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資格考試

經濟師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經濟師資格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定義

經濟師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是11月7日。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定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定考場。

報考科目

初級和中級均2個科目,具體是:

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中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註: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定的通知》(人辦發[2002]18號)及有關檔案精神,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原子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總分為140,合格標準均為84分:

專業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科目名稱
工商管理 1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 2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 3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 7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 9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險 10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水路 11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公路 12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鐵路 13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運輸:民航 14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 15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 16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地產 17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遊 19 旅遊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建築 21 建築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題型、題量、分值、考試長度一覽表b]

多項選擇題(共2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 5分)

專業 名稱 考試科目 題型、題量(分值) 考試長度
客觀 主觀 合計
單選 多選 案例 計算 案例 簡答
經濟 經濟基礎(初、中級) 70 35      105 2.5小時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60 20 20     100 2.5小時

報名條件

經濟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檔案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

高級經濟師

報名條件非全國統一,具體請參考當地報名簡章內容。
(一)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10年;
(五)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1.從事經濟專業工作25年以上,並取得經濟師資格5年以上;
2.近5年內在經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被設區市黨委政府、省級以上部門兩次表彰獎勵者;
3.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設區市、省級部門二等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報名時間

經濟師報考時間為7-8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

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2015年黑龍江高級經濟師考試時間:11月21日

黑龍江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4日-8月1日

內蒙古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8日-7月27日

2014年山東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8日-7月21日

北京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4日開始

天津2013年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6月6日截止

西藏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8日-8月9日

新疆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15日

福建2013年經濟師網上報名時間:6月10日-6月20日

浙江2013年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6月19日至7月3日

2013年江西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0日至25日

2013年甘肅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6月5日至7月1日

內蒙古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7日-23日

2013年山西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10日至6月28日

山東2013年經濟師考試補報名時間:8月13日

省份 報名時間 資格審核時間 審核方式 報名費用 准考證列印
北 京 首次報名:6月24日-7月4日,非首次:6月24日-7月15日 7月2日-5日 現場審核 —— 10月29日-11月1日
上 海 6月25日-7月14日 7月10日-7月14日 現場審核 90元/人 10月22日-10月30日
天 津 5月23日-6月6日 見詳情 現場審核 49元/人 10月30日至11月1日
廣 東 7月23日-8月17日 —— —— —— ——
浙 江 6月19日-7月3日 7月2日-7月4日 現場審核 40元/人 10月30日-11月1日
福 建 6月10日-20日 6月24日-25日 現場審核 —— 10月18日起
山 東 6月14日-27日 —— —— —— ——
湖 北 6月13日-6月27日 6月13-28日 現場審核 60元/科 10月28日-11月2日
河 北 5月17日至6月6日 5月20至6月21日 現場審核 39元/科  
山 西 6月10日-6月28日 7月1日-7月5日 現場審核 112元/人 考前一周內
安 徽 -- —— —— —— ——
江 蘇 5月份開始 以各地市通知為準 現場審核 60元/科 10月28日起
遼 寧 7月2日-8月5日 8月7日截止 現場審核 50元/科 10月21日-11月2日
江 西 6月20日-25日 6月21日-26日 現場審核 59元/人 10月28日-11月1日
吉 林 6月1日-12日 6月3日-17日 現場審核 85元/人 考前一周內
湖 南 8月5日-8月14日 考後審核 現場審核 108元/人 10月28日-11月1日
重 慶 6月6日-6月26日 見詳情 現場審核 54元/人 10月28日-11月2日
寧 夏 5月29日-7月5日 7月1日-7月5日 現場審核 60元/人 考前一周內
廣 西 5月29日—6月26日 6月24日—6月27日 現場審核 88元/人 10月26日—11月2日
四 川 5月27日-6月27日 5月27日-6月28日 現場審核 108元/人 考前一周
河 南 5月24日-6月6日 6月6日-6月8日 現場審核 40元/科 10月28日-11月2日
雲 南 6月1日-6月30日 截止7月4日 現場審核 40元/科 考前7天左右
陝 西 5月24日-6月24日 5月27日-6月24日 現場審核 40元/科 考前7天開始列印
貴 州 6月25日-7月16日 報名後2個工作日內 現場審核 70元/人 10月28日-11月1日
海 南 5月25日-6月25日 見詳情 現場審核 80元/人 見詳情
甘 肅 6月5日-7月1日 見詳情 現場審核 80元/人 10月26日-11月1日
新 疆 7月1日-7月31日 —— —— —— ——
西 藏 6月1日-6月30日 —— —— —— ——
青 海 7月2日-7月11日 7月2日-7月12日 現場審核 —— 考前4天
黑龍江 5月17日-5月28日 5月20日-5月29日 現場審核 —— 10月24日-10月29日
內蒙古 6月17日-23日 6月24日-26日 現場審核 —— ——
兵 團 5月13日-9月6日 兩次審核時間不同 現場審核 —— 考前15天內

