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葫蘆島市連山區、南票區、龍港區技術監督局分別更名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連山分局、南票分局、龍港分局,同時加掛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牌子,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機構。 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技術監督局分別更名為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加掛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牌子,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機構。 人事監察科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按幹部許可權負責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管理相關專業職業資格的報考、註冊工作。

簡介

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於1989年12月,時稱錦西市技術監督局。1994年9月,隨錦西市更名為葫蘆島市,錦西市技術監督局更名為葫蘆島市技術監督局。根據國務院關於省以下技術監督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的機構改革方案,1999年底,上劃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垂直管理。2000年底,原經貿委承擔的質量管理職能、勞動局承擔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劃入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縣(市)區技術監督局上劃至市技術監督局實行垂直管理。
2002年2月機構改革,葫蘆島市技術監督局更名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葫蘆島市技術監督稽查大隊更名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由事業編制改為行政編制,人員由省人事廳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按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葫蘆島市連山區、南票區、龍港區技術監督局分別更名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連山分局、南票分局、龍港分局,同時加掛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牌子,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派出機構。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技術監督局分別更名為興城市、綏中縣、建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加掛質量技術監督稽查隊牌子,為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機構。
葫蘆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4個按事業單位管理的從事檢驗檢測的技術機構---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市技術監督情報所,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保衛、信訪、接待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協調機關工作;負責全局性重點工作的調研、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和有關會議的組織等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管理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標準化科

負責全市工業、農業標準化工作,組織貫徹國家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標準化工作規劃、計畫;組織標準的宣傳貫徹,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生產、流通領域中標準違法行為;管理全市採用國際標準和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指導監督新產品開發、投產鑑定、技術改造的標準化審查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法規科

負責擬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法規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實施;負責政策法規方面的調研工作;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法制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及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組織宣傳報導工作;擬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計畫財務與科學技術科

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財務經費和國有資產,負責編制經費的預算、決算和經費收繳及監督管理;負責基建、技術改造項目經費的申請、審核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起草並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

計量科

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制定計量檢定規程;負責計量標準的建立和審核;組織量值傳遞,管理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工作;規範市場計量行為,查處生產、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負責法定計量檢測機構的日常管理。

監督科(打假辦)

組織查處生產領域中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日常管理;承擔全市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組織全市相關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人事監察科

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按幹部許可權負責各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等工作;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管理相關專業職業資格的報考、註冊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和行業作風建設的規定,監督下級部門的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實施;負責系統內幹部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查處工作。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負責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與管理,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巡查、回訪、監督抽查、年審、強制檢驗等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協調、處理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技術規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管理有關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

質量科

組織實施國家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組織起草和實施有關質量方面的發展規劃和質量改進計畫,組織貫徹實施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準,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配合省局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和認證管理工作。

職員

黨組書記、局長:劉 剛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計畫財務、人事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洪寶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質量、紀檢監察工作,分管辦公室、質量科、監察科
副局長:孫振江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副局長:貢繼華
負責計量、標準化工作,分管計量科、標準化科、計量檢定測試所、技術監督情報所
副局長:劉漢陽
負責監督打假、法規、食品質量安全工作,分管法規科、監督科、食品科、稽查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