炮小姐姐”的信息,探員剛添加其好友,對方便直接發來視頻邀請。

“有些不僅引誘未成年少女,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會用裸照、語音進行敲詐勒索。對社會經驗缺失的未成年少女來說,她們根本無力承擔。”田靜表示。

聊天過程中,該群顯示因涉及違反相關條例被永久停封。“空醬大人”坦言對此習以為常,“這個群傳播色情嘛”。

根據《網際網路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群組,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除了尋找“磕炮對象”成員外,還有人表示可以提供“有償磕炮”。“瑤瑤”便是其中一員,“磕炮10.88,視頻18.88,語音包6.66。”

瑤瑤介紹,自己17歲,兩年前開始玩磕炮。但更多的情況其拒絕透露,表示自己不閒聊,想聊還要發紅包。

“十幾歲的孩子不能也不應沉迷於此,更不應該被成年人引誘,不管他們是否自願。”田靜表示,未成年人所處環境封閉,知識面狹小,三觀尚未成型,會模仿所看到的成人世界,因此真正的責任在於網路監管及家長適時的教育引導。

“服務”明碼標價 通過色情牟利

眾多“磕炮”群中,“有償磕炮”是最常見的廣告之一,在名為“連麥磕paopao”的群中,重案組37號聯繫到發布類似廣告信息的“小逗”,他負責為客戶聯繫“磕炮”對象。

“小逗”發來“價目表”,並表示還有視頻服務,不露臉的收費為60元10分鐘,露臉視頻則需要120元10分鐘。

專家說法

未成年人“磕炮”是犯罪也是傷害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劉昌松律師認為,在QQ群、貼吧里進行以性為主題的露骨的性幻想,相當於集體閱讀淫穢資料,符合傳播淫穢物品行為的特徵,輕者治安違法,重者犯罪。

成年人若在知道對方可能為未成年人時仍然引誘對方進行這種行為,將從重處罰,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樣涉及成立傳播淫穢物品違法或犯罪。QQ群、貼吧等網路管理平台放任這種情形的發生,可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可按共犯處理。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諮詢中心律師宗春山表示,雖然網路“磕炮”群體所公開的年齡並不一定是真實的,也很難確定對方是否為未成年,但如果有未成年人在網上進行這種色情交易,一方面有可能是遭受他人脅迫、威逼,還有一種情況則是未成年人在性觀念上有待引導。

宗春山表示,大量的案例顯示,很多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後,很容易留下心理創傷最終走入歧途,同時由於家庭相對保守,往往會忽略受害者的心理干預和保護,“他們可能會因此把性看得更隨意,也有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去換取存在感”。

此外還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可能是由於年幼、好奇,再加上家庭、社會的性教育缺失,去盲目模仿身邊或者網路上的一些例子,也會導致他們參與這種行為。“這種現象需要政府加強管理,進行及時的整治。”

宗春山指出,參與這種事情本身,對未成年人來講,既是一種犯罪,也是對自身的傷害。如果家長發現孩子有這種行為,除制止外還需反省自身的親職教育,進行積極的引導。

法律

《刑法》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包括賣淫的幼女),以強姦罪論處,從重處罰。未成年女孩若不是自願,對方可能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兒童罪。如未經同意私下傳播視頻、音頻,對未成年人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涉嫌侵犯名譽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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