報名程式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信息卡》(報考入填寫、填塗)各一式一份;

2、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及其複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相符後退回),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請,提交上述的材料,經單位審核同意,按屬地原則,由單位集中或個人直接到指定的當地報考點報名。

准考證領取

原則上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時間一般在考前一個月左右開通,2014年經濟師考試准考證列印時間預計在10月陸續開始,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參考職業培訓教育網。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設在每年11月,分在兩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1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注意:考試先考《專業知識與實務》,再考《經濟基礎知識》。

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參考材料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經濟基礎知識(中級)》、《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出版社:中國人事出版社

合格標準

2013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 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註:初、中級經濟基礎知識和各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內蒙古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0分

重慶2012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1分

2014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 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重慶2014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81分、內蒙古2014年經濟師考試合格標準:75分

資格認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經濟師按照國家規定享有一定的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由崗位津貼、書報費、交通費(有稱小車費)等構成。達到退休年齡退休時,按照退休時工資標準增加10%發給退休金(但按照100%工資退休者或者加發後超過100%的部分,不再發給)。

高級經濟師由地方人事考試中心自行組織考試,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

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經濟人員素質,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充分發揮經濟人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深化職稱改革、使我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納入對外開放總格局的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以後不再進行經濟專業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為評定相應經濟專業職務任職資格進行的考試也不再進行。
第三條按本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掛鈎。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獲得資格人員的職務和工資待遇。
第四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甲種考試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乙種考試為經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凡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方能參加甲種考試。
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只設一種,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
第五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經濟基礎知識;2.專業知識和實務(分為工業、農業、商業、物資、外經貿、財政、金融、保險、運輸、勞動、郵電、房地產、旅遊、價格管理十四個專業)。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科目為:1.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綜合考試:2.專業知識和實務(專業劃分同上)。
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科目為:1.經濟學;2.企業管理原理;3.統計與會計知識;4.市場行銷;5.經濟法;6.經濟數學。
第六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第七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第八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第九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的甲種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範圍內有效。
第十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各科的開考計畫,以兩年為一周期循環安排。考試成績採用單科累積的方式,每門科目考試合格,由人事部頒發單科合格證明。規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後,由人事部頒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經濟專業的中、初級資格中文名稱和英文譯名根據國際通例和各經濟專業部門的工作性質及特點,由主管部門確定,經人事部同意後正式使用。所定名稱與原名稱作用相同。
第十二條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第十三條對偽造學歷、資歷或考試作弊,騙取資格證書和乙種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發證機關應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
第十四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國務院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人事部負責,委託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當地職改領導小組決定。
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本規定解釋權屬人事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證書領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領取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

註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助理經濟師和初級經濟師區別所在
助理經濟師是初級經濟師的通俗叫法,其實是一樣的,是比中級經濟師低一個級別的執業資格認證。

常見問題

1、報名高峰期如何順利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由於報名人數激增,造成網路擁擠,請儘量避開報名高峰,選擇低谷期間報考,如夜間1:00-5:00期間報名。

2、准考證、報名信息表列印不出來怎么辦?

