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再分化

細胞再分化

遺傳學和細胞生物學名詞,指已經去分化形成的胚性細胞在某些刺激條件下(例如創面神經組織分泌的成纖維細胞生長因子誘導,以及創面產生的生物電流刺激等),重新啟動開始分化發育的過程。

各種植物細胞在植物體內都處於分化狀態。要使植物細胞從分化狀態過渡到有繁殖能力的分生狀態,其細胞結構

細胞再分化細胞再分化
必須發生深刻的變化,否則無法完成這個過渡。這種在植物體上已分化的細胞和組織,在培養條件下逐漸恢復到分生狀態的過程,叫作脫分化。已經脫分化的細胞在一定條件下,又可經過愈傷組織或胚狀體,再分化出根和芽,形成完整植株,這一過程叫作再分化。組織培養的過程,就是植物細胞的脫分化和再分化的過程,而這一過程又是在細胞全能性的基礎上進行的,是細胞全能性發揮作用的結果

介紹

在某一正在發育的個體細胞中進行形態的、功能的特殊變化並建立起其他細胞所沒有的特徵,這樣建立特異性的過程稱之為分化。通常在胚胎發育早期,在某一胚域內具有分化成幾種器官和組織的能力(多分化能力),但隨著發育的進行,分化能力就會受到限定。此外,已經發現,在形態或者功能發生變化之前,有時某一胚域的發展規律已被確定,稱此為決定性分化。分化過程的形態學、生物化學現象的研究已經發現在分化細胞中有組織特有的基因(奢侈基因,luxurygene),而且還能合成在該組織中特徵的酶及結構蛋白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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