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漢·漢英精選現代法商詞典

action sen ten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浙江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4年1月1日)
外文書名: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Current Law and Business Wording
平裝: 1365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英語
開本: 32
ISBN: 730803626X
條形碼: 9787308036269
尺寸: 20.6 x 14.2 x 5.6 cm
重量: 1.3 Kg

內容簡介

《英漢?漢英精選現代法商詞典》將法律、商業用語合併編寫,WTO法律檔案基本用語全部收入,英譯中和中譯英並重,著重詞的結構和搭配,《英漢?漢英精選現代法商詞典》收入英漢、漢英詞語42000餘條,其中WTO法律檔案基本用語10807條,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英漢對照表。

媒體評論

編者序
英語是目前國際交往中使用最為廣泛的中間載體。中國法律界要與國際接軌,在國際上及時維護國人合法權益,增進國際交流、消弭誤解,那就非提高法律界總體英語水平不可。我們不僅應有更多的人看得懂英語法律檔案,還應有更多的人能將我們的法律文書譯成規範的英語,給外國人看。這是時代的要求。但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英語基礎比較薄弱,因而這一任務就顯得格外迫切與繁重。近年來,由於看不懂或者誤解英語法律文書,或者未能將我國的司法文書譯成規範的英文,因而貽誤商機、喪失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事例層出不窮。為此,我國政法界許多有識之士已開始重視這一問題.涉外法律人才已成為全國當前的緊缺人才。但法律英語歷史淵源久遠,它常有許多特有的搭配和相對固定的結構,不同於日常英語。如用普通英漢詞典逐字翻譯,望文生義,非出毛病不可。例如:pedigree-man不是“名門出身的人”而是指“有前科的慣犯”;to file a brief不是“將摘要歸檔”,而是指律師“向法院提出辯護”;He has plenty of briefs.不是說“他有許多摘要”,而是說“他的律師業務很忙”;default action不是“缺席訴訟”,而是“催討欠款的訴訟”;open verdict不是“公開裁決”,而是“存疑的裁決”;powerof attorney不是“檢察官的權力”而是“授權委託書”;Day of judgment不是指一般的“宣判日”,而是指“世界末日”。death—house與death—
chamber似乎是同一個字,實則前者指“死囚行刑前的監房”,後者指“執行死刑的行刑室”;after the sentence is served不是說“判決送達後”,而是指“刑期被執行完畢後”;an outstanding order是指“未執行的定單”。不是“傑出的定單或裁定”;票據中的face value/票面價值,實則既包括票面(face),也包括票底(back)所顯示的價值;hard money是指相對於紙幣而育的“硬幣”,hard currency卻是指價值穩定的“硬通貨”。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至於像judicial murder(合法而不公正的審判),packing the court(在法院中安插自己的人),deep pocket(有雄厚財力用於打官司的當事人)這些法律界的行話,就更不是一般英漢詞典中所能找到的了。除此以外,法律英語所特有的嚴謹的行文方法,也不同於昔通英語。如果沒有掌握法律英語的行文方法,即使知道每一個單詞或詞條,也無法組成地道的法律英語。因此,筆者認為,一本好的雙語法律詞典,決不應以只向讀者提供對應譯詞為滿足,應該同時在詞的釋疑、搭配與行文方法上下苦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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