如因網速原因而遇到列印准考證、報考信息確認表頁面無法正常顯示或打不開,請到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直接列印。如果是其他問題,請考生仔細閱讀列印報名信息表或准考證須知。

3、考生註冊信息和考生的報名信息是否必須一樣?

不一定。B考生可以用A考生的身份證號註冊,然後在報名信息表裡面填寫B考生自己的報考信息。

4、在登入註冊號進行報名的時候為什麼提示身份證號碼被修改?

出現該情況說明此次輸入的身份證號碼和你首次用這個註冊號進行報名時輸入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

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一是考生在前一次或者本次填錯身份證號;二是該註冊號已經被其他身份證號碼用來報名了。如遇到這樣的情況,只能另外註冊一個號進行報名。

5、網上報名操作一半不會了,怎么辦?

請仔細閱讀“線上報名”欄目中的考試步驟、考試注意事項等提示,按照提示進行操作。如還不會操作,請撥打各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6、如何修改網上報名信息?

用戶在填寫完報名表單後點擊“確認填寫報名信息”之前都可以對自己的報名資料進行修改。一旦提交成功後,4小時以內還可進入“我的後台”查看並修改您的報名信息。4小時之後審核人員開始審核用戶報名資格,用戶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如有特殊情況請聯繫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7、為什麼無法提交報考信息?

在報名結束時都無法提交報名信息,仍顯示“該頁無法顯示”。建議在報名時注意以下幾點:

簡化文本框中輸入的信息,即考生鍵入的字;

刪除鍵入字後面的空格;

填寫時間最好在20分鐘以內,以免網頁失效,導致考生信息丟失;

檢查是否有漏填項目;

檢查照片的格式和大小是否符合要求。

如按照以上方法操作問題還沒有解決,請撥打所在地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諮詢熱線。

8、報名成功後,為什麼重新查看報名信息都發現信息不全?

在進行網上報名時如遇到網路堵塞和逾時現象嚴重時,會導致考生報名表數據丟失。請在提交報名表成功後,立即登錄“我的後台”系統查看報名表信息,如發現報名表數據丟失,請立即重新進行報名。

就業前景

經濟師對我國經濟前景更加樂觀,這好於之前的預估和貿工部的預估數據。

金融管理局每個季度都會向經濟師徵求對我國經濟的預估數據,於昨天公布的最新調查結果比金管局6月份的調查結果來的好。在上一次的調查中,貿工部預計今年將萎縮4%至6%。 這一次的調查結果也顯示,除了批發和零售貿易以及酒店和餐館領域外,經濟師對製造業、金融服務業、建築業的預期都好過6月份的調查。

輔導資料

2012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輔導資料匯總

考試教材

教材採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內含考試大綱),考生可在報名時到指定地點訂購。

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教材。通常教材信息會和報名信息一起發布。

出 版 社:中國人事出版社

作 者: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編委會編

以下是經濟師考試教材列表:

經濟師資格考試 經濟師資格考試

1、經濟師考試教材-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2、經濟師考試教材-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3、經濟師考試教材-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4、經濟師考試教材-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5、經濟師考試教材-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6、經濟師考試教材-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7、經濟師考試教材-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8、經濟師考試教材-建築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9、經濟師考試教材-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經濟師資格考試 經濟師資格考試

10、經濟師考試教材-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1、經濟師考試教材-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2、經濟師考試教材-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3、經濟師考試教材-旅遊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4、經濟師考試教材-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5、經濟師考試教材-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6、經濟師考試教材-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證書作用

若用通俗的話來解釋,經濟師就是從事經濟方面工作的人,而且它是一個職稱,是用來給你所在單位聘用你並給你相關待遇的依據。

和工程師有電氣工程師,結構工程師等等一樣,經濟師也有很多專業,考試者根據自己的崗位來選擇經濟師具體的專業,人事部工作人員的就考人力資源,銀行職員考金融、超市管理人員的就考商業、施工單位工作人員就可考建築經濟,從事房地產生意的人就考房地產專業,從事航運的就考水路運輸,等等,以上這些人就被統稱作經濟師。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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