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處理大院內的突發事件等工作。 四、負責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領導用車及其他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的設施建設、環境美化綠化及衛生清潔、物業修繕管理等工作。

單位職責
單位職責:
一、承擔縣委、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會務工作和承擔全縣性的大型、綜合性會務(活動)工作。
二、承擔縣政府有關固定資產及有關資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協助處理大院內的突發事件等工作。
四、負責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領導用車及其他公務用車的調配、管理工作。
五、負責管理縣委、縣政府機關大院的設施建設、環境美化綠化及衛生清潔、物業修繕管理等工作。
六、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後勤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制定機關後勤管理的工作計畫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中央及各省、市及其他縣(區)領導同志來翁源縣的接待工作。
八、負責全國及港、澳、台知名人士來翁源縣的接待工作。
九、辦理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及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的後勤服務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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