緡錢令

緡錢令

漢武帝的緡錢令,首先針對當時的商人和手工業主,對他們所有的錢、物徵稅,其後隨著形勢的發展,又擴大了徵收範圍,凡豪家及中產之家的財產,包括緡錢商貨、車、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徵稅範圍,需要一一評定,匯總徵稅。

緡錢的起因

1:漢武帝時為了反擊匈奴的和開拓疆土,對外連年征戰,用兵頻繁,軍費開支龐大。
2:自然災害的頻繁,為了不激起民變,政府撥款賑濟,而商人靠囤積在天災發生時期撈進大量錢財。
加重了財政負擔,令武帝十分憤怒。
3:各地的不法豪強圈地嚴重,富甲一方,十分驕橫。
4:武帝好神仙鬼怪,生活奢侈,揮霍無度。
以上幾點導致政府財政窘迫,赤字嚴重,為了打擊豪強增加稅收,漢武帝頒布緡錢令。

內容和舉措

首先針對當時的商人和手工業主,對他們所有的錢、物徵稅,其後隨著形勢的發展,又擴大了徵收範圍,凡豪家及中產之家的財產,包括緡錢商貨、車、船、田宅、牲畜、及至奴婢等,均在徵稅範圍,需要一一評定,匯總徵稅。這種做法,必須遭到豪富巨商的抵制;或以多報少,或匿而不報,不願分財以應國家之需。
其實,漢武帝早已估計到這個問題,頒布稅法時,即有罰則規定。所以,當豪富巨商爭相匿財時,漢武帝於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頒布告緡令,並任命楊可主持告緡工作,鼓勵大家揭發檢舉偷、漏稅之人;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還出賞格,對告緡者賞給查出財的之半。其結果,“楊可靠緡遍天下”,中層以上之前大抵皆被告,國家因此而得到大批財物。抄沒來的財物上億,罰沒的奴婢也成千上萬,沒收充作公田的土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房宅亦相應沒收。

消極的一面

不過,算緡、告緡也有它消極的一面,因為商賈中產以上大多數都被告受罰,以至於破產,造成商民講究吃喝的多了,從事蓄積的少了;同時,從事車船運輸貿易者也少了,導致商品供應緊張,物價上漲。總之,它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不良的影響,從長遠看,勢必影響國家收入的增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