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舉制

中國古代的一種人事選拔制度,是薦舉賢才,授以官職的官吏選拔制度。舉薦的標準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衝破了先秦貴族血緣世襲制的藩籬。西漢的察舉、徵辟制的出現,是薦舉製成熟的標誌,而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表明其走向衰敗。

察舉是根據皇帝詔令所規定的科目,由中央或地方的高級官員,通過考察向中央推薦士人或下級官吏的選官制度。它也是薦舉制精髓所在。察舉分詔舉與歲舉。詔舉是皇帝下詔選取特殊人才。歲舉是地方長官定期定員向朝廷推薦人才。察舉的科目主要有賢良方正、孝廉、太學博士弟子及特舉特科等。有時皇帝對於賢良方正等用“對策”、“射策”的方式進行考核。徵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選拔任用屬員的一種制度。皇帝特徵、聘召人才為“征”,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屬官為“辟”。東漢後期選拔官吏中鑽營請託、結黨營私和弄虛作假之風盛行,察舉、徵辟制漸趨敗壞。
曹魏時,魏王曹丕接受吏部尚書陳群建議,實行“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設大小中正官,負責按家世門第和道德才能,並博採輿論,從上上至下下分九等品評地方士人,供朝廷按品級授官。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發展,它將選官權由地方收歸中央,人分九等在人才學分類上是一種創新,選才標準趨於周密。魏、晉時期門閥統治的加強,至東晉後此制弊端叢生,中正權重,品評隨意,世族門閥把持中正,控制選舉,至後期造成“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族無過進之路”。九品中正制已成為門閥統治的工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